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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话题] 名利场撞衫王是怎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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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 17: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明星都是“撞衫王”

  明星撞衫,不知道是否可以将之归入“娱乐绯闻”这个科目,随着“撞衫”这件事越来越被关注,说明我们的明星时尚工业正以惊人的速度往前发展。然而简单的撞衫事件,不是一次派对上一位普通女郎为选错了一条裙子,而是明星!不要以为这只是一条裙子而已,这是输不起的争名夺利,摆弄它的是整个时尚圈和娱乐圈的名利潜规则。我们这期特别采访了组成这个名利圈的三大支柱:品牌公关、明星经纪和时装编辑,看他们如何为你们解密“撞衫”背后的血泪史。
  如何被撞衫闪了一下腰
  是的,设计师那里有一份名单,如果你未够班,不好意思,你不能穿我的衫。这是个残酷的世界,大体如超级名模海迪-克鲁姆在主持《天桥骄子(project runway)》节目时那句著名的开场白一样,“One day you are in,next day you are out”,时尚界的警世名言同样适用在与时尚息息相关的明星身上。从欧美到港台,最后走来内地,一件新出品的大牌时装的展示流程大致有这样一条默认的基本法则。范思哲那条著名的“黄金甲裙”,尽管灵感来自巩俐华丽的皇后戏服,但自T台降落,首先演绎它的并不是中国人,而是尼可-基德曼,穿上它登上《Vogue》的封面。其后被无数明星先后演绎,林熙蕾、邬君梅、刘嘉玲、舒淇、胡杏儿、周海媚……其重复曝光程度夸张到台湾记者直接去访问邬君梅。而实际上,这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撞衫,而是时尚界的约定俗成,顶级明星、一流明星再到二、三线明星……以此类推,绝对是先后有别,“跟红顶白”,所以如果你有本事,就请站在金字塔尖。
  “这是刚刚从意大利空运来,全球只有一件的礼服”……面对红地毯上记者的提问,这句貌似轻描淡写的话,已经足以反映她那一刻的人气、名气和地位,以及制霸时尚的权力。因为独一无二,就代表无人可比,你永远不会看到第二个人演绎这套时装。而撞衫,如果不是为了故意炒作话题,通常都是明星最不愿意看到的场面。你可能在仓促间、很不得已,穿上品牌送来似曾相识的赞助服装,你会避免询问,是否有人先行穿过,只希望小心翼翼,不要被眼尖、记忆好的记者或观众发现,因为,这只有一个解释,你还不具备在时尚圈优先选择的权力,这才是撞衫真正的悲哀。
  要想在第一时间穿到新鲜热辣、甚至全球只有一件的顶级奢侈品牌时装,除了具备最大的名气,除了跟设计师关系良好,你甚至还得让一班真正花钱买商品的名媛淑女们满意,才可能享受到最高级别的待遇。2001年还是李玟声势最旺之际,已经穿着香奈儿出席过奥斯卡和金马奖,然而香港香奈儿的一帮真正米饭班主却对她掀起了口水战,认为李玟的形象气质跟她们心中的香奈儿不合,最终,李玟这个香奈儿名人大使提前黯然退场。
  所以,当你看到章子怡穿着塑胶花似的阿玛尼礼裙出场,先不要忙着批判她的品位,因为她是第一个,很可能是唯一一个有幸穿到它的明星。在她身后,谁再继续出场,都不是她关心的范围,因为现在是她站在金字塔最顶端。

曾经穿着仿冒香奈儿去参加帕丽斯-希尔顿的生日会的寇特尼-拉芙,被卡尔拒绝后,在2008年的春夏成衣秀上,拉芙与卡尔这张十指相扣的图片,似乎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名利场也是欢迎浪子回头的。

  品牌公关: 有些公关好傻好天真
  品牌公关hodi,曾邀请无数港台艺人和内地明星参加品牌派对,也为大小明星提供过赞助。
  过去这几年,娱乐圈总会发生几件令时尚界难以容忍的大事,2006年初,向来是时尚宠儿的寇特尼-拉芙(Courtney Love)穿了一件香奈儿的冒牌货去参加帕丽斯-希尔顿的生日会。2007年,容祖儿那件被网友形容为“烧鹅湖”的芭蕾裙被指控抄袭维克多-劳夫(Viktor&Rolf),寇特尼-拉芙为那件冒牌货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丢掉了数份商业合同,还被卡尔-拉戈菲尔德(Karl Lagerfeld)取消了预订的新款时装。而有份代理维克多-劳夫的香港名店Joyce公关就明确表示,日后容祖儿来借衣服,她会有所保留。因此,对品牌而言,最难忍受的明星行为是穿赝品。至于网友热议的“撞衫”,对品牌公关而言,则没有那么在意。
  曾邀请过舒淇、黄晓明等明星出席派对的公关Hodi就表示,只要明星没有瞎折腾衣服,撞衫其实对品牌的影响不大:“有时候,可能会有品牌公关为了制造话题,故意前后脚提供同款服装,提高关注度。当然,通常是会事先避免同场撞衫的事情,我会提前搭配好提供给到场嘉宾。”她承认,这个世界的确有高低之分,在她负责的产品里有一条高端线是明文规定只可以提供给某几个一线时尚杂志拍片使用,而演绎服装的拍摄人选也是需要再三确认沟通:“形象气质不符合的不行,不够级别的不行,这就是品牌定位,只为少数人服务。不是所有人都穿了就代表我们受欢迎,这种流行我们不稀罕。”
  南都周刊:通常时装品牌发布新季产品,与明星怎样合作?
  Hodi:会搞一些活动,找一些跟我们品牌气质相吻合的明星来站台。一般来讲是一个大牌搭配几个小牌就够了。当然,如果活动上能请到一位顶级明星,其实其他的艺人来不来都不是很重要。另外,找目标媒体合作拍大片也是其中一种推广,我们会跟杂志编辑沟通是谁来拍,打算拍什么样的效果,我会根据这些来给杂志提供服装赞助。
  南都周刊:不同腕级的明星是不是有区别待遇?
  Hodi:对,指定和挑选的区别,一般我们事先会搭配好服装,小艺人的选择机会小,大牌如舒淇我们会把精心挑选的服装送到她的酒店,让她试选,满意为止。也有大牌艺人会提出到店里直接去选服装。另外,如果是请他们走秀,也会让他们提前试服装,我记得黄晓明还不是太红的时候,我们是让他到公司来试衣服的。不过当时有更红的艺人也会说自己不用试。我们一般也会配合。
  南都周刊:你知道万宝龙事件吗?怎样处理同时同场不同腕级的明星的着装(服饰佩戴)突发问题?像去年章子怡与李冰冰一同参加万宝龙的酒会,记招时,由李冰冰佩戴万宝龙最贵的那款项链,到晚宴时,该款项链戴在了章子怡项上,跟采记者问及该项链时,章子怡还一度黑脸。
  Hodi:听说过。我只能说很不专业,我有朋友直接说这个PR“好傻好天真”(笑)。在我手里不会出这种同场撞衫的事情。类似章子怡和李冰冰这样级别的艺人同场出现,我们会预备多款,而且在她们试穿之前,工作人员也会提醒,是否有人看中同款的物件。如果项链只有一条,宁可不再提供佩戴。当然,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有艺人属于不请自来的,自己买了品牌服装来,碰巧跟某大牌撞衫,这样的话我会请现场工作人员将她带到角落,尽量避免两人出现在同一画面。
如果你觉得容祖儿“低B”又找不到证据的话,那么“烧鹅湖”事件则是铁证。

  明星经纪,小艺人借不到衣服
  明星经纪人yaoyao,带过大牌如蒋勤勤,也带过二三线及不知名艺人。
  对yaoyao来说,帮明星借衣服的故事是一段血泪史。“简单来说,品牌公关对待知名艺人与小艺人的区别就是天堂与地狱。”无论你跟品牌公关的私人关系有多好,请她吃过多少次饭,甚至今天刚问她给大牌借过衣服,明天转头她就会对你带的其他艺人Say no:“这不是一个讲人情的世界。”而经纪人精力有限,也只会选择一至两家顶级品牌维持关系:“像蒋勤勤基本上就是迪奥提供赞助。在她这个级别,通常店内的服装是任选的,以她自己的喜好和适合程度为先决条件。”
  不过yaoyao也不认为在不同场合或者是杂志拍摄穿了同款服装会对艺人有很大影响:“这是两种情况,杂志拍摄我们无法避免,那是杂志服装编辑的事情。如果是出席活动,在挑选衣服时,我们不会主动去问这件衣服谁穿过,当然,对方会提醒,一般原则是,如果是小艺人先穿过,我们不会再穿。”
  南都周刊:明星要出席品牌活动时,怎么选择服装?
  yaoyao:对方会提供,我们主要还是考虑到这件衣服是否适合艺人穿,当然并不能绝对保证一件衣服只有她一个人穿过,试穿的时候,店员会告诉艺人,曾经有谁穿过。如果我们觉得差不多级别的,而又只能有这样的选择,也许还是会穿上。其实只要不是同一个场合穿,就不能叫撞衫啦。
  南都周刊:怎么不考虑高级定制?那样撞衫的可能性小。
  yaoyao:呵呵,这么说吧,你没到那个份,就不要乱提要求。
  南都周刊:明星要出席自己的宣传活动时,是不是都考虑向品牌公司借装?
  yaoyao:看场合。我们有一个划分,红地毯、派对、品牌活动、电视通告,重视程度逐渐降低,红地毯肯定会借服装,而且越大牌越好,电视通告那种,艺人会自己买一些基本款,再请造型师做一点搭配,看上去很美就行了。
  南都周刊:小艺人的衣服是不是很麻烦?
  yaoyao:嗯,基本可以说借不到。一般这种情况我们会交给服装师,请他们去借,或者找一些本土的年轻设计师,看看他们是否愿意赞助。要不就请造型师给艺人讲讲搭配的基本原则,让他们自己去买衣服,对他们来说,就是样式第一,至于是不是从小店淘来的,我也不知道。
  南都周刊:向品牌借服装,对方会不会有要求?有什么样的要求?
  yaoyao:其实还是看艺人的级别,腕越大,可以选择的就越多。一般借完衣服,会干洗好还回去。不过如果弄坏了衣服或者是污迹洗不掉,就只能自己花钱买下了。我记得蒋勤勤就买过,也没情面讲,只是打了点折。
  南都周刊:那撞衫对艺人形象到底有什么不良影响?多次撞衫会不会很糟糕?
  yaoyao:多次撞衫肯定是很糟糕的,普通人都不愿意在一个场合跟别人穿一样的衣服了。不过我觉得也没什么不良影响,顶多就是会被人拿来说一说。
  南都周刊:如果发生同场撞衫事件,你们通常会怎么处理?
  yaoyao:我没遇到过。因为我们一般会预备两套衣服。
  服装编辑:气质差,借不到衣服
  资深时装编辑邓先生,某一线杂志服装编辑。
  某位艺人助理说,“如果你搞不定品牌公关,就一定要搞定服装编辑。”有江湖传言,国内有几位一线服装编辑,只要他们出马,就没有借不到的衣服,“几大名牌只看他的脸,哪怕没有身份证,都把衣服借给他。以前有套衣服,十几万的,拍完丢了一个特设纽扣,大家都慌了,叫他去摆平,居然也没事。”但让他们借出这张脸去为你奔波劳苦,本身又是一个难题。为国内某一线杂志工作的资深时装编辑邓先生就坦言,不少艺人会打电话希望他帮忙借衣服:“不过我都拒绝了,因为很忙。”在这“很忙”的背后,邓先生也表示,品牌公关的确会以某艺人“气质不合”为理由,拒绝出借服装:“明星当然是越大腕越容易借服装。”
  南都周刊:有你借不到的衣服吗?
  邓: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基本上,我身处的杂志跟各大品牌公关都建立了很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当然会有借不到的时候,品牌公关会以这个艺人“气质不合”为理由,拒绝掉。但我会提前避免这种情况,我会针对艺人的特质去借服装,不可能出现明知道被拒绝还硬着头皮上的情况。
  南都周刊:为杂志借衣服比为艺人出席宣传场合借衣服容易?
  邓:我只能说我们杂志蛮容易的,而且品牌一般有专门准备供给杂志拍片的服装,在拍摄过程中肯定会有磨损,只要不是无可补救的,都不会要求杂志赔偿的。
  南都周刊:在你看来,艺人给杂志拍片穿了相同的服装算撞衫吗?
  邓:算。其实我们不会特别避免,每家杂志拍摄风格和要求都不一样,拍出来的效果也很不同,所以这种撞衫对我们来说影响不大。但如果其他杂志先于我们出街,我们会关注,尽量不要穿同一套。但其实穿哪一套服装拍杂志是几方面结合起来考虑的,第一,拍摄主题;第二,艺人形象;第三,品牌形象。
  南都周刊:明星撞衫对她本人来说,其实会有什么样的负面影响?
  邓:当然有影响,会被八卦杂志拿来当话题,每个人穿的风格都不一样,但拿几个明星来做比较,这是明星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南都周刊:明星撞衫对品牌公关有什么好处?
  邓:好处?没有吧,一个品牌如果出现过多次撞衫的情况,大牌明星就会对这个品牌有所保留。下一次,可能就不会选择它赞助的衣服出席公开场合了。
  南都周刊:当你开始拍一组封面明星大片时,怎样跟品牌公关沟通?会不会越大腕的明星,愿意支持和卖力的品牌就会较多?
  邓:不光是明星,还有杂志本身的地位也很重要,其实这是相辅相成的,一线杂志不可能找二线明星拍片。品牌公关会询问我们当期是要给谁拍照,这是基本问题。足够信任的话,一些拍摄细节他们是不会过问的。一般而言,现在的品牌还是很支持本土明星和本土杂志的。
  南都周刊:以编辑的经验来看,明星撞衫的机会有多大?
  邓:我觉得会越来越小,以前是因为中国这个市场不大,品牌提供给杂志拍摄的款式不多,现在各品牌对这个市场越来越重视,东西多了,可选择的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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