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妙
发表于 2008-9-21 20:12:46
10~~ 这里要变得严肃了
右手戒了酒
发表于 2008-9-21 20:19:29
很严肃,不能搞商业行为~
关心
发表于 2008-9-21 20:21:33
晕死,帖子怎么又被收走了,不合论坛要求,管理可以把内容删除,怎么不分辨就删帖?完全可以把内容删除,只保留题目的06~~
右手戒了酒
发表于 2008-9-21 20:23:07
可以事先和斑竹说明,重新再发一个
关心
发表于 2008-9-21 20:25:59
是滴是滴,偶只写个题目,这下彻底不会说偶是广告了吧58~~
共相语
发表于 2008-9-21 20:28:51
原帖由 关心 于 2008-9-21 20:25 发表 http://bbs.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是滴是滴,偶只写个题目,这下彻底不会说偶是广告了吧58~~
有关私人信息可以以PM的形式告知~
关心
发表于 2008-9-21 20:32:06
偶之所以留下QQ号码,是因为,担心有一些相对隐私的问题,人不愿意在论坛想询,可以通过QQ找偶聊天,是以留下个QQ号,当然了,论坛不允许,自由不允许的道理,可删帖,总得让偶知道理由吧,事先说一下,偶什么资料也不会留下滴,感谢楼上朋友的提醒
关心
发表于 2008-9-21 20:37:20
原帖由 右手戒了酒 于 2008-9-21 20:19 发表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很严肃,不能搞商业行为~
何谓商业行为,有利可图的才算商业行为吧,可偶毫无利益可图,完全出自个人爱好而已。怎么能算商业行为,请朋友说话讲点道理
KK07
发表于 2008-9-21 23:05:23
成功学··呵呵··
关心
发表于 2008-9-21 23:10:30
原帖由 KK07 于 2008-9-21 23:05 发表 http://www.xyhc.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成功学··呵呵··
偶本来不想提这个词儿,因为偶不属于成功人士,可不知道哪个管理收走了偶的帖子,偶不得不解释哈。唉,偶本来是很谦虚滴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