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alinio
发表于 2007-11-30 15:29:52
原帖由 guoeryao 于 2007-11-30 15:27 发表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会员“wjlzll”的金钱来源渠道完全正常
有着一条证据就够了,可以结案了,被告应该是无罪的!
雨茵
发表于 2007-11-30 15:30:37
GG(:)
你怎么这个时间来上网(:)
guoeryao
发表于 2007-11-30 15:37:11
1.经查明被告的财产来源于会员“wjlzll”无任何非法来源
2.关于被告冒充新人索要1XCB给予1CB罚款的处罚
3.虽然没有相关法律禁止用MJ存钱但此行为大大影响了货币流通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法律
(:) (:)
判决:被告罚款1XCB无罪释放
guoeryao
发表于 2007-11-30 15:37:29
原帖由 雨茵 于 2007-11-30 15:30 发表 http://bbs.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GG(:)
你怎么这个时间来上网(:)
宝宝开机(:)
koncool
发表于 2007-11-30 15:41:25
:::)))) 我错过了精彩的时候
loose01
发表于 2007-11-30 15:42:39
你主要是错过了自己的工作:::))))
赵灵儿
发表于 2007-11-30 15:43:01
原帖由 koncool 于 2007-11-30 15:41 发表 http://bbs.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 我错过了精彩的时候
小K脱岗啦:::::()
wjlzll
发表于 2007-11-30 15:45:21
谢谢guoeryao,masalinio ,秋雨无痕,赵灵儿,雨茵 ,力力,loose01 等帅哥靓女:((((
赵灵儿
发表于 2007-11-30 20:43:12
记录员在关键时刻酒醉不醒:::::() ,只能由法官亲自作记录:look
被告的申辩
原帖由 wjlzll 于 2007-11-30 13:45 发表 http://bbs.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申辩本人17转900+,现有资产1000+W,为防不良歹人打劫,故将资产转到MJ闪烁身上,不料还是被恶人速灭杀丁打劫,打劫完后不但无悔过之心,还在法庭咆哮。
这是什么行为?
摆明是藐视法庭,
藐视主法官:guoeryao
辅助法官:赵灵儿,秋雨无痕
记录员:koncool
陪审团:koncool,力力,007PX,GOTOGOTO,弦断有谁听,雨茵,蓝.蓮花,用户名不存在, masalinio,xiaofeiiv,elfyiluli
庭警:koncool(玉树临风,风华正茂,道貌岸然)
看门人:007PX(包子形象,平时负责维修法官的锤子)
清洁工:GOTOGOTO(起早贪黑,不辞劳苦)
主打律师:koncool(此人拥有强大的媒体舆论支持)
力力(某知名黑社会组织的大头目,以德服人)等。
恳请法庭驳回速灭杀丁,为我等良民做主啊:::))))
法官的提问
原帖由 秋雨无痕 于 2007-11-30 13:55 发表 http://bbs.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被告,你明明有cb,为何还要用mj在我们的新手求助帖里求得一cb来购买宠物?这让我们很伤心啊
小插曲:在审问期间以德服人的黑社会老大惹怒了法官
原帖由 秋雨无痕 于 2007-11-30 13:55 发表 http://bbs.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提醒一下力力,请不要咆哮公堂,否则被拉出去的将会是你319o
被告的回答
原帖由 wjlzll 于 2007-11-30 14:00 发表 http://bbs.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1CB我不晓得怎么转(:))
注意事项1、汇款金额和手续费从您的现金中扣除。
2、对方需在本行开户您才能给其汇款。
3、汇款金额不能少于10
陪审团内部的争吵
原帖由 力力 于 2007-11-30 14:08 发表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快点宣判,另一个案子已经铁证如山了~~~
被告人闪烁及其委托律师还没出庭,队副就想结案了,真不愧是以德服人啊:::))))
真正的被告终于出场
原帖由 闪烁 于 2007-11-30 14:15 发表 http://bbs.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晕,我是 wjlzll 的小 MJ,前面早说了,,力力是俺的律师。OK
快判吧:)oo
陪审团成员力力的意见
原帖由 力力 于 2007-11-30 14:19 发表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被告无罪,原告纯属诬告~~~~
陪审团成员masalinio的意见
原帖由 masalinio 于 2007-11-30 14:59 发表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认为:如果被告的陈述是事实的话,应该当庭宣判无罪!唉......市道黑暗啊,怕人打劫嘛!
陪审团成员loose01的意见
原帖由 loose01 于 2007-11-30 15:01 发表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是要审理资金来源问题,MS资金来源已经清楚,所以被告无罪
法官铁面无私的说
原帖由 秋雨无痕 于 2007-11-30 15:06 发表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闪烁是wjlzll的mj,wjlzll有cb却仍然在新手求助帖里申请了cb进行宠物的购买活动,针对他说的不知道怎么样汇cb,那么可以进行询问,所以不能作为合理的解释。
资产来源情况据力力交待是打怪所得,并且应该有3000w以上,对于具体的来源我们现在还没有弄清楚,是否是真实的劳动所得,还是有幕后老大给他钱,还是进行了一些桌子底下的交易。这些还不得而知。
小插曲2:以德服人的黑社会老大继续和法官对着干,法官发怒了
原帖由 秋雨无痕 于 2007-11-30 15:07 发表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真够了,我什么硬要没收他的资产了,你能不能弄清楚之后再给别人扣大帽子,你这有藐视法官的罪过。
在大家各执一词,激烈讨论的时候,伟大的GM在合适的时间降落到了合适的地点
原帖由 guoeryao 于 2007-11-30 15:21 发表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从后台的显示看来
会员“闪烁”的所有CWB全部来源于会员“wjlzll”
没有其他任何的渠道
原帖由 guoeryao 于 2007-11-30 15:27 发表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会员“wjlzll”的金钱来源渠道完全正常
小插曲3:法官猜测的“幕后老大给他钱”被幕后老大亲口证实
原帖由 力力 于 2007-11-30 15:23 发表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能提供wjlzll那些资金里有160W是我们家族发的奖金
大法官宣判了
原帖由 guoeryao 于 2007-11-30 15:37 发表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1.经查明被告的财产来源于会员“wjlzll”无任何非法来源
2.关于被告冒充新人索要1XCB给予1CB罚款的处罚
3.虽然没有相关法律禁止用MJ存钱但此行为大大影响了货币流通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法律
(:) (:)
判决:被告罚款1XCB无罪释放
就在大法官话音刚落的时候,因酒醉不醒没有给被告发传票和没有作记录的庭警兼记录员koncool却突然出现了
严重旷工:::::() :::::()
扣掉3个月工资
被告最后的陈述
原帖由 wjlzll 于 2007-11-30 15:45 发表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guoeryao,masalinio ,秋雨无痕,赵灵儿,雨茵 ,力力,loose01 等帅哥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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