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萤火虫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wjlzll

[宣传]人民公社=天黑请闭眼=杀人游戏下周一即将盛大开始,请随时关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5-16 11: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啥分析,碰运气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6 11: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玩过,可是听说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6 11: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初步制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6 11: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白菜 抓紧 、
撤 回家吃饭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6 11: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本次版杀游戏规则:


一、角色设定

本次版杀设杀手1人(如超过6人设主副杀手各一人),其余为好人。

关于法官:本次法官由我担任,杀手身份和杀手选定的被杀者将由我和杀手用论坛短信进行沟通。

关于杀手:
法官事先从游戏者当中随机选出主杀(和副杀各)一名。(二人相互知道身份,并相互掩护。)
晚上杀人时,两个杀手可以秘密讨论。但最后杀人的行动,由主杀来完成。
在主杀手被投票投死后,由副杀手代替主杀手继续游戏。
杀手以杀光所有好人为游戏目的。

关于好人:
好人通过剧情和讨论中的线索推断杀手。在每一轮的白天结束时参加投票。
投票的具体规则见下。
好人以尽快找出杀手为游戏目的。

关于死者
死者,包括被杀手杀死的和被投票投死的。
被杀死的人有机会留遗言。被投死的人没有遗言机会。
死者均不能继续参加剧情中讨论,但可以在旁观贴中发表意见。
如果白天时间不发言则设置为淹死,在当天第2天天亮杀手杀人之后淹死。

二、版面设定

本次版杀设一个自由讨论贴和一个投票帖

讨论贴:发表前一天死者的遗言,然后所有玩家在这里开始新一轮的讨论。
投票帖用于发表玩家的讨论、投票结果。并更新玩家生存状态。
旁观灌水贴:所有关注本次版杀的朋友都可以在此发表自己的见解。

三、流程设定

游戏从白天开始。首先大家自由辩论,借此触发剧情,好人可以借辩论之机诱使杀手在言语中漏出破绽。
白天即将结束时,法官提醒所有玩家发表结论,然后开始投票(具体投票规则见下),投票结果出来后,白天结束。
晚上,杀手讨论杀人对象,并通知法官。
法官宣布被杀名单,死者准备遗言。
第一轮结束。
第二轮开始,先由法官给出前一天的死者身份以及死者的遗言。
开始第二轮自由讨论........

说明:白天时间:晚上22点(最晚)-次日21点(持续23小时)玩家辩论及投票处死者名单时间。
                      投票以19点整时为准
   夜晚时间:晚上21点-22点 (如杀手递交杀人名单迅速,则夜晚时间提前结束.) 杀手在此时间递交被杀者名单。
  如玩家对规则有疑问可以论坛短信咨询我。杀手递交被杀名单也以论坛短信联系我。一天只能杀一个人,如杀手不短信我,则默认为不杀,当天为平安夜。

四、投票规则

拿不定把握的玩家可以弃权不投。
票数超过半者(刚好一半不算)被处死,死后由法官宣布其真实身份。
如当天无人票数过半,则没有人会被处死。

五、游戏结束

杀手杀完好人,或者大家投票处死了杀手为游戏结束的标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6 11: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响很不热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6 11: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复杂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6 11:33: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6 11: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啵少爷 于 2008-5-16 11:33 发表
好复杂啊

对的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6 11: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茜林丝 于 2008-5-16 11:34 发表

对的说......

所以要制定适合的细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萤火虫

GMT++8, 2024-11-25 02:48 , Processed in 0.287662 second(s), 4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