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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前的那天,我离开宿舍的时候风不算很大,雨也不算很大。我拉了拉皮夹克衣领,自己跟自己说:“还可以,不用打伞。”之后便带上了身后的门,把运动衫的帽子套在脑袋上,也没回头去拿一把雨伞,走了出去。
走到了一半,我已经开始后悔了。风慢慢地变大,雨也慢慢的变大,运动衫的那顶绵质帽子如何能够抵挡打横飞过来黄豆般大的雨点?湿透了的帽子套在头上的感觉实在太不舒服了,我干脆把帽子拉下,任由得冰冷的雨点直接打在头上脸上。比较幸运的是,我的皮夹克还有些防水功能,所以虽然我的头已经全部湿透,但是我的身体还是干的。这使我决定继续向前走。
走过了不归点之后(‘不归点’是我自己用来形容出发地距离目的地的中间点,如果过了这个点,回家的路程就要比到达目的地的路程更远,那么如果单从避雨的角度看,往回走是不理智的),不断经过我的脸流向我的脖子再流进我的领口再流到我的身体的雨水令我又开始有些后悔了,“God damn it, I should've turned back!”,心里反复骂了自己好多次。但是,既然已经走过了不归点,现在也只好继续往前走去了。
大街上早就已经没有多少行人,即使有,也都顶风打着雨伞。虽然看起来也够狼狈的,但是比起我这个双手紧紧抱在前胸,哆嗦着身体向前走的刚成年大男孩来说,那是幸福多了!
忽然一辆汽车在我身边的马路上飞弛而来,挡风玻璃上的水拨发疯似的两边摆动着!当它经过我身边的时候,象电影剧情一样,“哗啦”,一波脏水泼在了我身上。汽车在我的咒骂声中得意地扬长而去,而我,骂完了它之后再把自己骂了一百遍,“疯子!疯子!值得么?!值得么?!”
终于到了,走进去,颤抖着牙齿向售货员买了自己要买的东西。
晕!我不是要打劫啊!售货员怎么用那样的眼光看着我?我是把你地板全弄湿了咋的,你以为我乐意啊?该干嘛干嘛去吧你!!
售货员的在拖地板的时候不断象我翻着的白眼是多么的刺激神经。“算了,反正湿透了,往回走得了,省得在这儿晾干之后又再淋湿。还讨人厌。”
想到这里,我推开了门走了出去,眼角瞥见那正在拖地的售货员又冲着我翻白眼。
“晕了!这人鬼上身了吧?不然的话哪儿来那么多的白眼?”
离开小卖店,我开始往宿舍的方向走去。雨势没有再加大,但是风是大了不少。所以当仍然是黄豆般大的雨点“劈劈叭叭”地砸在我脸上的时候,感觉比来的时候疼多了,也冷多了!
双手紧紧地抱在前胸,哆嗦着身体终于看到了宿舍的门,我心里终于有了一丝暖意:漆成了红色的大门原来可以给人带来这样大的温暖。我伸手到口袋里面摸了摸,刚才那一丝暖意马上变成了一根冰柱,压着我的心一直往下沉。我忘带钥匙了!其它人起码还要三四个小时才会回来啊!傻了眼站在门口的我心里又再把自己骂了一百遍,“笨蛋!笨蛋!值得么?!值得么?!”
幸运的是,宿舍大门口有一个小小的雨蓬。虽然越来越大的寒风仍然时不时把雨点送到雨蓬底下,但是总比直接招呼在我脸上来得好。所以我决定就蜷缩着坐在门口等其它人回来。
人坐定之后才感觉到身上衣服全部湿透的滋味,那个冷啊!我从怀里掏出了刚才买回来的东西,不禁苦笑了起来!湿透了!拆开包装,从里面抽出了一根。嘿!只有大半截湿了,近咀儿的地方还有小半截是干的!
“YEAH!”,心里不禁高声欢呼。现在想来,或许我当时真的高声欢呼出声了,只不过风大雨大,没人听见而已。
我马上从怀了讨出打火机,又苦笑了起来:它在滴水!我试着打火,屁都没一个。
不怕!我在地上找到一块石头,把打火机砸开了,把里面那小小的火石拿了出来,放在门前唯一一处仍然干的石头地方晾着。十分钟、二十分钟过去了,火石似乎已经干了。我从钱包夹层里拿出了一张一块钱的钞票,撕成两半,把其中一半小心地撕成碎纸条,堆在那干的地方,然后用火石在石头上努力地划着!一下、两下,火花是不少,但是可能由于风实在太大,始终没有落在碎纸上。终于,在那小火石就要消耗殆尽、我的心越来越沉的时候,几点火花落在了碎纸上!碎纸马上红了,我急忙双手捧着那小小的碎纸堆,轻轻地吹着气。终于,一个小小的火苗在碎纸上出现。我马上把准备好的另外半张钞票在小火苗上烧着,然后就着火光,把已经被我拧剩下半截干烟点燃了。
我狠狠地抽了一大口,“呼”地吐出了一个烟圈。耳朵边响起了一首熟悉的歌曲:“Heaven, I'm in heaven, and my heart beats so that I can hardly speak...”
从来没想过,在餐馆宿舍门口瑟缩着抽上小半截香烟会给我带来如此之大的满足和快乐!
我呆呆地看着烟圈慢慢变大,带同着刹那的高潮慢慢消失。
快乐,其实真的很简单!看!那烟圈就是了!可是,你能抓住它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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