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不能承受 于 2008-2-4 21:03 发表 喝多了的通通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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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salinio 于 2008-2-4 21:05 发表 不能歧视喝醉酒的人!
原帖由 riijwxf027 于 2008-2-4 21:04 发表 很好的说法 可是不能当作理由
原帖由 不能承受 于 2008-2-4 21:04 发表 算了~ 看见了你会自卑~
原帖由 riijwxf027 于 2008-2-4 21:05 发表 喝了几瓶?
原帖由 masalinio 于 2008-2-4 21:04 发表 看到阿三,阿九,偶像,都拥抱一下,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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