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萤火虫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8161|回复: 0

[公告]同城相约2007版规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1-22 14: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萤火虫同城相约 2007版规】

第一章  总   则

《同城相约》区的宗旨:

让各位会员充分抒发自己的浓浓乡情,结识更多的好朋友,培养大家的团结协作能力,

热爱萤火虫,建设萤火虫,建设我们的家。

为了整洁《同城相约》版面,方便大家浏览,请自觉遵守本版班规。

谢谢合作!!!



         第二章 会员的义务

一.发贴的基本规定:

1.由于本版不是《灌水乐园》,不提倡灌水,请大家不要乱发主题贴;

2.禁止刷屏,发空贴、垃圾贴,不得一贴多发,非特殊情况回帖不得超过三连;

3.每人每天新开主题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如有特殊需要多发,必须向版主说明情况;

4.各城市团体主题贴格式:[城市名称]+主题;

5.会员个人发贴格式:[主题性质]+主题;

旅游、文化、消费、地方特色的美食、风光,等等都可以推荐的.....

各地流行趋势都可聊的~~~~

6.禁止发布任何色情、反动、政治性过浓、损害国家利益、侮辱诽谤他人的言论;

7.禁止发布其他网站、论坛等的广告;

8.禁止发布诋毁萤火虫论坛和会员的一切话题。


二.其他相关规定:

1.论坛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凌驾于其他人之上;

2.会员之间不得出现嘲笑、辱骂、欧斗等扰乱本版及论坛治安的现象;

3.各城市团体之间不得相互仇视,要和睦相处,平等交流;

4.各城市团体负责人不得随意解散联盟,不得威逼、利诱会员加入.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

1.会员有权对本版的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

2.会员有权对本版版主不合适的言论及做法提出质疑,并指正;

3.会员有权对各负责人不负责任的行为提出改正意见;

4.会员有权不参加本版版主及各负责人组织的活动;

5.会员有权发表(除涉及政治、敏感、广告、色情等)个人言论;




         第四章  加分奖励规则

1.每月评选的最活跃的城市联盟及其负责人;

2.本版活跃并表现出色的论坛会员;

3.对本版发展献计献策并被采纳者;

4.举报违规帖子,维护论坛整洁者;

5.其他情况;

以上情况,版主会酌情加分。



         第五章 扣分惩罚规则

1.不符合规格的帖子一律实行锁帖,修改后方能开锁。

2.恶意灌水,发无意义的新帖或回帖者。(如警告无效一律扣分)

3.刷屏者,即是10贴最后回复是同一人。(扣分处理)

4.发过多主题贴者。(锁帖或者删贴扣分处理)

5.发布色情、反动、政治性过浓、损害国家利益、侮辱诽谤他人的言论者。(扣分处理)

6.发布其他网站、论坛等的广告者。(严重扣分处理)

7.禁止发布诋毁萤火虫论坛和会员的一切话题。(严重扣分处理)






本版规最终解释权归版主所有,如有疑问,请咨询版主。


[ 本帖最后由 共相语 于 2008-10-6 14:41 编辑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萤火虫

GMT++8, 2024-11-23 07:18 , Processed in 0.263041 second(s), 6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