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萤火虫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89|回复: 0

网络黑社会不是一个筐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6 18: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络黑社会”——听着够新鲜的。
    按照奇虎360公司公关总监屠建路的说法:发一篇帖子,然后在短短的几周内,就迅速扩展蔓延到几百上千这样的一个论坛里面,“这个我觉得应该完全可以算得上是一种网络黑社会”,因为他认为,那是普通网友不可能做出来的,只有专业组织在背后推动,才可能会出现这种结果。
    话是不假,网络中也的确存在个别中介公司利用论坛等平台“摆平公众事件”,为己牟利之事。
    但笔者认为,一些表面上有被操纵嫌疑的帖子,同时也可能反映了民意所指。因此,所谓的网络黑社会,是有别于现实中的黑社会的,其实有的只是一种网络推手现象。现实生活中的黑社会必须取缔,而对所谓的网络黑社会却应禁止于规范,而不是简单取缔。
    我们发现在以往的网络公众事件中,比如,河北容城艾滋女事件就是一个利用网络制造轰动效应的典型案例,当然可属“网络黑社会”的推手所造成;文强落马后,“大嘴”祖德在网上接连发文爆料称,某女演员曾被重庆市“黑老大”、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的文强包养三年。文章一经发布,在各大门户网站论坛转载并引发热议。这也当属“网络黑社会”问题。但是,经网络曝光被热炒的南京“周久耕”天价烟事件、河南民工“开胸验肺”事件,在网络网民的推动下最终真相大白的看守所“躲猫猫”事件……又有哪一起不是正义的彰显,不是网络网民的推动呢?其背后所代表的正义和公平,恐怕谁也不能完全否定。
    因此,笔者以为,对于网络推手事件应该一分为二看待。网络黑社会不是一个“筐”,可以将所有的现象都统统装进去,网络推手更不是政府政务行为不透明、司法不公正的“挡箭牌。至于网络推手所产生的负面问题,应该通过法律和制度的构筑进行抵制,而不是为了遏止负面问题将“孩子和洗澡水一起泼掉”。

来源:网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萤火虫

GMT++8, 2024-12-24 02:57 , Processed in 0.288984 second(s), 6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