徐子:坐保成业,“百战百胜”(2)
徐子的百战百胜之术,包括陈轸的持满之术,为部分自满于已有功名的官员提供了一种保守成业的“绝妙策略”,这种以守庸为进取的策略是一种社会制度的产物,它的存在暴露了该制度的严重弊端。惠施:善处无毁,持宠保荣
惠施是战国时的名士。《战国策?魏二》、《韩非子.说林上》记载说,惠施的友人田需一度受到魏王的器重和宠用,惠施于是告诫他说:“你一定要很好地对待魏王身边的人。比如那杨树,横着栽下能生存,倒着栽下能生存,折断栽下它也能生存。但是如果十个人栽它而一个人拔它,那它就难以生存了。十个人栽这一易生之物,却抵不过一个人的破坏,原因就在于栽起来困难,而拔除它很容易。你今天虽然能使自己受器重于君王,但如果想要除掉你的人多了,你必定就很危险。”田需受到魏王的器重,一定具有他取得魏王器重和赏识的某方面能力。然而,不管田需的个人能力有多大,都不能必然地保证他长久地受到君王器重,因为魏王作为一国君主,他处在国家政治活动圈的中心,受到许多公侯大臣和左右侍臣的拱围,他必有自己身边的一批亲信之人,这些人物参与他的决策和用人,影响他对事物的判断,甚至会动摇他的某些既成观念,田需如果不能争取到这批人物的认可和支持,那他们必然要在魏王面前诋毁田需,最后势必动摇魏王对田需的信任,使田需失去已经获得的宠信地位。
杨树是一种易生之物,但它一经栽下,却经不起一人的拔除,要想使它生存下去,就必须戒除任何人的拔除。同样,田需虽有赢得君王重用的能力,但他也经不起人们的诋毁,要想取得君王的长久信任,也必须防止人们在君王面前的诋毁。惠施把这一道理明白地告诉了田需,从而教给了他一种实用的保宠之方。
惠施的保宠之方向人们无意间透露了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它告诉人们,一个人在社会上受器重的程度,不仅取决于他的个人能力,而且取决于他与周围世界的人际关系,取决于他联系大众的程度。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保证个人的潜在能力得以在社会上实现。
我们还应看到,人是一种自觉能动的生物,他不仅必须适应环境才能生存,而且具有为生存而改造环境的能动性,他和杨树的生存还不完全一致。然而,惠施对田需的告诫,仅仅注意到了人必须适应环境的方面,却忽视了人可以改造环境的方面。它一味劝导人们善待君王左右,虽然指出了社会生活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但这种劝导有可能使人误入一味投人所好、追求八面玲珑的处世之道,使人最终丧失真实的自我。一个丧失了真我、扭曲了自我本性的人必定不会大作为于社会,因为他们为了保证自我对周围关系的适应,总是舍得把个人有限的精力投注于对自我灵魂的戕伐和对自我行为的设计调整上,既没有大作为的气魄和自信,又没有抗拒外在压力的决心和韧力,他们事业的成功和人生价值的获得反倒是难以思议的。
惠施:“投票”惨败,理证反常
张仪一度做过魏国之相,这期间惠施也参与魏国之政。《战国策?魏一》和《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张仪准备联合秦、韩而进攻楚国,惠施却主张与楚息兵罢战,二人为此争论了起来。群臣都倒向张仪一边,认为攻打楚国有利,魏王于是准备采纳张仪的意见。惠施入见魏王说:“对于一般的事情,赞成的和不赞成的大约人数对半,何况对于大事呢!联合秦、韩进攻楚国,这是国家的大事,群臣却都赞成,这大概是进攻楚国的好处非常明显,并且群臣的智力非常相同吧?但现在攻楚的好处并不十分明显,而群臣的智力又不会相同,这说明有一半意见被堵塞了。那些劫持君主的人,本来就会使君主失去一半人的意见。”张仪和惠施当着魏王的面进行对楚政策的大辩论,可以说,张仪关于攻楚的意见被群臣“全票通过”,惠施对群臣的“表决”无可奈何,事后却对这种“表决”提出了异议。
惠施运用逻辑推理手段向魏王分析指出了这次表决结果的反常。他认为,只有攻楚的好处非常明显,并且群臣的智力非常相同时,群臣才能对攻楚的意见一致赞成。提出了这一基本前提后他指出,现实情况是攻楚的好处并不十分明显,因为魏王就此事征询群臣意见,本身就说明他对攻楚之利尚在疑惑;同时,群臣的智力不会非常相同。这些情况表明,现实中不具备上述基本前提得以成立的条件,那么,按照常理,群臣对于攻楚的看法绝不会完全一致的。
惠施认为,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违背了事情的常理,说明反对攻楚的意见被人堵塞了,而堵塞不同意见的人由于能给君主造成一种人人赞成某事的印象,在没有经过充分讨论的情况下就促使君主对该事拍板定案,因而可以视作对君主的劫持。
惠施在表决结果于己不利的情况下,转而对表决本身提出质疑,表现了政治手腕的极大灵活。我们难以知道魏王对攻楚一事的最后处理结果,但从惠施的质疑中却能悟出一些道理。
对于一些重大的政策分歧,人们只有在不同意见的争论中辨清是非,识别优劣,才能做出比较合理的选择。那种一致赞成、全票通过的现象如果出现在不同意见的争辩之前,自然省去了论辩的麻烦和鉴别的困惑,但却是违背常理和极不正常的事情。它取消了决策人对不同方案进行鉴定和选择的可能机会,难以保证决策方案的优化,是一种看似有利、实则有害的现象。
不正常的现象总有不正常的原因。在张仪和惠施的意见表决中,我们能够想像,历史上作为纵横家的张仪一定比作为名辩家的惠施具备更多的社会活动能力,不是论辩是非,而是社会活动在这次表决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使表决变得极不正常。自然,各种不正常的现象都有各自特殊的原因,决策人要使表决一类事情正常进行,就应想法强化表决人的是非意识,排除权威影响、强力压迫和私情拉拢等因素对表决人的干扰,尽力消除导致非正常的原因。
范雎:无由辩罪,佯死逃生
范雎是战国时代极有成就的政治家,《史记?范雎列传》和《资治通鉴?周纪五?赧王下》记载了他在魏国遭受迫害、佯死逃生的计策。范雎随魏大夫贾须出使齐国,齐王见范雎机敏,赐给他金银牛酒,范雎婉言谢绝。但贾须知道赐金一事后,认为范雎出卖了机密,非常恼怒,回国后告诉了相国魏齐。魏齐抓来范雎,让门客舍人用棍棒抽打,最后打落了门牙,打折了肋骨。任范雎百般解释求饶,魏齐终是不依,必欲将他活活打死。范雎见求饶无望,遂假装死去。魏齐见范雎已死,方命舍人停止抽打,使人把尸体卷于苇席中,扔于厕所,又让饮酒的宾客们撒尿于尸上。酒足饭饱之后,魏齐安排一卒看守尸体,他与宾客相继离去。晚上,范雎见身边再无他人,悄悄对守卒说:“你能想法让我出去,我一定重金酬谢。”守卒答应了,即去请示魏齐,要求把厕所的死人扔出去,于是范雎在守卒的协助下逃了出去。他后来改姓换名,去了秦国,被秦昭王重用为相国。
在这里,范雎为了免死脱生,相继采用了两条计策,其一是佯装死去,迷惑魏齐。魏齐对范雎,不打死不肯罢休,范雎看到这一点后即用此计,让魏齐要达到的目的在表面上实现,以此来遏止魏齐的摧残手段。范雎既无法改变魏齐的致死目的,又无力制止魏齐的致死手段,那么,佯死一计就成了他自我保护的最后一着。范雎相继的第二条逃生之计是贿赂守卒,争取协助。守卒乃奉命守尸,彼此无仇,范雎对其诱之以利,遂将其化作自己暗中的帮手。由于此计的实施,才使自己脱离虎窟,实现逃生。
济阳君:矫命自攻,陷害政敌
《韩非子?内储说下》讲述了魏国济阳君借君王杀害政敌的自攻之计。魏国有二位大臣与济阳君关系不睦,为除掉二人,济阳君让人捏造魏王之令,兴兵进攻自己的封邑。魏王知道后制止了进攻,并且追查矫命之罪,他询问济阳君说:“朝中谁与你有仇呢?”济阳君回答说:“我与朝中谁也没有仇冤,只是与两位大臣关系不睦,但他们不至于到这个程度。”魏王问身边之人两位大臣是否与济阳君关系不睦,身边人都说确是这样。魏王于是认定是两位大臣捏造了王令,将两位大臣诛杀。济阳君的自攻之计是以陷害政敌为目的的。他捏造王令,进攻自己的封邑。在魏王看来,进攻封邑事小,捏造王命事大。由于济阳君是捏造王命的受害者,当魏王追查捏造王命的犯罪人时,自然就首先想到了济阳君的仇人。济阳君是利用人们对自我伤害的难以置信心理,把自己暗中所干的矫命之罪“栽赃”给了朝中仇人,借君王之刀杀掉政敌。
当魏王按惯常思路追查济阳君的仇人时,济阳君仅仅提到他与两位大臣关系不睦,并佯为两位大臣开脱,这种故显忠厚的姿态其实是在有意衬托两大臣的机险阴毒,增加君王对他们的反感,同时又是在掩饰自己的陷害心机,避免君王对自己产生疑心。
作为济阳君自攻计的受骗者,魏王在处理此事上有着明显的失误,他仅仅用人们不会自我伤害的惯常心理去看待问题,一开始就排除了济阳君矫命的可能。当他知道两位大臣是济阳君的仇人,进而要惩罚两人的矫命之罪时,仍然没有想到将要诛杀的两大臣,有可能是被他们的仇人济阳君所陷害。他只想到济阳君是矫命的受害者,从而认定矫命者必是济阳君的仇人,但却没有想到矫命的真正受害者乃是两位大臣,而两大臣的仇人正是济阳君本人。
宋就:偷浇楚瓜,以德报怨
战国时梁国(魏国)有一位名叫宋就的大夫。《新序?杂事》中记叙,宋就当年曾为梁国边县之令,与楚国相邻,两国边亭都种着瓜,梁国的人勤奋浇灌,瓜长得很好,楚国人懒惰,不常浇灌,瓜长得不好。楚国的县令为此责备楚亭之人,楚亭人心恶梁亭之瓜,遂晚间偷搔之,致使其瓜死焦。梁亭人发觉此事后,准备晚上去偷搔楚亭之瓜,事前去向宋就请示,宋就回答说:“为什么要这样呢?仇怨,是灾祸的根由。因为别人恨己,自己就报复恨人,这太偏执啦!要我说,你每天晚上去浇灌楚亭的瓜,不要让楚人知道。”梁亭人果然每晚去偷浇楚瓜。楚亭人白天见瓜已浇过,而且瓜长得一天好于一天,很感奇怪,于是偷偷观察,结果发现是梁亭人为他浇瓜,他非常感激,将此事报告了楚边县之令,后来这事一直传到楚王耳中,楚王知道这是梁人暗中相让楚国,觉得梁人很重信义,遂主动和梁国和好。梁亭的瓜长得很好,就使相邻的楚亭之瓜显得不好,当楚亭人为此受到县令责备后,他把怨恨归之于梁亭的人和瓜,于是暗中搔之,令其死焦,以此作为对梁亭之人的报复,也好使自己免去被县令责备的窘境。
楚亭人的搔瓜行为出自内心的嫉妒,他和梁亭人在同样的自然环境下种瓜,本应得到相同的结果,尽管他自己比梁亭人懒惰些,没有在浇灌上做出应有的努力,但他不愿意接受梁亭人之瓜更好的事实。嫉妒正是一个人在自己所经营的事情上,不愿意看到与自己具有可比条件的人超过自己的一种隐秘心理,这一心理的目标是要让嫉妒对象之外的人们对自己做出更高的评价;其心理特点是向外投射自己落后的怨愤情绪,而拒绝寻找造成落后的原因。它出自人自尊自爱的正当要求,是在正当要求的实现上运用了不正当的思路和手段。
宋就不允许梁亭人对楚亭人进行搔瓜的报复,他认为以仇报怨,必使怨恨升级,会导致双方的灾祸。相反,他让梁亭人代替对方浇瓜,采取以德报怨的方式,以期解开双方的怨结。宋就交代梁亭人浇灌楚瓜时勿让楚亭人看见,是有自己考虑的:其一,宋就自然明白浇瓜的行为终究会让楚亭人知道,他也并不想对楚人长期隐瞒,只是他想故意向楚人示以不愿昭彰其功的心理,使楚人发现后愈加感激和内疚。其二,避开楚人而浇瓜,向楚人显示了梁人为瓜不为人的心理,避免了楚人以为梁人讨好自己的错觉,使楚人能够客观公正地看待双方的关系,会保证楚人的感激程度不受减损。其三,楚亭人正在怨恨梁亭人之时,若发现梁亭人为自己浇瓜,难免产生误会。宋就要以最后的结果感化楚亭人,他要免除不必要的误会,给楚亭人一个意外的惊喜。宋就通过梁亭人的行为及其结果消除了楚亭人的无端怨恨,并且向他暗示了种出大瓜的“奥秘”。他采取的方针和策略获得了极好的效果,也为人们消除怨恨和嫉妒提供了一条可行的思路。
赵鞅:梦射熊罴,盼兴赵氏(1)
赵鞅是春秋末期晋国的卿大夫,时逢六卿弱公室之时,晋国的权力斗争非常复杂。《史记?赵世家、扁鹊列传》两处记载,赵鞅一连七天入睡不醒,其间做了一场大梦,他梦见自己去了天帝的住所,舞乐动人,非常快乐。有一头熊来抓他,他奉帝命射之,一箭射中,熊当即毙命。又有一罴来,他又一箭射死。天帝很高兴,赐给他两个笥(盛食的竹器),每个都有备用的副笥。他突然又见自己儿子在天帝旁边,天帝答应给自己一只翟犬,说道:“等到你的儿子长大成人时,以此赐之。”天帝还告诉他:“晋国会逐代衰落,七世灭亡,嬴姓将大败周人,但却不能占有它。现在我念及虞舜的勋绩,我要将其后代之女配给你的七世之孙。”在晋国政治斗争异常复杂的时期赵鞅做了此梦,梦中包含了极复杂的隐义:
其一,他自己到了天帝的住所,受到热情招待,非常快乐。他的政治行为能得到天帝支持的个人愿望由此得到了部分的满足。
其二,赵鞅当时的主要政敌是范氏和中行氏二卿,熊与罴是二卿的祖先(据《史记正义》),赵鞅在梦中射死熊与罴,既满足了他灭除政敌的愿望,同时又借天帝嘉许的形式免去了自己擅杀大臣的罪责。
其三,天帝赐给赵鞅盛食的两笥,并且均有备用之笥,表达了赵鞅内心天不灭赵、赵氏采食之邑永不会丧失的基本愿望。
其四,赵氏采邑之北是代国(今河北蔚县),代属北狄之种,而“翟”通“狄”。赵鞅梦见天帝将一翟犬许诺自己,答应等自己儿子长大后交付,这实是曲折地表达出了他要吞并代地的愿望。赵鞅要把自己无力完成的任务留给下一代去做,也反映了他在兼并代地一事上的长远考虑,他希望将来为己所有的代地能像家犬一样护卫自己封地的北大门。
其五,赵鞅作为晋室公卿,私人势力已有极大发展,但晋公室的存在一直是他自我势力发展的障碍,他希望晋公室能逐渐衰亡,以便获得自我势力独立发展的广大空间。赵鞅在梦中将晋国衰亡的愿望通过天帝之口表达了出来,使自己该愿望的满足程度更高,且无以臣亡国的负罪感。赵氏与秦共祖先,姓嬴,天帝关于嬴姓大败周人的言语,表达的其实也是赵鞅当时关于某种政治关系的一种愿望。
其六,天帝最后提及的虞舜,即是上古时代接受帝尧禅让、被后世称为帝王的大舜,古人认为建有殊勋的圣贤,其后代总会兴盛。赵鞅在梦中借天帝之口,让虞舜的后代之女嫁配自己的后世之孙,表达了他想让赵氏长盛不衰、能与圣人后裔相匹配的深层心理。
赵鞅的大梦包含复杂的隐义,但无论如何,它表达的是消灭政敌、发展自我,使赵氏势力长盛永存的愿望。大梦曲折地反映了一位创国之主精细而复杂的精神世界,表现了其艰难创国的一片苦心。
事实上,赵鞅的大梦多在后世历史中被“应验”,如灭除二卿、吞并代地、晋国衰亡、舜胄(帝王后裔称之胄)配赵等都后来成了历史事实。但这些“应验”并不说明梦具有预兆的性质,这首先是因为,人的潜意识对梦境的制作材料中,总夹杂着其本人对现实生活的记忆碎片,包含有若干现实生活的成分和要素,这使得形成的梦内容都有一些客观的根据,如灭除二卿,可能已是晋国六卿政治斗争的一种态势;弱小的代国现实中必会成为强赵的掌中之物;公卿势力的崛起使晋公室的衰亡已呈必然之势等等。赵鞅的梦并不能预兆未来,只是未来的谋种政治形势正好符合于他的愿望,他将自己的愿望通过做梦的形式无意间提前表达了出来。与其说后来的现实是梦境的应验,不如说梦境的制作本身包含了对现实生活的某种把握。同时还应指出,一个历史人物的梦境要成为史籍的记载,中间要经过叙述、记录、流传和整理等复杂过程,而与该梦境相关的一些历史事件在此期间早已发生,甚至成为过去。梦境的记录、整理和记载人在某种迷信的梦观念指导下,为了照应人们熟知的历史事实,可能会对梦内容做出一些自认完善化的修正,而此时做梦人可能早已故去,无法订正,他的梦内容便谬种流传,似乎具有了对后来事件的预兆性。
赵鞅:梦射熊罴,盼兴赵氏(2)
总之,梦制作中的预察性机巧和梦记载中的照性修正,这两个原因共同作用,使史籍中的梦似乎多含有一些对未来事件的预兆。但科学的梦理论揭示出,人的梦仅仅只是、也确实是做梦人个人愿望的曲折而隐秘的表达,人们对此不该有更多的疑惑。廉颇:示劫非宝,反破劫持
劫持是乘对方无备时,以强迫手段给对方的重要人物造成性命威胁,逼迫对方答应自己的某种条件。《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和《资治通鉴?周纪四?赧王中》记载了战国时赵国一次反劫持的成功计策。公元前279年,秦昭襄王邀赵惠文王来渑池赴会,意欲劫持赵王,如楚怀王之事。赵王明知秦王行诈,但为了不显示出赵国的怯懦,还是决定赴会。临行前,留守大将廉颇献策说:“王行,度道里会遇之礼毕,还,不过三十日。三十日不还,则请立太子为王,以绝秦望。”秦王后来听说赵国有备,知道劫持赵王也得不到什么好处,遂放弃了原来的打算。公元前639年楚成王在盂地会盟中劫持了宋襄公,想让宋国答应楚国的某一要求。从次年两国泓水大战的情况看,楚国的要求是未能通过劫持之计得到满足的。《列国志》根据《史记?宋微子世家》和《左传?僖公二十一年》中关于楚王“会于亳(今河南商丘县附近),以释宋公”的记载,描写了宋国当时反劫持而取得成功的计策。楚国扣押宋襄公,以此要挟宋国投降,宋国司马公孙固拥立襄公庶兄目夷暂摄君位,对楚人回答说:“赖社稷神灵,国人已立新君矣,先君生杀任你,欲降不可得也!”(第三十四回)楚人见扣下宋襄公得不到任何好处,反惹诸侯之怨,于是释放了宋襄公,襄公回国继续执政。
对于反道义的劫持行为人们可能有不同的对付方法,以上示劫非宝的方法不失为某种情况下的机智策略。行劫方要利用被劫者在其所属集团中的重要地位,换取对方的重大利益;被劫方则故意降低被劫者对于自己的重要性,向对方佯示所劫者非宝,这就可以极大地降低行劫方向自己讨价还价的筹码。使用这一策略的结局,或者可能像后一例中宋国对于楚国那样,彻底取消了行劫方的交换要求;或者可能像前一例中赵国对于秦国那样,干脆制止了行劫方的劫持行为。因为行劫方劫持的目的是要换取某种实际利益,既然所劫者非宝,难以形成交换条件,那当然也就失去了劫持的意义。
这种示劫非宝的策略要让被劫人蒙受极大的性命风险,要让施行人承受某种非人道的名誉损失,并且也不是保证能绝对成功的。这是政治斗争残酷性和复杂性的一种表现。然而,这一计策一旦成功,不仅能够保持自己一方的实际利益,而且最终能使被劫人解脱于虎窟之险。
列国的示劫非宝的反劫持法对后来的汉高祖刘邦一定产生过启发。项羽曾经俘虏了刘邦的父亲太公和妻子吕雉,《史记?项羽本纪》、《汉书?项羽传》、《资治通鉴?汉纪二》载,项羽围刘邦于广武(今荥阳县东北广武山上),急于决战,故将太公置于高案上,对刘邦说:“如不决战,我就烹杀太公。”刘邦心里难受,但却故意回答说:“我与你曾在怀王面前结为兄弟,我父就是你父。你要烹杀你父,希望能分我一杯肉汤。”刘邦示劫非宝,竟使项羽无可奈何,不久即放归了太公和吕雉一行。刘邦利用示劫非宝计对付项羽的劫持,取得了计策的成功。
赵利:借道得利,佯示无奈
赵、魏、中山三国的地理形势大体是:魏处南,赵处中间,中山在北。《战国策?赵一》、《韩非子?说林上》同时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魏国因为和中山产生了怨恨,准备出兵进攻中山,但中间隔着赵国,于是向赵国借行军之道。赵君觉得此事不妥,准备拒绝,大臣赵利对赵君分析说:“魏攻中山,非胜即败。失败了他们会疲惫,这样会更显出赵国的强大;如果魏国取胜,攻拔了中山,但他们肯定不能越过赵国而占有中山,这样就等于魏国出兵,替赵国攻夺了中山。看来无论如何还是应该支持魏国攻打中山,借给他们行军之道。”赵君听了很高兴,准备答应借道给魏国。赵利又对赵君说:“您答应给魏国借道时如果显得很高兴,他们就会知道赵国从中得到了利益,必然会中止借道攻中山之事。您不如借道时装作迫不得已的样子。”赵君表示完全采纳赵利的意见。在魏国准备借道进攻中山时,赵国的赵利从利害和计谋上作了两层分析。通过利害分析,赵利认为应该借道给魏;而从计谋要求上,他则建议采取佯示不得已的方式。“借之道而示以不得已”是赵利两层分析的综合结论。
赵利的利害分析建立在如下两个认识基础之上:其一是邻邦魏国的疲惫衰弱必然显示出赵国的强大;其二是魏国不能够越赵而占有中山。以此为基础,赵利对魏国的战事作了或败或胜两种相反的估计,进行了一次严密的、形式完全正确的二难推理,得出了应该借道的确定结论。应该说,如果赵利的两点认识基础没有漏误,能够成立,那么他的结论就毫无疑问。
赵利的第一层分析是完全站在赵国的立场上考究事情的利害,他接下来的第二层分析则是把自己设定在魏国的位置上来预测事情的发展。魏国绝不希望身边出现一个强大的赵国,如果看清攻打中山会给赵国带来大利,自然会中止此事。因此,赵国只有把自己即将到手的获利在情绪上掩盖起来,才能向魏国既落下借道的人情,又获得其无意间悄悄送来的好处。而佯示不得已,就是赵国在借道给魏时掩饰自己获利之情的基本谋略方针。
赵利的两层分析以利害为基础,以谋略为保证,两者合为表里,互相补充,不能不谓精透、全面。然而,他关于利害分析的第二个认识前提却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疏漏。实际上,魏国未必不能越赵而占有中山,魏国甚至可以在攻取中山后回国时顺道灭赵,赵利显然忘记了约二百年前虞国借道给晋的亡国教训。既然赵利的利害分析包含了一个存在疏漏的认识基础,那么这一利害分析的正确性就该打一较大的折扣。史料对赵国借道的结果未作记载,历史的事实是赵国没有被魏国所攻灭,然而赵利对借道一事做出的分析,其本身的精透全面和内含的前提疏漏却是可以肯定的。
赵利对借道之事的分析留给人们不少的启示:第一,利害关系是国家交往的实质,是人们一切谋略活动应把握的核心问题。没有利害,就没有争斗,就没有复杂的人类社会,因而就无谋略可言。一个国家不希望身边出现强大的邻邦,这出自他们利害关系的必然要求。抓住了利害关系,就能对许多事情做出深刻的理解。第二,人们考究一个问题,或者权衡一种策略,不仅要想到自己的所得,同时还应想到对方的所虑,要善于把自己设定在对手的位置上考虑问题,知己知彼,避免一厢情愿的空想。第三,对于具体问题,人们会根据利害关系制定出相应的方案,但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两个不同的事情,两者合为表里,互相补充,人们不能忽视其中的任何一方。第四,考虑一个问题,人们应广泛吸取历史的教训,借鉴历史这面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