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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02.29]啮齿动物的细碎,奶茶〈我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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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9 23: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下来以后,反复听了好几个黑夜,终于决定不那么自私,要和人分享。
   
我们坐在红木小方桌的两边,相对无言。中间放着透明的鱼缸,里面盛着清清的水。
 
密闭的窗帘外面,暮色逐渐四合。白日如一头小兽,显出倦意。头顶懒洋洋的昏黄壁灯,有一束光,轻悄悄的不安分。奶茶的声音,像一张湿漉漉的网,网住了沉默的我们,和凛冽的空气分子。
 
我又要犯一次做作,来说说这张专辑。心里总是有极其细微的感动在裂帛一般地尖声叫。

我对着冰的手指呵一口气说,再暖一点,再暖一点就完美,就知足。所以我起身,把音响的声音放大。完全没意识到,有一部分的我,突然地萎靡下去,就在她的歌唱里,长久地低下了头。

那一些些伪装的坚强和骄傲,在久违的温暖里分崩离析,我竟然是节节溃败。  

我只能说一些肤浅的感受,如同我是在自言自语。


背景音乐



 







































 

我很好

以前我总是习惯地对别人说我很好,谢谢。以为这样,能拒绝掉那些不痛不痒的关心。

奶茶的这个主打曲,我听来,有孤独的强势。

冷的面条,热的泪痕。终于能够狠不再疯,泪不再掉,心不跑。就算明天整个城市要倾倒,也让我爱到,最后一秒。

真的会有这样的勇气吗?真的会再出现另一个人,给我另一段美好吗?这是很滑稽的疑问句。

面对很多开始的契机,我都选择背过身去,摆摆手放弃。这是一座荒野里的城堡,我走不出,也不欢迎来客。

也许,我也应该洗洗床单,剪剪头发,清空烦恼。但仿佛无论如何,我的勇气处在失踪的状态。





 

 

 

 

 

 

 

 

 

 

 

 

 

 

 
 

 


 





 



一直记得,奶茶,有一只从小陪到大的熊,这首歌,是唱给它听的吗?

从不在乎他们说些什么,因为你懂;从不介意你爱保持沉默,倾听我。

有一个死心塌地爱着自己的布偶,是件极其幸运的事情。它们不撒谎,它们不背叛,它们不食言。

在以前打工的店,高高的地方孤单地坐着一头大大的泰迪,总是那么开心地翘着嘴角笑。我每天每天离开之前,都在心里对它说,如果毕业了,还没有人带走你,我就把你抱回家。

还有几个月,我确定它会等我。

在最炎热的夏天,我也想枕着它软软的肚子,手里拿着童话书,用柔软的语气给它讲故事。

那样安定的场面,它会如我一样热切期待么?







 



 





 
落跑新娘  

钢琴的声音,让我想起《我曾爱过一个男孩》和《后来》;想起诺丁山,休·格兰特带着邪气天真的笑;想起小米苍白的表情,对小南说,我想跟你做好朋友。

你握住我的手,越温暖越疼。害怕失去一个人,才想回到一个人。

我碎碎地忠告自己,爱,让他离开。另外一个自己戳着我的脑门说,你傻啊你傻啊你是傻瓜啊?

但我的世界真的好小,小到只能容下我一人,小到我都需要把自己缩起来才能安心蜷着。

很久很久以前,喜欢的东西,我都紧紧抓着不放不松手,但曾几何时,我的手指,是垂落的姿态,它们无意留恋。

原谅我的冷漠。但愿你不会因此而感激,而嘲笑,说,幸亏她是那样胆小。







 

 









给你

你的咖啡只加半块糖,雨天不喜欢带伞,散步时喜欢歌唱,别和你说太多话。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也曾经愚蠢地默默背诵某个人的喜好厌恶,白纸黑字写在日记本里,沾沾自喜,以为很了解。某一天翻阅时不小心再次读到,竟然笑起自己的忠贞。于是统统推翻。几天几个月甚至几年的积累,就这么推翻。

不明不白间,我就失去了你。而我曾经拥有过你哪怕一秒吗?

给你写封信,在里面说,你记住了,我喜欢胡萝卜炒土豆丝,我喜欢睡觉捂着头,我喜欢拿筷子在三分之一处,我喜欢一年四季穿棉袜子,我喜欢低着头走路,我喜欢樱桃小丸子,惟独不再喜欢你了。

然后再气急败坏地撕掉。








 

 

 

 

 

 

 

 

 

 

 


 

 






还是一样  

有多少次,在辗转大半夜后终于入眠,我紧闭着眼睛安慰自己,只是一场梦呢,一场梦,醒来就好。

但是第二天,生活还是一样。烟火缭绕的气息,步步逼近。

我时刻提防着我的弦,怕忽然之间就断了。

没有声张,没有挣扎,没有我难过的假象,只有多一道伤。

树结一层痂,更添坚硬。人多一道伤,却是愈加脆弱。

一个手指代表一天,十天一个轮回。我数啊数,数到失声。日日皆是好日,可晴天雨天阴天,春夏秋冬穿梭,还是一样。

奶茶,还是一样。花开就散,花开就败。

你还是那样温和地唱着,我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以为早已不再悲伤。但是回忆滚滚碾来,我还是飞一般地要逃跑,避之不及。




 


 





 
栀子花

某个人家的后院,满眼的新绿,洁白芬芳的花朵簇拥着盛放,是热闹的宴会。

我别过头去不愿意久看。花束中总是有黑色小虫子,忙忙碌碌地爬行。它们也许很可爱,也许很可爱,可我不喜欢。

年幼的女孩,欢喜地偷采几朵来,央求母亲在搪瓷杯子盛了水,养到花瓣颓败转黄,再欢喜地丢掉。她的童花头,是记忆里抹不去的恒久影象。

你唱落单的牙刷,你唱浴室里发着呆,你唱让你哭泣又脸红的情歌,你唱充满幸福情节的六月。我木知木觉地听,心里波澜不惊。

我多么不爱花朵。我多么不解风情。

我多么不领会它们美丽朝夕便死亡的选择。






 

 



 







静静坐着  

无所谓无所谓,爱不过就像一口烟圈,烟散了回到了从前。

面对寿百年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像个小偷。我在畏畏缩缩地偷时间消遣,偷健康挥霍,偷美好取暖。常常觉得自己很狼狈,失去寻欢的理由。

喜欢到处乱走,亦或是静静地坐着。一动不动的姿势坐很久,一首歌循环很久,一件事情思考很久。我像咬着自己尾巴玩耍的小狗,一个人玩游戏,转圈圈停不下来。

有一天,我就坐在街角那张脏兮兮的长椅上,看你们从我身边路过。我用晦涩的语言,记录你们的穿着,猜测脚步迈出的故事。我是无聊到疲乏的人,对自己空荡荡,忽地就起风的思想投降。

再见,再不见。








 


 





 

口香糖  

还记得高三的时候,坐在教室后排的人,玩弄着舌间的口香糖,发出响亮的“啪啪”声,挑衅一样。

一刻不停做着习题的我,马上就笑了。有一种共鸣的过瘾。

我在原地徘徊,留恋著消失的昨天。

我总归不会承认,说我想念我的高中时代。如同有一天,我也不会坦然承认,我想念我的大学。

或者我会嘴硬,说,可能,我只是想念那时候的我自己吧。

然而想念,就明摆着放在思绪的货架上,几斤几两,一览无余。我的蒙蔽和欺骗,画蛇添足般搞笑。

虽然这么些年过去,有些人事,也跟口香糖一样,走了味,干巴巴地让人忘记及时吐掉。





 

 

 

 

 

 

 

 

 

 

 

 

 

 

 

 

 

 

 

 

 






12月3日,北京


十二月三号凌晨第一场雪。

我的思绪忽然断线了,原谅我沉默。






 

 



 


 


训练  

我训练我自己,去忘记。很疯狂,很虚幻。

但当我身体力行的时候,会发现,这训练,是一遍一遍的强化记忆,所以我知道,“顺其自然”是难能可贵的境界。

顾曼桢说,我们无法长久地爱一个人,同样,也无法长久地恨一个人。

我觉得委屈的时候,以为自己是一颗受了潮的棉花糖。我在空气里软弱下去,力量消失殆尽。

我提醒自己,要保持警醒,要记得受过的伤害。可转眼之间,我已经在为别人制造借口。于是,所有被赠送的伤痕,都是一次次无心的过错。

谁发誓说,永远是一枚新鲜的水果?我知道它已经由内而外开始腐烂。

我训练自己,不被发现我的日日衰竭。



[ 本帖最后由 琉华璃音 于 2008-3-1 00:01 编辑 ]

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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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 18: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非常细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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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 19: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很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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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 13:5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子就能把板块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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