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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不能承受 于 2008-5-17 17:26 发表 规则如下! 1:不得连续出价,否则视为无效 2:每次加价用红字加大显示,否则视为无效 ============================ 张大眼睛好好看
原帖由 不能承受 于 2008-5-17 17:29 发表 遵循国际惯例!
原帖由 riijwxf027 于 2008-5-17 17:32 发表 说了我不是富婆 不要再让我看到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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