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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笑话]毕业赠言“咬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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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 19: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曾经酒醉鞭名马,惟恐情多误美人。

路远,风大,兄弟,走好!

30岁还没出嫁记得来找我(如果我还没老婆的话)。

一学长所说:谢天谢地,我终于可以不听你弹吉它了!很是郁闷很是有趣。

红花两朵,好比你我,朋友再多,请别忘我。

4年来,我们一起上下课、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准备作弊的纸条儿、一起逃课去跳舞、一起整男孩子、一起逛街看电影、一起去买廉价的衣服,然后一起穿上在学校各条林荫道上招摇——亲爱的,还有比我们更臭味相投的吗?

我默默地看了你4年,你却没有好好地看过我一眼!

古汉语老师留言:繁枝容易纷纷落,嫩蕊商量细细开。

外国文学老师:是玫瑰总会开放!

班主任的留言:和你的关系可以用高次方程的曲线来形容……

我们是江湖上偶尔抹过的一刀……然后,相忘于江湖。

初中时,大家共勉: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高中时,豪气干云:20年后欢迎到怀仁堂来做客。大学,呵呵:别宴已尽,离歌随起,断桥孤山今朝别。老燕衔得新泥回,问君何时载誉归?和山俊秀,池水清明。四载岁月常依依,此去须怀报国志,不忘春风化雨情!

天空依然平静,鸟儿已经飞过,我心还在原地等你。

你走的时候我不会去送你,回来的时候无论多大的风雨我都会去接你。

兄弟情谊:我的就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但除老婆以外。

三杯然诺,五岳为轻,如晦不已,相忘江湖。

给一对恋爱的同学留言:现在同窗,将来同床!

一个朋友在人生理想一栏这样写:合理合法地多赚RMB。马上就有另一个朋友写道:阻止他人合理合法地赚取RMB——一对冤家。

一个留级的同学留言:同学们,你们先走吧,我还有事……

谢天谢地,你再也不会在我上面作威作福了,再也听不到床板吱吱响了(一个下铺的同学留言)。

欠我的两百块钱,是不是该还了?

时光匆匆,岁月悠悠。大家商量怎样才能互不相忘,讨论良久,终得结论:咬我两口吧,我一辈子就记住你了。

聚,不代表开始;散,不代表结束。

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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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 21: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坐上了传说中的沙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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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 23: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同窗,将来同床……现在既同窗又同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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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4 00: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聚,不代表开始;散,不代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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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4 10: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赠言写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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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4 14: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真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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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4 17: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初中时,大家共勉: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高中时,豪气干云:20年后欢迎到怀仁堂来做客。大学,呵呵:别宴已尽,离歌随起,断桥孤山今朝别。老燕衔得新泥回,问君何时载誉归?和山俊秀,池水清明。四载岁月常依依,此去须怀报国志,不忘春风化雨情!


不错。不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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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5 18:4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阳春白雪 于 2008-7-4 00:48 发表
聚,不代表开始;散,不代表结束。

的确,喜欢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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