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萤火虫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036|回复: 4

[07/18]三国猛将--典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7-18 10: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典韦,(?---197),陈留己吾(今河南商丘市宁陵县己吾城村)人,世称“古之恶来”。三国时曹魏猛将。擅使大双戟,为人壮猛任侠,曾为乡人刘氏报雠,杀人出市,人莫敢近。军中的牙门旗既长且大,人们都不能把它举起,而典韦竟以一手便将其执而竖起,人们都以他的奇力为异。初属张邈,后属夏侯惇。曹操讨吕布于濮阳时,典韦奋力勇战,为曹操所异,又因其人忠诚谨重,自此引典韦为近侍,迁为都尉,置之于左右。后曹操于宛城时,张绣先降而复反,急迫曹操本营;典韦守着大门,殊死恶斗,杀敌甚众,最终因敌人太多而战死。在这一战中,曹操的长子和侄子也都战死了。事后,曹操亲自祭奠,痛哭失声。他对众将领说:“吾折长子、爱侄,俱无深痛;独号泣典韦也!”。三国里面武艺最好的,力气最大的,最有冲劲的不是典韦,但最猛的却是他。先说曹操收他入会时的情景,夏侯惇形容他:逐虎过涧。就从这一点来看,三国里所有武将都不如。大家都知道,老虎是野兽,什么都不怕,就是一大群人去围杀,他也会奋力反攻。这个典韦居然将老虎追得满山跑,试问,能让老虎都害怕的逃跑,谁有这个本事?曹彰的“手格猛兽”比起这个“逐虎过涧”,可以说相差甚远。能让老虎害怕得逃跑的人,他的猛是发自骨子里的(比张飞的相貌凶狠更厉害)。然后宛城之战,典韦在大醉,身无片甲,并失去武器的情况下,奋力拿起腰刀杀敌,当手下全部战死,刀砍缺的情况下,提起两个军人迎敌,击死者八九人。马军方退步兵又上,枪如苇列。最后典韦死了半晌,还无一人敢走前门而入。分析上面,首先,典韦力气不比许诸小,可以提起两个军人当刀舞(不然无法解释击死者八九人),其次,死了半晌,无人敢过。当时张绣统领的是他哥哥张济死时留给他的部队(精锐的西凉军),居然让典韦吓得不敢走前面过(典韦死后),可见当时的士兵对典韦是多么畏惧。连姜维死后,士兵还一哄而上将其割碎生吃。从上面可以看出,典韦的“猛”,是连张飞都比不了的(张飞的猛是表面化)。而且典韦武艺高强,可以飞戟杀人,还百发百中。只是死得太早,出彩不多,不过宛城一战可以名留千古。

历史评价

◆军中为之语曰:“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典韦传》
◆陈寿评曰:“许褚、典韦折冲左右,抑亦汉之樊哙也。”(《三国志·魏书·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

典韦-历史年表

典韦,陈留己吾人。他形貌魁梧,膂力过人,有大志气节,性格任侠。其时同乡刘氏与睢阳人李永为雠敌,典韦便为刘氏报怨。李永曾任富春长,家中备卫甚为严谨。典韦驾车,载着鸡酒,伪装正在等候别人的闲人;当李永府前开门,李永亲自出府时,典韦便怀匕首向前截杀李永,并杀李永妻,再慢慢走出来,取出车上刀戟,步行离去。由于李永的居所邻近市,此事发生后全市惊。从后而追者虽有数百,但却无人敢近。典韦行了四五里,遇上李永伴众,双方转战不久,典韦脱身而去,自此为豪杰之士所赏识。

子:典满拜为司马,后曹丕即位拜为都尉,赐爵关内侯。

【公元190~193年】东汉献帝初平年间
  张邈举义兵时,征典韦为士,隶属于司马赵宠。军中的牙门旗既长且大,人们都不能把它举起,而典韦竟以一手便将其执而竖起,人们都以他为奇异,十分宠慕其才能巨力。后来典韦转属夏侯敦,数次斩首有功,拜为司马。

【公元194年】东汉献帝兴平元年
  其时曹操讨吕布于濮阳。吕布别置军屯于濮阳西四五十里,曹操前往夜袭其屯,翌日清晨破之。曹军尚未及时回还,而吕布救兵已至,双方三面会战。当时吕布亲身搏战,自早上至日落双方鏖战数十合,互持甚急。曹操临时招募破陷敌阵的人选,典韦先占应募,另外带领其余应募者约数十人,尽皆重装两件盔铠,不执盾牌,一律只持长矛撩戟。同时西面战情告急,典韦突进挡敌,贼军弓弩乱发,矢箭如雨,典韦尽然无视,向随从说:“贼军来到十步之内,便告诉我。”不久随从说:“十步了。”典韦又说:“五步之内再告诉我。”随从畏惧,立即便说:“贼军来到了!”典韦手持十余支小戟,大呼而起,以戟掷敌,所投者无不应手而倒。战了多时,吕布军众撤退。此时刚好是日暮之时,曹操才得以引军而去。曹操拜典韦为都尉,引置于左右,让他带领亲兵数百人,常在军中大帐巡绕。典韦人既壮武,其所带领的亲兵都是严格挑选的战卒,每次战斗,典韦部队都常先登陷阵。典韦后来又迁为校尉。他的性格忠诚谨重,常于早上侍立终日,夜晚便宿于帐左右,甚少归府私寝。其人甚好酒食,饮食份量兼人,每有赐食于前,便大饮长喝,左右相属之人,都为典韦供给自己的酒食,曹操大壮其为人。典韦又喜欢携着大双戟与长刀等,军中有谚曰:“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

【公元197年】东汉献帝建安二年
  后来曹操征荆州,来到宛城,张绣迎降。曹操甚为欢悦,便邀请张绣及其将帅,一同置酒高会。曹操行酒时,典韦持大斧立于其后,斧刃径有尺余,曹操所至之人前,典韦都举斧迫视。酒宴至终,张绣及其将帅均不敢仰视。十余日后,张绣因曹操纳其婶,颇感耻辱,于是接受贾诩建议,突然造反,奇袭曹操之营,曹操被杀的措手不及,出战不利,轻骑遁去。典韦在门前奋战,贼军不能得入。贼兵于是分散从其它门进营。其时典韦部下兵校尚有十余人,皆殊死恶战,无不以一当十。但贼军前后兼至益多,典韦以长戟左右击之,一戟击去,便将贼兵十余支矛摧断。后典韦左右死伤者略尽,典韦本身亦被数十创,双方短兵接战,贼兵往前搏斗。典韦便徒手挟着两人击杀之,其余贼众不敢近前。典韦复前冲突贼众,又杀数人,然而伤创重发,典韦就此怒目大骂而死。贼军方才敢于向前,取典韦之头,互传而观,覆军就看视其躯骸。曹操退住舞阴,闻典韦已死,为之痛哭,招募闲人为其举丧,亲自临哭,遣其归葬襄邑,拜其子典满为郎中。车驾每次经过,常祠以中牢。曹操追思典韦,拜典满为司马,引为近侍。曹丕即王位后,以典满为都尉,赐爵关内侯。

  废话不多说,进入正题,至于典韦,可谓三国之真悍将,出场时既逐虎过涧,80斤双戟不比青龙刀轻几斤,而况双手各持40斤所耗之力比双手共持82斤大的多了。众军士夹持不定的大旗,典韦一手执定旗杆,立于风中,巍然不动。曹操谓之:“此古之恶来也!”夏侯敦荐典韦给曹操时说:“…………手杀数十人,逃窜山中…………”所谓“手杀”,古时指赤手空拳,既典韦赤手空拳杀死数十人。空手打死数十人的概念比手持武器要强悍的多了!典韦更会飞戟杀人,战吕布时,保护曹操,取短戟十只在手,敌离身只有五步时,转身飞戟杀之,一戟一人坠马,并无虚发,后挺一双大铁戟冲杀进去,郝,曹,侯,宋四将不能抵挡,各自逃去。(参看三国演义第十一回吕温侯濮阳破曹操)

  典韦之勇记载不多,但寥寥几语既将一个悍将给表现出来了。称之为悍将,因为我感觉典韦实在虎将猛将之上。

  典韦的死是三国里其他武将所表现不了的,其死的可谓惊天地,泣鬼神。张绣投降后,由于曹操纳其婶,张绣怀恨在心,接受贾诩建议,突然造反,导致典韦战死,色字头上一把刀啊,曹操就是犯此大忌,导致三国第一悍将客死他乡。曹操在与邹氏相会之时,胡车儿献计于张绣:“灌醉典韦,偷其双戟,后杀之。”武器乃武将之第二生命也,双戟被偷,实大损典韦之实力。何况典韦在应战时是方醉卧,即喝醉了刚睡下。

  三国演义第十六回是如此叙述典韦之死的:操始着忙,急唤典韦。韦方醉卧,睡梦中闻得金鼓喊杀之声,便跳起身来,却寻不见双戟。时敌兵已到辕门,韦急持步卒腰刀(普通短刀)在手,只见门首无数军马,各挺长枪,抢入寨来。韦奋力向前,砍死二十余人。马军方退(注意,这时典韦是步行的,杀的二十余人全是马军!用一把腰刀步行杀二十余马军!!什么概念,不说你也应该知道了。),步兵又到,两边抢如苇列。韦身无片甲(注意,身上没铠甲的!!),上下被刺数十抢,尤自死战。刀砍缺不堪用,韦即弃刀,双手提着两个军人迎敌。(什么概念,就是一手提着一个人做武器……)击死者八九人。群贼不敢近,只远远以箭射之,箭如骤雨。韦犹死拒寨门,争奈寨后贼军已入,韦背上又中一枪,乃大叫数身,血流满地而死。死了半晌,还无一人敢从前门入者。

  三国之中有谁死的能比典韦!吕布无义之人,该死;赵云无疾而终,善果;关羽刚愎自用,迟早要死;张飞残暴成性,死得不冤;马超病死,可惜;诸葛亮鞠躬尽瘁,也只有诸葛亮的死能更典韦比比了。

  评典韦的死,只有2个字“悲壮”。赵云当阳无损,因为曹操下令不准放箭。典韦可以说是死在箭下。特别是最后一句“死了半晌,还无一人敢从前门入者”死了都没敌军敢从他拒守的前门进去的,这比死诸葛吓死活司马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如果当时给典韦双戟和马的话,情况就大不同了。当阳糜夫人谓赵云:“不可,战将岂可无马?……”连一介女流都知道马的重要性,各位看官就应该都明白了。

评分

2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8-7-18 10: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吕二赵三典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18 11: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朽木不白栽 于 2008-7-18 10:25 发表
一吕二赵三典韦


我也准备写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18 14: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呂布並非無義之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0 10: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是一吕二马三典韦,结果主 席一句话,变成了一吕二赵三典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萤火虫

GMT++8, 2024-11-27 11:46 , Processed in 0.276923 second(s), 7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