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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5 12:44:42
第七章 吴破郢与春秋末楚国的复兴
三、吴人入郢
楚平王卒,子熊壬(熊轸,或作熊珍)立,是为楚昭王(前515椙?89年)。楚昭王年幼,军政大权掌握在令尹子常手里。
公元前515年(楚昭王元年),吴王僚乘楚丧、楚昭王初立之机,遣其弟掩余、烛庸率军攻楚国六(今安徽六安东北)、潜(今安徽霍山北)等地。同时派季扎访问“上国”(中原诸国),先至晋,以观察晋等国动向。楚莠尹然、王尹麇率军救潜,沈尹戌率军在穷(今安徽霍丘西南)阻遏吴军,令尹子常率舟师抵及沙(今安徽怀远东北)而还,左尹[谷阝]宛、工尹寿率军亦至潜,这样楚军先阻后截,吴军在穷、潜间进退两难,陷于困境。
吴公子光以为自己是“王嗣”(吴王寿梦有四子:诸樊、余祭、余末、季扎。寿梦死后,诸樊、余祭、余末相继为王。余末死后,应传位季扎,季扎“逃位”,于是立余末子僚为王。公子光是诸樊之子(或谓余末子,不同母),故称自己是“王嗣”,当立为王。),早有谋王位之志。伍子胥奔吴后,不久投靠公子光。知光欲谋王位,特求得勇士专诸引荐给光。
光见吴军在外受困,国内空虚,正是夺取王位的好时机,于是与专诸谋,在堀室(窟室)埋伏甲士,宴请吴王僚。专诸置剑于炙鱼中以进刺死吴王僚,专诸则当场被吴王僚卫士所杀。公子光即位,即为吴王阖闾(阖庐)。季扎回来,“哀死事生,以待天命”(《左传·昭公二十七年》),阖闾又立专诸子为卿,政局很快稳定了下来。在前线与楚军对峙的吴公子掩余、烛庸闻讯,分别逃往到徐与钟吾(今江苏宿迁北)。楚军闻吴乱,亦还。当吴国政局稳定后,楚国又因楚昭王新立年幼,费无极乘机陷害[谷阝]宛,唆使令尹子常杀[谷阝]宛及其族、党,迫伯氏之族出逃,酿成新的冤案,危害初安的政局。据《左传·昭公二十七年》载,左尹[谷阝]宛,“直而和,国人悦之”,费无极与其狠狈为奸的右领鄢将师视之为眼中钉,就在令尹子常面前诬陷[谷阝]宛要暗害子常,子常听信,即令攻[谷阝]氏,并以火烧之。[谷阝]宛得知,被迫自杀。子常、鄢将师又杀了与[谷阝]宛相好的阳令终(中厩尹)与其弟完、佗,以及晋陈(楚大夫)及其子弟,尽灭[谷阝]氏之族、党。此即“[谷阝]宛之难”。
晋陈之族不服,大呼道:“鄢氏、费氏自以为王,专祸楚国,弱寡王室,蒙王与令尹以自利也,令尹尽信之矣,国将如何?”国人对此不满,议论纷纷。沈尹戌向子常尖锐指出:“三族,国之良也,而不愆位。吴新有君,疆场日骇。楚国若有大事,子其危哉!知者除谗以自安也,今子爱谗以自危也,甚矣,其惑也!”子常只得于这年(公元前515年)九月,杀了费无极与鄢将师,尽灭其族,“以悦于国”。在费无极诬陷[谷阝]宛及子常灭[谷阝]氏之族、党时,与[谷阝]氏亲善的伯氏之族被迫逃亡到吴国,后来伯[喜否]为吴太宰以谋楚”(《左传·定公四年》。《史记·吴世家》谓“楚诛州犁,其孙伯亡奔吴,吴以为大夫”),楚国又增添了新的敌视力量。
令尹子常是一位“贿而信谗”(《左传·昭公二十七年》。)的人。他信谗言,灭[谷阝]氏等三族,迫伯氏逃亡,摧毁了楚国的忠良。又贪利索贿,公然欺凌压榨来访之国。据《左传·定公三年》载,公元前507年(楚昭王九年),蔡昭侯朝楚,带来两佩(佩玉)两裘,一佩一裘献给楚昭王,留一佩一裘自用。子常想要,蔡昭侯未献给他,子常竟粗暴地扣留他三年。唐成公朝楚,带两匹肃爽马,子常想要,唐成公不肯,也被扣留三年。后唐人献马给子常,子常才让唐成公回国。蔡人仿效唐人,献佩给子常,蔡昭侯得释。蔡昭侯归及汉时,投玉于水,发誓说:“余所有济汉而南者,有若大川!”立即赴晋,以其子元与蔡大夫之子为质,请求伐楚。第二年(公元前506年),晋应蔡请,即会宋、蔡、卫、陈、郑、许、曹、莒、邾、顿、胡、滕、杞、小邾等国国君及周、齐之大夫于召陵,谋伐楚。晋荀寅向蔡昭侯求赂,未得,就以“国家方危,诸侯方二”、“弃盟取怨,无损于楚”(《左传·定公四年》。)为由,劝范献子(晋主卿)不要攻楚。晋国君臣权衡得失,就辞蔡昭侯而未轻易兴兵。召陵之会,虽未伐楚,但与会国之众,说明楚国失礼于蔡、唐,不得人心,各国不满。
当楚国令尹子常为政,“蓄聚不厌,其速怨于民多矣”(《国语·楚语下》。),对外又欺凌小国,陷于孤立被动之际,吴王阖闾则立志图强立霸,即位后任伍子胥为行人(外交官,一说“将相”)、伯为大夫(一说太宰),共谋国事。伍子胥向阖闾建议说,要兴霸成王,“必先立城郭,设守备,实仓禀,治兵库”(《吴越春秋·阖庐内传》。)又推荐避乱于吴的齐人孙武,阖闾任以为将。孙武主张改革图强,与阖闾议论晋六卿强弱,认为赵氏田制,大其亩而轻其税,可以成功(《孙子兵法·吴问》。)吴王阖闾在伍子胥、孙武、伯等辅助下,国力迅速强大了起来。
吴王阖闾经短期休整后,即于公元前512年(楚昭王四年,吴王阖闾三年),要徐、钟吾执拘公子掩余与公子烛庸,以清除原吴王僚的势力。两公子逃奔到楚国,楚国将他们安置在养(今河南沈丘东南),“将以害吴”(《左传·昭公三十年》。)吴王阖闾怒,执钟吾之君,接着攻徐,引山水灌城(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此为我国古代“利用堤防以山水攻城最早记载”),遂灭徐。徐君奔楚,沈尹戌领军救徐,就灭夷(城父,今安徽亳县东南),把徐君安置在此(《左传·昭公三十年》。)经此次战役后,吴王阖闾为了进一步打击楚国,就向伍子胥询问攻楚的战略战术。伍子胥回答说:“楚执政众而乖(多而不和),莫适任患。若为三师以肄(突然袭击而又速退)焉,一师至(至楚境内),彼必皆出。彼出则归,彼归则出,楚必道敝。亟肄以罢之,多方以误之。既罢而后以三军继之,必大克之。”(《左传·昭公三十年》。)此即“子胥之谋”(《左传·昭公三十一年》),吴王阖闾完全赞同。次年(公元前511年),吴王阖闾即按伍子胥谋略行事,以一军攻夷、潜、六,楚沈尹戌率军救潜,吴军还。吴又用另一军攻围弦(今河南息县南),楚左司马戌、右司马稽率军救弦,进抵豫章,吴军又退。
公元前508年(楚昭王八年)夏,桐(古国,世属于楚,今安徽桐城北)叛楚。吴王阖闾使舒鸠氏(桐之北,今安徽舒城)引诱楚军出击,秋,楚令尹子常果然领军伐桐、吴,进抵豫章。吴潜师于巢,在豫章打败楚军。接着,克巢,俘楚守巢大夫公子繁(《左传·定公二年》。)《左传·定公四年》载:“楚自昭王即位,无岁不有吴师。”可见除上述两起重大军事行动外,吴军几乎连年出动骚扰,楚国应接不暇,疲于奔命。
公元前506年(楚昭王十年),吴王阖闾以为大举攻楚入郢的时机已经成熟,就征求伍子胥与孙武的意见。伍子胥、孙武说:“楚将子常贪,而唐、蔡皆怨之。王必欲大伐,必得唐、蔡乃可。”(《史记·吴世家》。)前已指出,蔡、唐由于受到楚令尹子常的侮辱,耿耿于怀,决心报复。这年春召陵之会,晋等国虽未兴兵伐楚,但同年夏,因沈(楚之属国)君不会召陵,晋支持蔡攻灭了沈国。秋,楚国出兵包围了蔡国,以惩罚蔡灭沈之举。伍子胥助蔡“谋楚”,蔡昭侯于是又“以其子乾与大夫之子为质于吴”(《左传·定公四年》。)不久,吴王阖闾、蔡昭侯与唐成公达成协议,共同攻楚。
这年冬,三国联军(唐小力弱,主要是吴、蔡军队),在吴王阖闾、蔡昭侯、唐成公以及伍子胥、孙武、伯等率领下,对楚国发动了大规模的进攻。吴军乘舟溯淮而上,在淮弃舟,改行陆路,会合蔡军,西进至豫章与楚军夹汉水对峙。在决战时,左司马戌对令尹子常说:“子沿汉而与之上下,我悉方城外以毁其舟,还塞大隧、直辕、冥[阝厄]。子济汉而伐之,我自后击之,必大败之。”(《左传·定公四年》。)按此部署,子常与吴军在汉水周旋,左司马戌率方城外军队毁吴舟,还塞三关(今豫鄂三关:九里、武胜、平靖,古称大隧、直辕、冥[阝厄],为汉东险隘);然后子常领军渡汉水出击,左司马戌自后夹击,使吴军腹背受敌,一举而歼之于汉东。子常无异议,就按这一谋略分头行事。
子常虽高居令尹之职,在用兵上却是一个无能之辈。据《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载,吴在举兵伐楚时,“子胥阴令宣言于楚曰:‘楚用子期(公子结)为将,吾则侍而杀之;子常用兵,吾即去之。’”可见伍子胥所畏惧的是公子结,子常则并非对手。楚武城大夫黑以楚革车不如吴木车耐久,建议速战。大夫史皇则挑拨说:“楚人恶子而好司马。若司马毁吴舟于淮,塞城口(三隘道之统称)而入,是独克也。子必速战!不然,不免!”(同上。)子常争功,不顾先与左司马戌商定的策略,就率军先济汉而阵,自小别至大别(二山皆在汉北、淮南),三战皆北。子常自知不能胜吴,想临阵脱逃,史皇告其如致死以克吴,尚可以免贪贿致寇之罪,子常才未逃跑。
十一月庚午日,楚、吴两军对阵于柏举(今湖北麻城东北)。吴王阖闾弟夫概对阖闾说,子常不仁,其臣无死志,如率先出击,楚军必逃,继而大军进攻,吴必胜。阖闾没有同意。夫概于是率其部五千人先击子常之卒,子常之卒奔逃,楚军乱,吴军进击,大败楚军。子常逃到郑国,史皇战死,此即柏举之战。
柏举战后,吴军追击楚军至清发(今汉水支流[氵员]水)。夫概认为困兽犹斗,建议待楚军半济而后攻击,阖闾按此计,又大败楚军,此即清发之战。吴军穷追不舍,待楚军做好饭正要吃时,吴军又追来了,楚军只得弃食而逃。吴军吃饱饭(楚军做好的饭),又继续追击,在雍[氵筮](今湖北京山西南),再一次打败楚军。楚左司马戌闻讯,自息(今河南息县西南)而还,在雍[氵筮]打败吴军,但楚军主力已失,左司马戌孤军作战,几经战斗,遍体鳞伤,自知将死,又耻为俘虏,自杀身亡。吴军五战五胜,直奔郢都。
吴军兵临城下,楚昭王携其妹季芈畀我仓皇逃亡。渡睢水(沮水)后,命[钅咸]尹固把点燃的火燧系于象尾,冲散吴军。接着渡过长江,进入云梦泽。楚昭王在此受到起义群众的袭击,又逃奔到郧。郧公斗辛(蔓成然子)弟怀为报楚平王杀父之仇,要杀楚昭王,郧公不允,与另一弟巢护送楚昭王至随。吴军跟踪而来,以“汉阳之田,君实有之”(《左传·定公四年》。)为条件,要随人交出楚昭王。楚昭王兄子期(公子结)长相与楚昭王相似,穿着楚昭王衣服,要随交给吴人。随人占卜,不吉,就郑重地对吴人说:
以随之辟小,而密迩于楚,楚实存之。世有盟誓,至于今未改。若难而弃之,何以事君?执事之患不唯一人,若鸠(安辑)楚境,敢不听命?(同上。)
吴人词穷理亏,就引兵而退。楚昭王免难,遂刺破子期的胸部,取血与随人盟,以示感激与至诚。楚昭王在危难中化险为夷,是楚国对随国历来采取正确政策的结果。
当楚昭王逃难在随时,子西伪为楚昭王车服,立国于脾[氵曳](今地不详,《汇纂》以为在今江陵附近)(《左传·定公五年》。),以召集溃散之军民。后得知楚昭王所在地方,又与楚昭王会合在一起。
吴人入郢,“以班处宫”(《左传·定公四年》。“以班处宫”,《左传·定公四年》记得很简略。《谷梁传》、《吴越春秋·阖闾内传》等则记得很具体,其中不乏渲染之词,并不足信。)杜注:“以尊卑班次,处楚王宫室。”楚国宫后及豪门之家受到极大的侮辱。
吴军破楚入郢,不仅使楚国统治集团蒙受凌辱与损失,而且也给楚国人民带来灾难。楚申包胥赴秦乞师,对秦哀公痛切陈辞:“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喻吴为蛇、豕,贪害楚国),虐始于楚。”(《左传·定公四年》。)次年,楚子期反击,将焚吴军居麇之地,子西说:“父兄亲暴骨焉,不能收,又焚之,不可。”(《左传·定公五年》。)足见吴攻楚,楚国军民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尽管楚国统治集团腐朽,特别是令尹子常索贿聚敛,残害忠良,但在亡族灭国的关头,全国军民均以族国为重,起而反抗。原来楚国民众反抗楚王室的斗争,立即转变为反抗吴人入占与破坏的斗争。子西之所以能在败乱中集结溃散军民,军民又随从与保护楚昭王,就是军民团结一致,不甘凌辱,起来反抗的例证。尤其是当楚昭王落难在随时,申包胥不畏艰险,长途跋涉,赴秦乞师救楚。他依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七日勺水不进。秦哀公感动,为之赋《无衣》(诗),申包胥“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左传·定公四年》。)申包胥不愧为楚国历史上突出的爱国者。楚国军民的奋起抗吴,必然迅速改变楚国在战场上的不利形势。同时,吴人入郢,各国震动。除了秦答应出兵相救外,历来与楚亲善的越国亦及时出兵攻吴,迫使“吴使别兵击越”(《史记·吴世家》),有力地牵制着吴国。
据《左传·定公五年》载,公元前505年(楚昭王十一年)夏,就在越军攻入吴国时,秦亦派子蒲、子虎率车五百乘,随申包胥入楚。子蒲因不知“吴道”(战法),由楚军先与吴战,子蒲则率军在稷(今河南桐柏境)与楚军会合,在沂(今河南正阳境)大败夫概。在柏举之战中被吴俘虏的楚大夫射之子,主动收集楚散卒投奔子西,在子西指挥下,又败吴军于军祥(今湖北随县西)。秋七月,楚子期、秦子蒲灭唐(今湖北枣阳东南)。
吴王阖闾腹背受敌,前有楚、秦联军,后有越军,战场形势已向不利于吴国方向转换。阖闾弟夫概乘机逃回吴国,自立为王(夫概王)。阖闾气急败坏,引兵攻击,夫概兵败奔楚,楚昭王封他在棠(今河南西平西),是为棠氏。阖闾率吴军与楚、秦联军再战,先在雍B053打败楚军,随后又被秦军打败。吴军驻于麇(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以为在雍B053附近),子期、子西以火攻,吴军败;接着又战于公[地[胥]之(今湖北襄樊市东,参见扬伯峻《春秋左传注》),吴军又大败。
这年九月,吴王阖闾只得引兵撤退,楚昭王返回郢都。楚昭王为了迅速恢复统治秩序,立即论功行赏。当时得到奖赏的有斗辛、王孙由于、王孙圉、钟建(逃亡途中负季芈)、斗巢、申包胥、王孙贾、宋木、斗怀等九人。其中斗怀(斗辛弟),初谋弑王,故子西主张取消对他奖赏。楚昭王说:“大德灭小怨,道也。”仍与其兄一样给予奖赏。楚昭王奔随渡臼水时,蓝尹不与王舟,而渡其帑(妻)。至楚复国安定时,楚昭王要杀他,子西说:“子常唯思旧怨以败,君何效焉?”楚昭王顿时省悟,“使复其所,吾以志前恶”。申包胥不肯受赏,说:“吾为君也,非为身也。君既定矣,又何求?且吾尤子旗,其又为诸?”“遂逃赏”。此外,吴人入郢时,为楚国保存了“鸡欢之典”的蒙谷,以及随从和保护楚昭王有功的屠羊说,也拒绝受奖赏,前者“自弃于磨山之中”(《战国策·楚策一》),后者返其“屠羊之肆”(《庄子·让王》),也是我国历史上一大佳话。楚昭王妹季芈主动要求嫁给钟建,以报答逃亡途中背负之恩。楚昭王答应,并任仲建为乐尹。楚国经郢破之难后,楚昭王能以“德”为重,功则奖赏,过则不究,一时君臣团结,国家稳定。
吴王阖闾攻楚破郢,是图谋已久的行动。公元前506年对楚五战五胜,最终进入郢都,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吴王阖闾本人,以及伍子胥、孙武、伯[喜否、夫概等在领军作战中,也表现出了卓越的指挥才能。伍子胥从政治上分析“楚执政众而乖,莫适任患”,在军事上提出“为三师以肄”,“一师至,彼必皆出。彼出则归,彼归则出”,“亟肄以罢之,多方以误之”等战略战术,在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前,能从政治、军事作综合分析考虑,无疑是军事斗争中一大建树。但吴入楚后,很快由胜转败,也是值得总结的。究其原因,一是从吴国总体力量看,是不可能独吞楚国的,楚国毕竟是历史悠久、经久不衰的大国强国;二是吴入楚后,面临楚、秦、越等国的反攻与打击,腹背受敌,当时外部条件也不允许吴再在楚国呆下去;三是吴国内部不和,如夫概有异志,入郢后又与子山(吴王子)争处令尹之宫,竟闹到火并程度。此事影响很大,斗辛指出:“吾闻之:‘不让,则不和;不和,不可以远征。’吴争于楚,必有乱;有乱,则必归,焉能定楚?”(《左传·定公五年》。)更主要的,吴攻楚入郢,毕竟是一场惊夺性战争,给楚国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其非正义性质是很明显的,故尽管有杰出的军事家在指挥,也无法避免失败的命运。这点也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教训。
楚国在吴军长驱直入、国都沦陷、楚昭王出逃情况下,全国军民奋起反击,完全是一场反掠夺与凌辱的正义自卫战。所以,楚国之所以很快地反败为胜,主要是得到人民的支持,形成军民团结、上下一致,共同抗击敌人的局面。《淮南子·泰族》说:“昭王奔随,百姓父兄携幼扶老而随之,乃相率而为致勇之寇,皆方命奋臂而为之斗。当此之时,无将卒以行列之,各致其死,却吴兵,复楚地。”申包胥哭秦庭七日、子西等集结溃散军民舍身再战,左司马戌宁死不屈,以及楚昭王逃亡途中,军民保护代死的场面,无一不闪烁着楚国军民恋乡爱国尊君爱族的思想光辉。
楚国是一个大国强国,竟败在后起吴国之手,不能不是我国历史上一件大事,其教训也是极其深刻的。其中重要教训之一是楚平王后期忠奸不分,致使人才外流,国内动荡,对外又“不在诸侯”,放弃进取,终日益陷于被动挨打局面,故楚平王后期已埋下失败的祸根。楚平王死,楚昭王年幼即位,令尹子常主政,他不仅不认真检讨以往的过失,反而变本加厉,继续迫害忠良,还贪欲索贿,欺凌小国,把楚国进一步引向歧途。因此,楚国败在吴国脚下,楚平王、令尹子常的责任是无法推卸的。伍子胥、伯[喜否]虽受到陷害,被迫出走,在吴国的政治、军事实践中,也表现出突出的才干,但他们助吴攻楚破郢,蹂躏故国,凌辱父老亲戚,这种狭隘的复仇思想与行为,不能不是一个污点,亦应受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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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5 12:46:40
第七章 吴破郢与春秋末楚国的复兴
四、楚昭王“迁郢于[,而改纪其政,以定楚国”
公元前505年吴王阖闾败归后,吴、楚之争并未因此结束。特别是夫概兵败奔楚,更是阖闾的心腹之患。所以,当吴国稍为休整后,即于次年(公元前504年)四月,又大举攻楚。
吴王阖闾子终累(此从《左传·定公六年》。《史记·吴世家》作夫差。终累为夫差兄。)败楚舟师(水军),获其帅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在此同时,又败楚司马子期所率的陵师(陆军)于繁阳(今河南新蔡北)。楚国水陆两军失利,君臣不安,于是“迁郢于,而改纪其政,以定楚国”(《左传·定公六年》。)吴迫楚迁都,这是对楚国的第二次重大打击。看来这次打击对楚国君臣来说,教训更其深刻,“楚国大惕,惧亡”,令尹子西认为人心可用,“喜曰:‘乃今可为矣。’”(同上。)在吴国严重威胁下,楚昭王、令尹子西首先做了两件大事,一是迁郢于,二是接受教训,改变政策,休养生息,加强治理。(今湖北宜城东南),离江较远,可以避免吴国强大水军的威胁,又临汉水,便于交通,发展生产。西邻荆山,北接南阳盆地,进可取,退可守,而其时与秦盟好,与晋关系亦趋缓和,这一环境,正好提供了“改纪其政”的良好条件,有利于楚国休养生息,着力恢复。至于何时返郢,《汉书·地理志》说在楚昭王时期,具体时间不明确。据《左传·哀公四年》(这年为楚昭王二十五年,公元前491年)载,楚国伪辞“吴将[氵斥](溯)江入郢,将奔命焉”、图谋北进来看,其时已由复迁回郢(纪南城)了。公元前504年(楚昭王十二年)迁都,公元前491年前迁回,其间数年至十年左右,正好是集中精力进行整顿恢复时期,与“迁郢于,而改纪其政,以定楚国”的说法是相吻合的。在“改纪其政”取得成效后,楚国就转守为攻,又积极向外进取了。
公元前496年(楚昭王二十年)春,顿(今河南项城境)君欲事晋,背楚而绝陈好,楚、陈联军遂灭顿。夏,吴王阖闾乘越君允常卒、勾践新立之机,兴兵攻越,战于[木隽李(今浙江嘉兴南),吴军败,阖闾受伤而死,子夫差继立(《左传·定公十四年》。)从此,吴、越关系进一步紧张,楚、吴关系则趋于缓和。
原胡(今安徽阜阳)国国君乘吴入郢之机,尽俘与胡近邻的楚人,楚国安定后,又不事楚,楚国于是于公元前495年(楚昭王二十一年),出兵灭胡(《左传·定公十五年》。)。
公元前494年(楚昭王二十二年)春,楚昭王对蔡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报复行动。柏举之战,吴几乎灭楚,蔡国起了重要作用。据《左传·哀公元年》载,楚昭王这次伐蔡,是作了认真部署的。他首先组织了楚、陈、随、许等国联军,这些国家的国君都领兵随同楚昭王一起前来,可见声势很浩大。然后围蔡(新蔡,今河南新蔡),离蔡都一里处构筑厚一丈、高二丈的堡垒,以防止蔡人出奔和吴军来援。按令尹子西的预定计划,屯驻九昼夜。蔡人穷困,男女各系累(绳索)而出降。楚欲迁蔡人于江、淮间,蔡昭侯伪听命,各国军队于是撤退。然蔡昭侯与楚结怨太深,当楚等各国军队撤退后,又叛楚从吴,请求迁于吴国。次年(公元前493年),吴军入蔡,迁蔡于州来(下蔡,今安徽凤台)。蔡人“哭而迁墓”(《左传·哀公二年》。杜注:“将迁,与先君辞,故哭。”),怨恨蔡昭侯。过两年,即公元前491年(楚昭王二十五年),蔡昭侯将赴吴,蔡国大夫恐其又迁,杀蔡昭侯,立其子翔,是为蔡成侯(《左传·哀公四年》、《史记·蔡世家》。)蔡经楚打击和此次内变后,力量已大为削弱,无力再与楚为敌。
正当楚国报柏举之战、逐步巩固东方前哨时,吴、越大战再起,结果吴败越于夫椒(公元前494年)。吴王夫差野心勃勃,企图北上争霸。晋则内乱不已,公元前493年(楚昭王二十三年),晋国范氏、中行氏在郑、齐等国支持下,与赵、韩、魏战于戚铁(今河南濮阳西北),赵鞅临阵誓师,宣布废止旧的奴隶制,采取发展新兴的封建生产关系政策(《左传·哀公二年》记赵鞅誓曰:“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结果打败了范氏、中行氏与郑国军队,并获齐助范氏之粟千车(《左伟·哀公二年》。)因此,晋其时已无力外争,霸权已名存实亡。楚昭王利用这一有利形势,即转而图谋北方。公元前491年(楚昭王二十五年)夏,楚在攻克夷虎(蛮夷叛楚者)后,一方面宣言“吴将[氵斥]江入郢”,一方面命左司马皈、申公寿余、叶公诸梁征集蔡(上蔡)、方城外之兵民,攻打蛮氏(戎蛮),袭其邑梁、霍(皆今河南临汝西),单浮余则围攻蛮氏(今河南汝阳东南),蛮氏溃散,蛮子赤逃亡到晋国的阴地(今河南卢氏东北)。楚司马又征集丰、析(今河南淅川、西峡、内乡一带)与戎狄之民为兵,逼近上雒(今陕西商县)。楚左路军进驻菟和(今商县东)、右路军进驻仓野(今商县东南),然后对晋阴地命大夫(阴地为晋东南之要地,此地如失守,晋都新绛门户洞开,故晋君亲命之大夫守卫,以示重要)士蔑威胁说:“晋、楚有盟,好恶同之。若将不废,寡君之愿也。不然,将通于少习(少习山在今商县境)以听命。”(《左传·哀公四年》。)少习山地位重要,如打通它,即可西与秦联盟,东取阴地,渡河以逼晋都。士蔑惊恐,请示晋执政赵鞅,赵鞅回答说:
“晋国未宁(指范氏、中行氏之难),安能恶于楚?必速与之!”(同上。)士蔑于是召集九州之戎,诈称给其地并为之筑城,诱执蛮子赤及其五大夫,在三户(今河南淅川境)交给楚国。楚司马又复诈为蛮子作邑,立其宗子,尽俘蛮氏遗民以归。晋为进一步向楚表示友好,晋定公还嫁女给楚(《左传·哀公四年》。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记:“杨树达先生《读左传》曰:‘时晋不竞,畏楚殊甚,故有此事。金丈有晋公 ,乃晋定公嫁女于楚事,以此文合勘,知嫁女所以求欢于楚。’”)。由此可见楚昭王“改纪其政”,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左传·哀公元年》载,吴军攻入楚国时,吴王阖闾曾使人召陈怀公。陈怀公为难,向国人征求意见。逢滑以为吴、楚胜负未定,“楚未可弃,吴未可从”,陈怀公于是不应召。公元前494年(楚昭王二十二年,陈闵公八年)秋,吴王夫差败越后,“乃修先君之怨”,乘胜伐陈,进行报复。过五年,即公元前489年(楚昭王二十七年)春,吴王夫差又“复修旧怨”(《左传·哀公六年》),再次攻打陈国。楚昭王说:“吾先君与陈有盟,不可以不救。”(同上。)乃亲自领军前往救援,驻军于城父。秋七月,楚昭王将出战,却身染重病。他自感不支,先后把王位让给公子申(子西)、公子结(子期),均不肯接受。后又让位给公子启(子闾),启五次推辞,然后才受命。楚昭王不顾病重,领军进攻大冥(今河南项城境),终劳累过度,病情加剧,卒于城父。子闾说:“君王舍其子而让(公子申等三人均为楚昭王弟),群臣敢忘君乎?以君之命,顺也;立君之子,亦顺也。二顺不可失也。”(同上。)与子西、子期商议,秘密转移军队,封锁消息,迎立楚昭王子熊章(越王勾践女所生)为王,是为楚惠王(前488椙?32年),然后从容撤军回国,安葬楚昭王。
楚昭王年幼即位,在位二十七年,正当青年有为时期。他接受郢亡的沉痛教训,重用子西、子期、子闾等人,改革政治,与民休息,发展生产,使楚国得以迅速复苏,重又步上争霸行列,东却吴,北抑晋,楚国又以大国强国的姿态屹立于江汉与江淮间。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历史进入战国时期后,楚国仍为南方泱泱大国,成为战国“七雄”之一的重要原因之一。楚昭王不失为楚国历史上一有作为有贡献的君主之一。孔子说:“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国,宜哉!”(《左传·哀公六年》。)所谓“知大道”,即指楚昭王深谙国内外形势,认真而又谨慎地治国;所谓“不失国”,当指楚国经吴破郢大难后,又渐复苏,仍保住大国地位不变。孔子的这一评价,确是十分中肯而贴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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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5 12:47:28
第七章 吴破郢与春秋末楚国的复兴
五、白公胜夺权斗争的失败与楚惠王的继续对外扩张
楚惠王即位后,各国形势继续出现新的变化。吴王夫差击败越王勾践后,轻视越、楚,全力北上争霸。为伐齐、晋,于公元前486年,吴王夫差组织民力,筑城于邗(今江苏扬州市境),凿邗江(邗沟),南引江水,北过高邮西,折东北入射阳湖,至今淮安北入淮,以通漕运,然后挥师北上,在两次打败齐国、并迫使伍子胥自杀(《左传·哀公十一年》载,伍子胥以为越王勾践为心腹大患,主张释齐而伐越。夫差不听,命其出使于齐。及公元前484年吴王夫差败齐后,赐剑使伍子胥自刎。)后,公元前482年大会诸侯于黄池(今河南封丘西南),与晋定公争先歃血(争做盟主)。不料越王勾践经整顿休息后,国力已渐恢复,趁夫差北上、国内空虚之机,出兵袭吴,攻破吴都姑苏。夫差闻讯,仓皇回军,但已无能为力,只得以厚礼请和,越王勾践自度一时不能灭吴,就允其和。从此,吴让位于越,已无力再与楚争战(《左传·哀公十五年》载,公元前480年(楚惠王九年),楚令尹子西、司马子期乘吴被越打败之机,率兵攻吴,进军至桐(桐水入丹阳湖处,今江苏高淳南)。吴国无力还击),楚国长期受累于东吴的局面,即告结束。
中原诸国,特别是长期与楚争霸的晋国,自春秋中后期以来,公室早已日渐卑弱,新兴的地主阶级展开了长期的夺权斗争,没落的奴隶制逐步解体。公元前493年,赵、韩、魏联合战胜了范氏、中行氏后,进一步加速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在此同时,鲁国“三分公室”和“四分公室”,齐国则政归田(陈)氏,都是新兴封建势力与旧势力长期斗争的结果。其他如郑、宋等一直是楚之与国盟国,也都发生过夺权的尝试,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这些国家或地区长期的、轰轰烈烈的夺权斗争,不能不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楚国一直是实行以王为首、贵族、官僚三位一体的奴隶主贵族专政,其统治一直是比较稳定的。但是,在晋、鲁、齐,以及邻近郑、宋各国新旧斗争的影响下,也出现了公开向王权挑战的事件棗白公胜夺权斗争。
白公胜,楚废太子建之子,楚平王之孙。太子建被郑人杀后,胜逃奔到吴国。据《史记·楚世家》载,公元前487年(楚惠王二年),令尹子西召胜回国,“以为巢大夫,号曰白公”。
巢已被吴占,故胜邑不在巢。《左传·哀公十六年》谓“使处吴境(楚、吴边境处),为白公”,据杜注,此白县邑,在今河南息县东,恰临吴处。
白公胜回国后,仿效中原诸国新兴势力争取民心措施,亦积极争取民众,准备夺权。《淮南子·人间训》载:“屈建告石乞曰:‘白公胜将为乱。’石乞曰:‘不然。白公胜卑身下士,不敢骄贤。其家无[竹/完]龠之信,关楗之固。大斗斛以出,轻斤两以内。而乃论之以不宜也。’屈建曰:‘此乃所以反也。’居三年,白公胜果为乱。”白公胜的这种礼贤下士、大斗斛出、轻斤两入的举措,正是当时中原诸国新兴势力夺权斗争取得胜利的有效经验,反映了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公元前479年(楚惠王十年)六月,吴国攻打楚邑慎(今安徽颖上北),被白公胜打败。胜于是以献吴捷(战利品)为名,领兵入郢,“遂作乱”(《左传·哀公十六年》。)七月,杀令尹子西、司马子期,劫惠王。白公胜欲以子闾为王,子闾不从,亦被杀。接着置楚惠王于高府,楚大夫圉公阳凿宫墙而入,把楚惠王背到昭夫人处(惠王母)躲避(此从《左传·哀公十六年》。《史记·楚世家》则记,楚惠王被劫持高府,胜“欲弑之”。楚惠王被救至昭夫人宫后,“白公胜自立为王”。)叶公子高(沈诸梁)时在蔡(州来,今安徽凤台),闻白公胜发难后,遂率方城外之军前来镇压。他由都城北门而入,得到箴尹固和国人的协助,打败了白公胜。白公胜逃到山中,自缢而死。石乞被俘,拒绝告知白公胜尸体所在,被烹死。白公胜弟王孙燕逃奔到 黄氏(吴地,今安徽宣城境)。
叶公子高兼任令尹、司马。稳定后,子西之子宁(子国)为令尹,子期之子宽(公孙宽)为司马。叶公子高告老于叶(今河南叶县)(《左传·哀公十六年》。)白公胜的夺权斗争,历来称为“白公之乱”(《左传》哀公十六年、十七年及《国语·楚语下》等均谓“白公之乱”、“白公为乱”、“白公作乱”),近人亦多持此说。郭沫若在其《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一文及其主编的《中国史稿》中,则指出是春秋时代楚国新兴势力发动的“一次革命”。白公胜是楚平王太子建之子,因父在楚受谗,逃至郑又被郑人所杀,故对楚王室和郑国怀有复仇心理,回国后即请求令尹子西讨伐郑国,子西从楚、郑战略利益考虑,不理会白公胜要求,而和郑结盟(《左传·哀公十六年》。)。白公胜难以容忍,发难后即杀子西、子期,并劫持楚惠王,子闾不肯接受王位,又杀子闾,狭隘的复仇心理和残忍滥杀面目,暴露无遗。子西等对楚国的复苏是有功劳的,且召胜回,又完全是楚惠王、子西等所为,故白公胜恩将仇报,为后人视为“上逼君,下乱治”(《韩非子·说疑》。)的叛逆之臣。但是,如从春秋时代大背景着眼,当时各国(包括楚国)奴隶大众暴动、新兴地主阶级起而夺权,风起云涌,连绵不息,在王室专政、公子辅政的楚国,白公胜这次发难,又不能不具有向旧势力的代表棗楚王室展开夺权的性质。白公胜在斗争中采取“大斗斛以出,轻斤两以内”、“卑身下士、不敢骄贤”的政策,正是春秋社会阶级关系大变动的产物,反映了在楚国这一古老的大国里,也出现了新的斗争内容,因而白公胜事件,在“作乱”的形式下,却赋有新的时代意义,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新兴势力要求冲决旧的奴隶制生产关系的愿望。
白公胜夺权斗争之所以失败,最主要原因是楚国以王为首、公子辅政的奴隶主专政的体制还很牢固,楚国新兴的封建生产关系还很幼弱,无法冲决旧势力的牢笼。白公胜虽然提出了一些开明政策,但在行动中不讲究策略,一开始就把斗争矛头对准在楚国国人中颇孚众望的子西、子期、子闾,使自己很快陷于孤立和被动。同时,白公胜又毕竟是王族出身,怀有极端狭隘的复仇思想,故其举措是不明智的,一开始就丧失人心。在关键时刻,又犹豫不定,未采纳“焚库、弑王”(《左传·哀公十六年》。)的建议,延误时机,导致速败。
白公胜夺权斗争的失败,影响是很深远的。楚国一方面虽仍以大国强国加入争雄行列,另一方面则内部深蕴危机,旧贵族势力始终很强大,缺乏生气,楚国也就逐步衰弱下去。
白公胜失败后,楚惠王继续向外扩张。陈原乘楚国发生白公胜事件时,“恃其聚”(《左传·哀公十七年》。)(积聚粮食)而攻楚,楚安定后,楚惠王即于公元前478年(楚惠王十一年),命武城尹公孙朝(子西子)率军夺取“陈麦”(同上。)陈国抵抗失败,这年秋七月,遂灭陈为县。
公元前477年(楚惠王十二年),巴人攻楚,围(今湖北襄樊市东北)。楚令尹公孙宁、寝尹吴由于、工尹固(一作屈固)率军迎击,在大败巴军,封子国(公孙宁)于析(今河南淅川西北)(《左传·哀公十八年》),开楚国封君之先例。
公元前476年(楚惠王十三年)春,越国为了麻痹吴国,发兵攻楚,挑起与楚国的冲突。夏,楚公子庆、公孙宽追击越军,至冥(越地,今浙江长兴西南),不及,乃还。秋,楚沈诸梁(叶公子高)为报复越国,率军攻打东夷。三夷(今浙江宁波、台州、温州一带)与楚盟于敖(东夷之地,亦今浙江滨海处)(《左传·哀公十九年》),楚国势力已东及海。
稍后,越灭吴,尽收吴地。越王勾践循着吴人足迹北上争霸,但此只是春秋大国争霸的尾声,春秋时代已经结束,更加剧烈的战国封建兼并战争时代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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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5 12:48:10
第八章 春秋时期楚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
一、农业
楚人由北而南,后又辟在荆山、睢山一带,故自商、周至春秋初,农业生产仍属刀耕火种,以种粟为主。楚武、文王以后,楚国向南、向东开拓,逐渐占据江汉流域,又向当地居民学会火耕水耨,掌握了植稻的生产技术。《史记·货殖列传》载:“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东汉应劭释:“烧草,下水种稻,草与稻并生,高七八寸,因悉芟去,复下水灌之,草死,独稻长,所谓火耕水耨也。”(见裴[马因]《史记集解》。)古代先民烧荒,这是很普遍的,故无论种粟植稻,都要先烧草作为肥料。水稻又得“水耨”,除去杂草,沤于水中,既作肥料,又保证水稻生长。江汉平原,古代农业历来先进,屈家岭、石家河文化遗址中,均有稻壳出土,可见楚人占据江汉平原后,以水稻为主的农业生产,进一步得到发展,耕作水平也逐步提高。
生产工具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标志。春秋时期楚国青铜器冶炼业已很发达,除了制造礼器、兵器和生活用具外,也制造出了不同用途的农业生产工具。见于考古发掘资料,主要生产工具有锛、镰、斧、削、锥等(参见《河南省淅川县下寺春秋楚墓》、《襄阳山湾东周墓葬发掘报告》、《南阳市西关出土一批春秋青铜器》、《秭归官庄坪遗址的试掘》等有关发掘报告。)铜镰的出现,说明农作物产量大为提高。当时各国奴隶主贵族由于役使奴隶大众劳动,故制造青铜生产工具较少,楚国亦不例外。
据现有考古资料和有关专家研究,春秋晚期或春秋战国之际,楚国不仅能锻造“熟铁”,而且还能冶铸“生铁”,在冶铸铁器方面,居于领先地位。出土的铁器,计有铁削、剑、凹口锄、鼎等(见于考古发掘资料,计湖南常德德山楚墓出土铁削一件、长沙龙洞坡楚墓出土铁削一件、长沙识字岭楚墓出土铁凹口锄一件、长沙杨家山楚墓出土剑、削、鼎形器各一件、淅川下寺楚墓出土铁剑一件、长沙丝茅冲楚墓出土铁凹口锄一件、长沙窑岭楚墓出土铁鼎一件。)铁器的使用虽然处于初期阶段,迄今为止出土的铁器数量还不多,但铁器作为一种新的生产力因素,对开垦土地、兴修水利,最终导致新生产关系的产生,都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一般说来,随着铁农具的使用,牛耕这一新的耕作方式,也应该出现了。但楚地目前还未见有犁出土,故难断定春秋时期,楚国已使用牛耕(犁耕)。不过,楚庄王灭陈为县,申叔时以“蹊田夺牛”予以讽喻”(《左传·宣公十一年》。)、楚康王时有一大夫复姓师祁、名犁(《左传·襄公二十四年》。)的,从当时尚牛尚犁耕看,也不是偶然现象,故楚国与中原各国一样,开始使用牛耕,不是没有可能。
楚国地处水泽之乡,水利资源丰富,随着青铜、铁农具的出现,水利灌溉事业也就逐步发展起来了。《史记·河渠书》说:“于楚,西方则通渠汉水、云梦之野,东方则沟江、淮之间。”楚武、文王以后,南进东拓,在江汉、江淮间,修沟开渠,为楚国水利事业和水路交通,均奠定了基础。
见于史料记载,楚国最早出现的大型水利工程,是楚庄王时期孙叔敖主持兴建的期水陂和芍陂。前者如《淮南子·人间训》说:“孙叔敖决期思之水,而灌雩娄之野,庄王知其可以为令尹也。”其灌区在期思、雩娄周围,即今河南固始一带。这是我国古代最早的大型水利灌溉工程。后者如《后汉书·王景传》、《水经注》载,在今安徽寿县南,孙叔敖筑芍陂王象等撰《皇览》谓战国楚顷襄王时期,楚大夫子思造芍陂。今人亦多有持此说。
这项工程,楚亡后,历代不断维修利用,成为“淮南田赋之本”(《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一。)《史记·循吏列传》裴[马因]集解引《皇览》说:“孙叔敖激沮水作云梦大泽之池也。”沮水,即古睢水,与漳水汇合注入长江。这项沮漳水下游的大型水利工程,对包括郢都在内江汉沃野的农业生产,显然是极为有利的。另据《七国考·楚食货》载,孙叔敖还“截汶坟之水,作塘以溉田”。
《庄子·天地》载,子贡“南游于楚,反于晋,过汉阴,见一丈人方将圃畦,凿隧而入井,抱瓮而出灌”,子贡劝其用桔槔提水,那丈人答道:“非吾不知,羞而不为也。”《庄子》的记载虽属寓言,但却也反映了楚国确已普遍凿井灌田,并已使用桔槔这一先进的灌溉工具。
从上述史料可见,春秋时期楚国的水利事业是很发达的,既引水作池(陂塘),蓄、灌并用;又凿井灌田,就地取水,故楚国入据汉汉、江淮后,农业生产突飞猛进,粮食产量亦显著提高。公元前611年(楚庄王三年),庸及群蛮百濮反叛,在此紧急关头,楚庄王“振廪同食”(《左传·文公十六年》),打开国家储备的粮库,保证军队食用,前往平叛。公元前522年(楚平王七年),伍子胥蒙冤出奔,楚平王悬赏捉拿,按“楚国之法,得伍子胥者赏粟五万石,爵执”(《史记·伍子胥列传》。)伍子胥及至吴后,助吴王阖闾攻楚,公元前506年吴人入郢,“烧高府之粟,破九龙之钟”(《淮南子·泰族训》。其他如《新书·耳痹》、《博物志》等亦有类似记载。)这些记载,都说明楚国粮食充足,有储藏粮食的“廪”、“高府”,动辄赏粮五万石,这在春秋时代各国中是十分罕见的。
据《史记·楚世家》载,公元前519年(楚平王十年),楚、吴还为两国边境民间女(小童)“争桑”而动用军队,相互攻打,足见在江淮一带,楚国的种桑养蚕业,亦得到普遍发展。至于其他农副业,上述《庄子》所记的“圃畦”,就是指的种植蔬菜果木一类的园圃,可见楚国农副业和经济作物,也有很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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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5 12:48:50
第八章 春秋时期楚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
二、手工业
随着农业的发展,楚国手工业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主要体现在青铜器铸造业、冶铁业、丝织业和木漆器业等部门。
楚国青铜业的发展,是随着楚人的南下东进取得的。继熊渠对外扩展后,楚武文成穆庄诸代,南入江汉,北争中原,东拓江淮,师夏师夷越,兼收并蓄,在青铜器冶炼铸造、造型与纹饰等方面,均有重大创造,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今湖北大冶的铜绿山,是楚国产铜的主要基地。根据考古发掘资料和有关专家研究,该铜矿实行地下开采,采取了竖井、斜井、平巷和盲井相结合的方法。为保证安全,矿井中设置了矿井支架,下铺设木制水槽,以防塌崩堵塞和积水带来的危害。采掘工具主要有铜斧和竹、木、石质的生产工具。矿石取出后,即就地筑炉冶炼。炉为竖式,包括炉基、炉缸和炉身三部分。炉渣由于就地处理,故现在遗留有大量的铜渣。经化验,铜渣含铜量为07%,足见炼铜技术水平是很高的。楚国在这里炼出红铜后,运到郢都等地铸造成不同类型的青铜器。
目前出土的春秋时期的楚青铜器,数量多,出土地方遍及湖北、河南、湖南等地。1978年至1979年,在河南淅川下寺楚墓出土的青铜器达4百余件,还有在其他地方出土的楚青铜器,为我们了解楚青铜器铸造工艺、器型和文饰等方面提供了实证。在铸造工艺上,楚人已掌握了分铸焊接法、铸镶法和失蜡法。所谓分铸焊接,即把器身和附件分别铸成,然后用铜、锡作焊剂把两者焊接起来。所谓铸镶,即因纹饰复杂,需先修整,置于铜器铸型内,然后合模浇入铜液铸成。所谓失蜡,即先做成蜡模,雕缕纹样或器物形状后,再在蜡模的外表涂以泥浆(土、炭等混合物),硬化后形成铸型,然后加热熔去蜡模,便可铸器。春秋中后期楚国掌握的这些铸造工艺,在当时是很先进的,从世界范围来看,也是第一流的(张正明《楚文化史》。)春秋时期楚国出土的青铜器,主要有礼器、乐器、兵器、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等。和中原各国一样,礼器最多的是鼎。楚国的鼎,由于其形态特殊,考古界学者称之为楚式鼎,有于鼎([鼎于])、“升鼎([鼎升)、罐形鼎([氵俗]兴)等。其他礼器和生活用器有簋、盏、敦、壶、缶等。乐器主要是编钟,包括甬钟、钮钟、B05A钟。淅川下寺楚墓出土的编钟共52件。楚人尚武,故楚青铜兵器数量多,制作亦精,有戈、矛、戟、剑、钺、匕首、镞等。楚国铜器纹饰大致和中原各国相同,但在表现手法上更加细致柔美,具有自己的特点。纹饰主要有蟠螭纹、蟠虺纹、龙凤纹、窃曲纹、兽面纹(饕餮纹)、云雷纹、鸟纹、圆涡纹等。
随着治铜技术的提高,春秋中晚期,楚国也掌握了冶铁技术。见于考古发掘资料,湖北、湖南、河南等地都出土了铁器,但目前所见数量不多。1976年,长沙杨家山楚墓出土的钢剑,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一件的钢制武器,其含碳量为0.5?.6%(《长沙新发现春秋晚期的钢剑和铁器》(《文物》,1978年第10期)。
春秋时期楚国的丝织业也有很大的发展,无论从历史文献或地下发掘资料中都证实了这一点。如《国语·楚语》中有关于“玉帛之类”的记载,《史记·滑稽列传》则说楚庄王爱马,曾“衣以文绣”。《史记·楚世家》等记楚、吴边邑小童争桑而引起两国交兵,更直接说明楚、吴两国对种桑养蚕缫丝的重视。湖南衡东霞流市出土的蚕桑纹尊(青铜器)(周世荣《蚕桑纹尊与武士靴形钺》(《考古》,1979年第6期)),是植桑养蚕的生动例证。
楚国漆器出土数量多,制作精,成为荆楚物质文化一大特色。根据滕壬生研究统计,目前所见春秋时期出土的漆器有6件,包括漆瑟、耳杯、卮、豆,以及用黑漆镶嵌的铜鼎等。其他出土的漆器,有的器形不详,有的保存不好,难以断定(腾壬生《楚漆器研究》(香港两木出版社出版,1991年第1版)、张正明主编《楚文化史》第四章《漆器》。)漆器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标志,它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楚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楚人生活水平的状况。
楚国建筑技术有重大的发展。入春秋后,楚国为了北上争霸,顺伏牛山,连结所经各水堤坝,南北连绵数百里,号称楚之长城棗“方城”。公元前656年(楚成王十六年),齐桓公率中原八国军队南下攻楚,楚成王亦率军北上,屈完声称“楚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逼迫齐桓公与楚签订召陵之盟,可见在此之前已开始建筑方城。方城的建筑,注重以地制宜,一方面顺山形筑城,另一方面又沿诸水河岸筑堤为城,无疑是军事建筑一大创造,在古代战争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楚国都市建筑也自具特色。郢都(纪南城)顺丘陵地势而建,北有纪山,西有八岭山,东北与雨台山相邻,东临诸湖(庙湖、海子湖、长湖),气候宜人,既无水患可虑,又可引水入城,便于漕运与交通。市区内布局也很恰当,王城、贵族府第居东,西南部则为冶炼作坊区。城门有三门道,中门宽,边门窄,人车分流,交通秩序井然。为引水入城,还建筑了水门,宽度达3米以上,便于行舟,这是我国古代最早的水上城门建筑工程。城墙高宽相等,坚固稳定。城垣建筑采用夯筑方式,每夯层厚度仅10厘米左右,坚实牢靠。宫室建筑既多又精。楚王室除建有王宫外,还有众多的离宫,如渚宫、章华宫(台)、荆台、匏居台等。楚灵王所修建的章华宫(台),是我国古代著名的离宫。其遗址在今湖北潜江龙湾(关于章华宫(台)遗址所在,历来说法不一。除了今潜江龙湾外,还有说在今监利天竺山、沙市今章华寺、河南商城古汝阳城内、安徽亳县古城父境内等地。楚人有新迁居一地,仍袭其旧名的习俗,故作为楚君(王)的离宫,章华宫亦有多处,上述各说,当是有可能成立的),此经八十年代多次调查试掘,出土文物甚丰,是迄今所见楚宫室最完整的建筑群。其中放鹰台出土了筒瓦、板瓦残片及长方形等形状的红砖,可见楚灵王时期已掌握了烧制砖瓦技术,砖、瓦已用作建筑材料。还出土了一件青铜门环,青铜当亦已用作建筑材料。台基系夯土结构,台柱有方有圆,比一般房柱粗大。廊檐下面是用贝壳铺成的路面,结实美观(陈跃钧《湖北省潜江龙湾章华台遗址的调查与试掘》(湖北省考古学会编《楚章华台学术讨论会论文集》,1988年5月)。从此足以说明春秋中晚期,楚国宫室建筑,无论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都达到了先进水平,“是我国古代第一座层台累榭”,“作为游宫建筑群和园林建筑群的鼻祖,在世界建筑史上也有并非无足轻重的地位”(张正明《章华台遗址琐议》(湖北省考古学会编《章华台学术讨论会论文集》,1988年5月)。
楚国还有地下宫室建筑。据《左传·成公十二年》载,公元前579年(楚共王十二年),“晋[谷阝]至如楚聘,且[氵位]盟。楚子享之,子反相,为地室而悬焉。[谷阝]至将登,金奏作于下,惊而走出”。楚国在宫中作地下室,把钟鼓悬挂在那里奏乐,无论是宫室建筑,或是钟鼓演奏的音乐效果,都是一个创造。另据《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载,公元前552年(楚康王八年)夏,楚令尹子庚卒,楚康王要子冯任令尹。子冯担心国家政局不稳,就装病住在地下室,“下冰而床”,“重茧,衣裘”,寒气裘人。可见王室与贵族府第,因楚地夏天酷热,建筑了地下室以避暑。
此外,楚国由于对外作战需要,已能制造车、船。据《左传·宣公十五年》和《左传·成公十六年》所载的“楼车”和“巢车”,说明楚庄、共王时期,楚国已普遍使用战车。《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载:“楚子为舟师以伐吴。”春秋中后期,楚国已大量制造战船,训练水军,与吴国展开了激烈的争夺。据《墨子》有关篇章记载,鲁班曾至楚,为楚国制造“舟船之器”和攻城的“云梯”,说明楚国车船制造业在当时是比较先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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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5 12:49:29
第八章 春秋时期楚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
三、商业
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春秋时期楚国商业和城市也开始繁荣起来。
楚地自然条件优越,物产丰富,是促使楚国商业发展的基本条件。《禹贡》载:“荆及衡阳惟荆州。……厥贡羽、毛、齿、革,惟金三品。[木屯]、[十/早
人/十] 、[木舌]、柏,砺、砥、[奴/石]、丹,惟菌[竹/路]、[木苦],三国底贡厥名。包匦菁茅,厥篚玄[纟熏]玑组。九江纳赐大龟。浮于江、沱、潜、汉,逾于洛,至于南河。”(《史记·夏本纪》、《汉书·地理志》记载与此基本相同。)可见商、周以后,楚地丰富的物产就源源不断地输入中原。春秋后,楚国与中原各国经济交往更加活跃。晋公子重耳(晋文公)流亡在楚国,曾对楚成王说:“子女玉帛,则君有之。羽毛齿甲,则君地生焉。其波及晋国者,皆君之余也。”(《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管子·轻重戊》载:“桓公即为百里之城,使人之楚买生鹿。楚生鹿当一而八万,楚民即释其耕农而田鹿。”可见楚与晋、齐等当时所谓中原“上国”的经济交往是很密切的。郑、陈是楚北上与齐、晋争霸的中间地带,同时也是楚、夏经济交流的枢纽。《史记·货殖列传》说:“陈在楚夏之交,通鱼盐之货,其民多贾。”故楚国与中原各国的货物交换,也得力于郑、陈等国商人的南贩北运。
楚国商业的发展,与实行重商政策是分不开的。据《史记·循吏列传》载,楚庄王以为币轻,更以小为大,结果百姓不便,皆去其业。市令向令尹孙叔敖作了反映,孙叔敖立即下令恢复旧币,然后对楚庄王说:“前日更币,以为轻。今市令来言曰‘市乱,民莫安其处,次行之不安’。臣请遂令复如故。”楚庄王同意,“下令三日而市复如故”。这说明楚国当时最高统治者,对商业和市场管理十分重视,故能做到体察下情,倾听百姓呼声。
楚国北上争霸,既是军事扩张,也同时是师夏之长,着力与先进国家扩大经济文化交流,建成强国。公元前579年(楚共王十二年),晋、楚达成的宋西门之盟,其内容就是:“交贽往来,道路无壅;谋其不协,而讨不庭。”(《左传·成公十二年》。)充分反映了楚国对经济交流的重视,努力保护商业贸易活动的正常进行。楚国对他国商人也是给予优厚待遇的,如《佐传·成公三年》载,原被楚所俘的晋人知[艹/冖/缶],郑国商人曾策划助之逃跑,后晋、楚互相交换俘虏,知[艹/冖/缶]被释放回国了。郑国商人在楚国既能设法帮助晋国俘虏逃跑,说明楚国对他国商人实行保护政策,外国商人来楚国经商比较自由。公元前506年吴人入郢、国难当头时,开“屠羊之肆”的屠羊说挺身而出,保护楚昭王出逃。后来楚昭王复国了,要奖赏他,他不受,又去开他的卖羊肉铺子了。可见楚国重商尊商,使商人能安心自己的职业。
随着商业的发展,货币也出现了,“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史记·平准书》。)春秋时期楚国使用的主要是海贝,如浙川下寺楚墓中就出土了大量海贝。这些海贝当是从沿海各地进入楚国市场的。据《史记·越世家》载,楚国有“三钱”之币,即金属货币。铜币主要是铜贝,椭圆形,背面平,正面凸起,有文字,字形像蚂蚁,两口像鼻孔,故称蚁鼻钱。又因它取象于贝,似古文“贝”字,像一人面,故又称“龟脸钱”。上面提到的楚庄王以为币轻,“更以小为大”,引起市场混乱,不得不取消更币令,此钱币当是铜贝。金银币是否在春秋时期出现,目前学术界意见不一,此可存疑楚金银币何时产生,学术界历来有不同的看法,归结起来,是产生于春秋时期和战国时期两种说法。至于春秋和战国时期的具体年限,又有不同说法。如持春秋时期说的,舒之梅就认为“楚国金币在春秋即铸行”(《楚国经济发展脉络》,《江汉论坛》1984年第4期)。朱活认为“把楚国开始铸行爰金系于春秋晚期,确实比较近情”(《古钱新探》,齐鲁书社1984年第1版)。黄德馨亦持此说,以为“爰金经过春秋中期的酝酿孕育后,于春秋晚期正式产生”(《楚爰金研究》,光明日报社1991年第1版)。持战国说的,则以公元前278年东迁陈郢为界,有东迁前、后出现爰金的不同意见。王国维在其《观堂集林·别集·印子金跋》中指出:“其文云郢爰、陈爰。郢、陈皆楚之故都,殆楚徙寿春后,仍然以金作币郢。”认为东迁后才有金币。彭信威则进一步认为在楚考烈王迁都寿春以后才铸有金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2版)。张正明《楚文化史》说:“已知的先秦金银币都是楚国的,然而,现有的先秦金银币的铸造年代可能都属于战国晚期,至少我们没有充足的理由说其中有属于战国中期以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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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5 12:51:25
第八章 春秋时期楚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
四、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与奴隶、平民、新兴势力反奴隶主贵族统治的斗争
商末周初楚人立国后,和中原各国一样,经历过奴隶社会的形成和发展阶段。春秋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楚国社会性质也开始发生了变化,出现了新的生产关系。
楚国虽被华夏视为“蛮夷”之国,但在南北文化交流中,楚人仿照周制,在政治上,实行以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专政;在经济上,推行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井田制。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人类社会史的土地制度,都经历过氏族公社、共产制家庭公社和农村公社这样几个阶段。井田制就是农村公社的具体表现形式。恩格斯说:
如果你在某一地方看到有陇沟痕迹的小块土地组成的棋盘状耕地,那你就不必怀疑,这就是已经消失的农业公社的地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52页。
这里说的“农业公社”(“农村公社”),就是我国夏商以来所出现的井田制。楚人由北而南,是从氏族制进入奴隶制的,也自然经过农村公社(井田制)阶段。尤其是春秋时期,楚国在征服各地过程中,把占领地区的土地与居民分封给奴隶主贵族和卿大夫,这样井田制就成为以王为首的各级奴隶主贵族奴役剥削奴隶和农民的单位。王室和各级奴隶主贵族掌握的耕田通称为“籍田”。“籍,借也,借民力以为之。天子田籍千亩,诸侯百亩”(《国语·周语上》注),是王室和各级奴隶主贵族奴役剥削奴隶集体劳动的一种方式,称为“籍法”或“助法”。楚国地处江汉、江淮平原,实行井田制及其剥削方式,与中原各国基本上是一致的。公元前546年(楚康王十二年),楚司马[艹为]掩“[广/匕](治)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把土地划分为九种,然后按“井衍沃”的标准分别摊派军赋,可见楚国井田制确实是存在的。《左传会笺》说:“町、牧、井,楚国有之,今检而整修之。”童书业亦谓“井田之制,其有无久已纷纭,然左氏有‘井衍沃’之文,可证井田实有”(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楚国也存在“国”(“都”)和“野”(“鄙”)的区别。《国语·楚语上》说:“地有高下,天有晦明,民有君臣,国有都鄙,古之制也。”国是指都城及其周围地区,除居住着各级奴隶主贵族及受他们奴役的各种工匠外,还散居着奴隶主阶级的下层,这些奴隶主的各个阶层,统称为“国人”。国人享有一定的政治、经济权利,但也必须服兵役,出军赋,执干戈以卫社稷,是奴隶主专政国家政治和军事上的支柱。如楚康王即位五年,师徒不出,担心“国人谓不谷主社稷而不出师,死不从礼”(《左传·襄公十八年》),于是于公元前555年决定对郑进行攻伐。又如公元前529年(楚灵王十二年),楚公子比等乘楚灵王在攻吴前线之机,发动政变,右尹子革劝楚灵王返回郢郊,“以听国人”,楚灵王以为“众怒不可犯”,不敢回去《左传·昭公十三年》。)说明国人在关键时刻举足轻重,是不可忽视的力量。野是指广阔乡村地区,居住着从事农牧生产、受尽奴隶主贵族奴役剥削的广大奴隶和平民,称为“野人”、“鄙人”或“庶人”。如孙叔敖家境中落,未出任令尹之前就是“期思之鄙人”。可见楚国都鄙对立是很突出的,是井田制另一表现形式。国、野的尖锐对立,是阶级对抗的产物,反映了楚国奴隶主贵族和广大奴隶、庶民之间的深刻矛盾。
自春秋中期后,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由于青铜农具和铁器的使用,大量的旷土隙地得到开垦,成为“庐田庑社”,贵族、卿大夫对土地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公开要求赏赐或兼并,井田制也开始逐步瓦解。据《左传·成公七年》载,楚庄王之弟子重以为在围宋之役中有功,向楚庄王要求取申、吕两邑作为赏田,楚庄王应允。申公巫臣反对,说:“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若取之,是无申、吕也,晋、郑必至于汉。”楚庄王省悟,就没有把申、吕两邑赏赐给子重。及楚庄王卒、楚共王继位后,子重就杀巫臣之族,“而分其室”。申、吕早已成为楚国县邑,土地直接由王室掌握,并直接向国家缴纳军赋,如赏给私人,国家就失去这一征收军赋的基地。子重虽然没有取得赏田,却夺取了申公巫臣之族的私产,说明贵族、卿大夫之家的田产私有化程度已在加速加深。公元前571年(楚共王二十年),右司马公子申“多受小国之赂,以逼子重、子辛”(《左传·襄公二年》),结果被杀。这件事,《春秋》予以突出记载:“楚杀其大夫公子申。”公子申权势财欲膨胀,竟公然向小国索取贿赂。不久,令尹子辛又对小国求索无厌,贪婪无度,又被杀。上述要求赏田及“取其室”、“侵欲于小国”(《左传·襄公三年》。,均发生在楚庄、共王时期,说明在楚国盛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霸主地位的确立,楚国最高统治集团不仅权力相倾,其经济基础----奴隶社会土地公有制(井田制)也开始动摇,一些贵族、卿大夫,不惜以一切手段来扩充自己的私产。
到楚康王时期,由于井田制危机日益突出,军赋征收制度也更加紊乱,难以适应争霸需要,所以公元前548年(楚康王十二年),子木当上令尹不久,就要初任司马的掩整治军赋,规划军备。这是春秋时期一件大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对此作了详细的记载:
楚[艹/为]掩为司马,子木使[广/匕]赋,数甲兵。甲午,[艹/为]掩书土、田:度山林(度量山林之材),鸠薮泽(聚集薮泽之所出,以备征用),辨京陵(别之以为冢墓之地),表淳卤(标明盐碱地),数疆潦(计算水淹之地),规偃猪(规划计算陂池之所出),町原防(堤防间地,不得方正如井田,别为小井町),牧隰皋(水岸下湿,为刍牧之地),井衍沃(平美之地,如《周礼》制以为井田),量入修赋,赋车籍马,赋甲兵、徒兵、甲之数。
从此记载看,[艹/为]掩的任务是实地调查九种不同的田地,然后按井田的标准,计算出等级不同的数字,编入簿籍,以征收军赋(包括车、徒兵及其武器装备)。可见[艹/为]掩[广/匕]赋,是楚国一次重大的军赋整顿与改革,在我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国家征收军赋的标准,是根据土地的区别,具有“相地而衰征”(《国语·齐语》。的性质。从此,国、野严重对立的局面被冲破了,国人与庶人的差异逐步消失。第二,楚国在长期的征服过程中,多实行灭国为县、或名为国实为县政策,这就为全国[广/匕]赋提供了客观条件。奴隶主贵族与卿大夫的特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对其私田或赏田,亦应缴纳军赋,在政策上并无特殊。第三,整顿军赋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征收数目以井田为标准,这就意味着楚国实行了井田制,而井田制这时亦已开始瓦解,“今检而整修之”。
[艹/为]掩[广/匕]赋效果怎样,我们无从得知,但以井田为标准,只是一个征收等级与数字,而井田制本身则已名存实亡,故除了“井衍沃”外,其他八种土地只能因地制宜,按比例缴纳。春秋中后期,楚国土地制度已非单一的公有制,而是公私并存,土地私有现象已日益普遍。
[艹/为]掩[广/匕]赋是井田制瓦解的产物,实际上是承认田产私有的合法性。从此,贵族和卿大夫抢夺和兼并土地的现象也就愈演愈烈。如《左传·昭公十三年》载,楚灵王在楚康王死后不久,任令尹时就杀大司马[艹/为]掩,“而取其室”。即位后,又“夺[艹/为]居([艹/为]掩之族)田”。接着,贪婪欲望越来越炽烈,竟夺子文之后斗韦龟、蔓成然之邑,“故[艹/为]氏之族及[艹/为]居、许围、蔡[氵有]、蔓成然,皆王所不礼也”,迫使他们不得不起来反抗楚灵王。楚灵王这种“不礼”行为,就是带头违背礼制,破坏公田制,兼并他人田宅,扩充自己财产。楚灵王尚且如此,其他各级贵族、卿大夫之抢夺兼并之风,当更盛行。
随着井田制的崩溃和土地私有制的出现,阶级关系也相应发生了变化。一部分奴隶和平民自己垦荒种地,获得了小块土地的私有权,成为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个体经济和个体经营的自耕农。如《楚史[木寿]杌》(已佚。现据中华书局出版发行的《丛书集成初编》(1985年北京新1版)所印本。)、《韩诗外传》等所记传闻,楚国其时已有人身自由的一般庶族地主和自耕农。如《楚史杌》记楚庄王筑台劳民伤财,有一个叫诸御已的,“违楚百里而耕”,挺身而出,前去谏阻楚庄王,临走之前,把耕种任务交给“其耦”者,其身份很像一个自耕农。《韩诗外传》还说有一个叫北郭先生的,很能干,楚庄王派人以赍金百斤去聘请他为“相”,他征求妻子的意见,妻子说:“夫子以织屦为食,食粥踩履,无怵惕之忧者何哉?与物无治也。今如结驷列骑,所安不过容膝,食方丈于前,所甘不过一肉。以容膝之安,一肉之味,而殉楚国之忧,其可乎?”北郭先生觉得有理,就没有应聘。这位北郭先生看来就是颇孕众望的庶族地主。楚庄王时著名令尹孙叔敖,原来就是“期思之鄙人”,这位“鄙人”虽然是因为家庭中落而在“野”的,但他毕竟是自食其力的平民或“处士”(《史记·循吏列传》。)孙叔敖后来患病,临死前对儿子嘱咐说:“为我死,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之丘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可长有者,其唯此也。”(《吕氏春秋·异宝》。)这位令尹还是要他的儿子耕于野,自食其力。楚平王时,伍子胥被迫奔吴,先也是“耕于野”(《左传·昭公二十年》。)楚昭王时有一位所谓“楚狂”接舆,“躬耕以食”,不肯接受楚昭王邀请去“治河南”,于是“夫负釜[曾瓦],妻藏织器,变易姓字,莫知其所之”(《韩诗外传》),也是一位男耕女织的农民或庶族地主。从以上零星的记载或传闻来看,楚国自春秋中期后,国、野已逐步消失,自耕农和庶族地主已上升为楚国社会重要的政治、经济力量。在此同时,一些奴隶主贵族和卿大夫,面临井田制的崩溃和奴隶的逃亡,也被迫改变奴隶制的剥削方式,把土地划分成小块,招徕逃亡的奴隶和破产的平民耕种,从中收取地租。从此,新兴的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就在奴隶社会母体中孕育出来了,形成了一种新的封建生产关系。春秋中期后,随着田产私有制的建立,楚国和中原各国一样,“工商食官”的局面也开始打破了。从楚国春秋时期出现的大量器物看,手工业分工已很精细,除了官营的手工业作坊外,也已出现了以生产商品为目的的私营手工业和独立个体手工业者。在此同时,私商也出现了。《史记·循吏列传》所记载的楚庄王以为币轻,更以小为大,结果“市乱,民莫安其业”、“百姓不便,皆去其业”的那些“民”或“百姓”,就是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私营商人,并非官商。楚国为了管理这些私商,还设有市令,市令之下又有贾师、胥师等官员,以征收市税,保证市场井然有序。另据《说苑·贵德》记,孔子至楚时,有一个“献鱼者”因“天暑远市,卖之不售,欲思弃之,不如献之君子”,这位“献鱼者”就是一个既捕鱼又卖鱼的个体劳动者兼小商人。公元前506年吴人入郢,护卫楚昭王出逃的屠羊说,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坐贾。楚人范蠡佐越王勾践雪了会稽之耻后,乘扁舟,游江湖,十九年中“三致千金”,号称“陶朱公”。可见楚国尊商风气之盛,像范蠡这样的大政治家大思想家,当在越国大功告成后,即激流勇退,弃官经商。
随着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春秋中期后,楚国奴隶、平民起义和新兴地主势力参政夺权斗争,也风起云涌,连绵不断。
据《左传·襄公二十二年》载,子冯因“国多宠而王弱”,不肯任令尹,楚康王只得任子南为令尹。但子南亲信观起,“未益禄而有马数十乘”。《尚书大传》说:“庶人木车单马。”观起竟有马数十乘,可见其势炽盛,已非一般庶人,而是一位朝气勃勃的新兴地主阶级代表,为楚国君臣所不容,“楚人患之,王将讨焉”。结果子南被杀,观起被车裂,徇于四境。这是春秋时期一件大事,故《春秋》特书:“楚杀其大夫公子追舒(子南)。”子南死后,楚康王又任[艹/为]子冯为令尹,[艹/为]子冯的身边也有八个亲信,“皆无禄而多马”。
[艹/为]子冯的好友申叔豫在朝中竟不敢与他说话。[艹/为]子冯到申叔豫家问其原因,申叔豫说子南有亲信,结果一个被杀,一个被车裂,难道还不引以为戒吗![艹/为]子冯顿时省悟,慌慌张张地亲自驾车回家,辞退了那八个亲信,楚康王才放心,[艹/为]子冯也才保住了性命。可见在楚康王时,新兴地主阶级势力已很强大,并试图跻进政治舞台,使得楚王室和旧贵族对此惴惴不安,深以为患。楚康王死后,楚灵王在其篡位前后,肆无忌惮地抢夺他人田产,又无休止地发动对外战争和奴役各地人民,这样就使得楚国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终汇成一股从上至下的反抗楚灵王斗争的洪流。公元前530年(楚灵王十一年),当楚灵王驻军于乾、国内不稳时,观起的儿子观从乘机鼓动上层贵族起来反叛。随后他在前线宣布的“先归复所,后者[鼻刂]”的政策,不仅对楚灵王身边贵族大吏有利,而且也反映了自耕农和庶族地主的利益,所以楚灵王很快众叛亲离,陷于孤立被动的境地。右尹子革劝他回郢郊,观望国人态度,楚灵王深知国人早已怨声载道,不敢回去,自缢身亡。这场斗争,如从弃疾等王室及上层贵族来看,可说是一场阴谋夺权事件;如从国人或广大平民、奴隶(包括楚灵王所统率的军队)来看,则是一场反抗楚灵王残暴统治的斗争。观从代表庶族地主利益,积极鼓动各个阶层起来推翻楚灵王的腐朽统治,是有进步意义的。从观起到观从,反映了庶族地主的兴起,其政治代表,已开始进行参政或夺权的尝试。
楚平王即位后,面对尖锐的阶级斗争和政治斗争,被迫实行“息民”和“抚民”政策。但井田制的瓦解和统治阶级的腐朽所引起的社会矛盾,是无法克服的,所以楚平王后期,楚国社会重又陷入混乱之中,“宫室无量,民人日骇,劳罢死转,忘寝与食”(《左传·昭公十九年》),一场更大的风暴即将出现了。公元前506年(楚昭王十年),吴国利用楚国内部矛盾重重、对外又欺凌小国、失信于他国的局面,对楚国发动了全面进攻,郢都很快沦陷,楚昭王仓促出逃,“涉睢,济江,入于云中,王寝,盗攻之,以戈击王”(《左传·定公四年》。)楚昭王狼狈不堪,又仓皇奔郧奔随,在随国的保护下,才幸免于难。楚国起义群众(“盗”),聚集山林水泽,公开攻击楚昭王,说明楚国人民,包括奴隶、平民已以武装斗争的形式,起来反抗楚王室的腐朽斗争。
前已述及,公元前479年(楚惠王十年),在中原各国新兴地主阶级势力进行长期斗争并取得胜利的影响下,春秋末楚国也爆发了白公胜的夺权斗争。这是自春秋中叶后,楚国奴隶制瓦解、新兴封建生产关系出现的产物,是春秋时期各国新兴地主势力夺权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绝非偶然的孤立的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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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5 12:52:16
第九章 春秋时期楚国文化的发展
一、语言、文字与典籍
楚人和其他各地先民一样,随着地区的变迁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已逐渐形成自己区域性和民族性的语言----“夏化的语言”(张正明《楚文化史》。)据《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载,公元前666年(楚成王六年),楚令尹子元率军伐郑,郑无备,“县(悬)门不发”,子元惊疑,“楚言而出”,说:“郑有人焉。”可见,楚人操“楚言”,与中原各国及其他地区是不同的。但中华文化是各地先民共同创造的,彼此交流融汇,故各地语言既相异又相通。楚人既操楚言,又能说华夏之语,不影响楚国和其他各国的交往。
见于文献记载,楚言词汇不多。最突出的一例,是《左传·宣公四年》谓令尹子文原名为斗谷於菟,并说:“楚人谓乳谷,谓虎於菟,故命之曰斗谷於菟。”斗,为子文之氏。春秋以后,随着各地经济文化联系的加强,各族人民相互学习,彼此促进,楚国成为南方各族的融合中心,在语言上,楚人也起着沟通夏夷、消除隔阂的作用。
楚国文字当在建国前就应已出现,但迄今为止,见于最早的楚文字是西周中晚期楚公[受豕-又]钟、楚公逆B05A的铭文。春秋时期,楚国铜器增多,铭文也大量增加。从这些铭文看,如与华夏文字相比较,其共性是主要的,但也有自己的个性。如楚字扭曲波折,为“虫篆”的雏型。春秋末,在篆书的基础上,附加鸟形装饰,使文字艺术化,此即所谓“鸟篆”的起源。如楚王孙鱼铜戈铭文共有六个字,均附有鸟形,富有情趣,表现了楚人对鸟类的特别钟爱。
楚国典籍丰富。《孟子·离娄下》说:“晋之《乘》,楚之《[木寿]杌》,鲁之《春秋》,一也。”可见楚国有自己的史籍,名为《[木寿]杌》,与鲁国《春秋》是并行的。《左传·昭公十二年》载,楚国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古今解此四书者甚多,因己亡佚,其内容不详。既是楚人能读,应与楚人传闻或著述有关。《国语·楚语下》记楚大夫王孙圉语:“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寡君为口实。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又能上下说于鬼神,顺道其欲恶,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又有薮曰云连徒洲,金木竹箭之所生也。”楚人视左史倚相、观射父这两位大学问家、大巫师为两大国宝,足见楚国典籍丰富,把掌握典籍,“能作训辞”、“能道训典,以叙百物”的人置为至尊的地位。屈原在《天问》中一口气提出了170多个问题,涉及内容广泛,天地万物,人神典故,源远流长,无所不包,应与楚国丰富而深奥的文化典籍有关。
共相语
发表于 2006-10-25 12:52:52
第九章 春秋时期楚国文化的发展
二、鬻子思想
鬻熊(鬻子),商末周初人,是楚国的缔造者,楚人把他与祝融一样视为楚之先祖。《史记·楚世家》说鬻熊“子事文王”,又记楚武王语:“吾先鬻熊,文王之师也。”贾谊《新书》更称周文、武、成三代均以鬻熊为师,请教国事。这样显要的地位,故其语为后人相传记录,成《鬻子》一书。
《鬻子》,《汉书·艺文志》列为道家,已佚。现存本为清末叶德辉校辑本。贾谊《新书》和《列子》亦存有鬻子的思想言论。
鬻子讨论的中心问题是王道,或称为“治国之道”和“兴国之道”。他说:
昔者五帝之治天下也,其道昭昭若日月之明然,若以昼代夜然。其道首首然万世为福、万世为教者,唯从黄帝以下舜禹以上而已矣。君王欲缘五帝之道而不失,则可以长久。
又说:
昔者颛顼年十五而佐黄帝,二十而治天下,其治天下也,上缘黄帝之道而明之,学黄帝之道而行之。昔者帝喾年十五而佐帝颛顼,三十而治天下,其治天下也,上缘黄帝之道而明之,学颛顼之道而行之。(《鬻子》。)
此皆尚远古“禅让”之道,称颂五帝治天下的“王道”。王道与贤人相佐是分不开的。禹之治天下,得皋陶“七大夫以佐其身”;汤之治天下,得伊尹等“七大夫佐”,才得以“天下治”。因此,治天下,天下治,必须用贤。
圣人在上,贤士百里而有一人,则犹无有也。王道衰微,暴乱在上,贤士千里而有一人,则犹比肩也。(同上。)
圣人主政,贤人再多也不够用;王道衰微,贤士再少也显得拥挤不堪。鬻熊及其后封于蛮荒之地,立国创业维艰,故特别崇尚“王道”、“贤佐”,系统地提出了圣人治天下的理论,与楚人一开始面临的险恶自然环境与社会背景是分不开的。
春秋以后,北儒南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基本走向。作为道家的先躯,鬻子在宇宙观上,虽然没有像后来老子那样提出道----超绝一切的虚无本体论,却也涉及宇宙生成的观点。如他说:
天地辟而万物生,万物生而人为政焉。
又说:
有天然后有地,有地然后有别,有别然后有义,有义然后有教,有教然后有道,有道然后有理,有理然后有数。(《鬻子》。)
这道虽然仍落实在王道或“人为政”这个立足点上,但他明确提出“天地辟而万物生”的观点,却是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因素的。
正国为鬻子能把“人为政”与万物生成及其社会现象、自然现象联系考察,所以在他的认识论中,已初具唯物辨证法因素。如他认为:
日有冥,有旦,有昼,有夜,然后以为数。月一盈,一亏,有合,有离,以数纪。同上。)
在《列子·天瑞》记鬻熊语中,鬻子对宇宙的认识则更进一步,指出:
运转无已,天地密移,畴觉之哉?故物损于彼者盈于此,成于此者亏于彼。损盈成亏,随生随死。往来相接,间不可省,畴觉之哉?
这里值得注意的,一是鬻子已经涉及到宇宙本体论的问题,所谓“运转无已,天地密移”,认识到宇宙是运动的;二是基于这一前提,认识到天地万物“损盈成亏,随生随死”,事物是变化的,相辅相成的。
据贾谊《新书·修改语下》载,周武王向鬻子问道:
寡人愿守而必存,攻而必得,战而必胜,则吾为此,奈何?
鬻子答道:
唯。攻守而战乎同器,而和与严其备也。故曰,和可以守,而严可以守,而严不若和之固也。和可以攻,而严可以攻,而严不若和之得也。和可以战,而严可以战,而严不若和之胜也。则唯由和而可也。
在守、攻、战上,既可以用“和”,也可以用“严”,但严不若和。“严”与“和”,就是刚与柔的关系问题。《列子·黄帝》记鬻子语:
欲刚必以柔守之,欲强必以弱保之。积于柔必刚,积于弱必强。观其所积,以知祸福之乡。
柔与刚、弱与强,是对立的,但也是可以转化的。在手段上取柔和弱,才能达到刚和强的目的。这就是说,刚不若柔,强不若弱,柔能克刚,弱能守强。但柔克刚、弱胜强,不是消极静待的,而是要经过“积”的努力,即积极地创造条件,才能实现柔、弱向刚、强的转化。这是很富有辩证法色彩的,给后来道家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以深刻的影响。
鬻子的严不若和、刚不若柔思想的形成,与其生活的特定处境是分不开的。商王朝从盛转衰,周人从弱转强,使鬻子悟出了柔克刚的道理。同样,自己子事文王,举族投周,也必定走的是这种转弱为强的道路。叶德辉《校辑〈鬻子〉序》说:“以鬻子之学治楚,其效必速于黄老之治汉,申韩之治蜀焉。”可见鬻熊思想对楚国的发展与强大,无疑起着积极的指导作用。尽管今天所见鬻熊思想是后人摭拾传闻,但其思想价值与历史地位则是客观存在的。鬻熊既是楚国的缔造者,也同时是楚国思想的开拓者。
共相语
发表于 2006-10-25 12:54:04
第九章 春秋时期楚国文化的发展
三、民本思想与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发展
在奴隶制早期的夏、商时期,“天命”决定一切,人们视上帝为至尊的主宰者。神权、王权合一,国家机构为神学统治思想所笼罩。西周初,周王亦自认为受命于天,称为“天子”。但又鉴于商代夏、周又代商的历史事实,统治者已深感“天命靡常”,故在维护“天命”的同时,又提出了“保民”观点,民本思想开始萌芽。西周末,特别是入春秋后,随着王权旁落,奴隶制逐渐解体,封建制开始形成,“保民”思想也迅速发展,“敬天”、“尊神”的观念则相应动摇,人们纷纷提出“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左传·桓公六年》。)的见解,打破了传统神学统治思想的束缚。楚国在这一变革时代,民本思想也勃然兴起,出现了以“庇民”为己任的政治家和思想家。
楚成王时代著名令尹子文,在楚成王年幼受欺、困难当头时,不仅“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左传·庄公三十年》),而且任令尹后,明确提出了“夫从政者,以庇民也”(《国语·楚语下》。)的观点,在实践中,身体力行,处处以身作则,表现出了一位生气勃勃的政治家的面貌。据《国语·楚语》、《战国策·楚策》有关篇章记载,子文身正清廉,生活俭朴,“缁帛之衣以朝,鹿裘以处”,“朝不谋夕,无一日之积”,楚成王得知后,不得不“每朝设脯一束、糗一筐,以羞(进)子文”。《潜文论·遏利》还说他“三为令尹,面有肌色,妻子冻馁,朝不及夕”。子文之所以这样严格要求自己,就是因为在周天子名存实亡、各诸侯国纷起争霸的动荡变革时期,认识到“民”的重要性,如无民众的支持,统治者的日子是不好过的,“民多旷者,而我取富焉,是勤民以自封也,死无日矣”(同上。)如果自己贪而富,民众必然起来反对,那结果是不堪设想的,随时都会垮台。所以,子文得出结论:“我逃死,非逃富也”,“夫从政者,以庇民也”。“庇民”,即“恤民”、“保民”,是从“天道远,人道迩”(《左传·昭公十八年》。)、“吉凶由人”(《左传·僖公十六年》。)的认识中得出来的。一方面,时代的变动、人民大众的威力,使得子文及其他政治家,不得不由“敬天”转向“保民”,“廉其爵,贫其身,以忧社稷”;另一方面,时代的需要,造就了如子文这样一些头脑清醒的政治家和思想家。
其后,楚庄王、孙叔敖和其他一些有头脑的政治家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了这一思想。据《左传·宣公十二年》载,在之战前,晋栾书告戒晋人莫要以为楚军骄而老(疲劳),因为“楚自克庸以来,其君(楚庄王)无日不讨国人而训之于民生之不易、祸至之无日、戒惧之不可以怠;在军,无日不讨军实而申儆之于胜之不可保、纣之百克而卒无后,训之以若敖、冒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箴之曰:‘民生在勤,勤则不匮。’不可谓骄”。之战后,楚庄王又拒绝了潘党关于“筑武军而收晋尸以为京观”的建议,以为“所违民欲犹多,民何安焉?无德而强争诸侯,何以和众”?“武有七德,我无一焉,何以示子孙”?作为一个国君,思路很开阔,考虑的问题很多,但无论是治国或治军,最核心的问题仍然是“民生在勤”、“民欲犹多”、“民安”与“和众”,说明楚庄王的“保民”观念是很强的。孙叔敖是继子文之后又一著名令尹,他出任令尹前后,为民治水造福,功勋卓著。任令尹期间,以民为重,廉政忘私,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吾……相楚而心愈卑,每益禄而施愈博,位滋尊而礼愈恭,是以不得罪于楚之士民也。”(《荀子·尧问》。)对自己和妻室,要求严格,“栈车牝马,粝饭菜羹,枯鱼之膳,冬羔裘,夏葛衣,面有肌色”,真可谓“子文之统”,“忧国忘私”(《孙叔敖碑》。,不愧为楚国之“良大夫”(《韩非子·外储说左下》。)楚庄王之所以能够兴霸立业,显然与君臣这种“保民”思想、“忧国忘私”的精神是分不开的。
楚国经武文成穆庄诸代的努力,终立威定霸后,楚国一些君臣确实忘记先祖之业,追求奢侈享受,“保民”观念淡薄了。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贤大夫或有识之士,出面谆谆告戒,要以民为重。如楚灵王筑章华台后,自鸣得意,伍举就直截了当地指出:
臣闻国君服宠以为美,安民以为乐,听德以为聪,致远以为明。(《国语·楚语上》。)
提出“安民”是大事,不应大兴土木。楚灵王又城陈、蔡、不羹,劳民伤财,以威慑诸侯,范无宇不以为然。楚灵王居然还以“是知天咫,安知民则”为由进行驳斥,右尹子革马上指出:“民,天之生也。知天,必知民矣。”(《国语·楚语上》。)重申天、民一致,民为天生,民不可疏忽。楚灵王在位十二年,“国人苦役”(《史记·楚世家》),“民患王之无厌”,“从乱如归”(《左传·昭公十三年》),终落得王冠掉地、身败名裂的结局。楚灵王垮台,孔子认为“失仁”(《左传·昭公十二年》),刘安等则认为“失民”(《淮南子·泰族训》),都和“保民”思想联系起来考察,反映了终春秋一代,楚国的轻天重民思想始终很突出,与春秋时期大变革的社会现实息息相关。
在此同时,楚国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与辩证法也有很大的发展。早在西周时期,我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就已产生了,《尚书·洪范》记载的水、火、木、金、土这五种物质(“五行”),《周易》记载的天、地、雷、火、风、泽、水、山八种自然物质(“八卦”),以及它把千变万化复杂纷纭的事物抽象为阴、阳两个基本范畴,就是自发的唯物主义思想和辩证法的萌芽。春秋时期,楚国在物质生产和图存争强的斗争中,朴素唯物主义思想与辩证法表现得朝气蓬勃,显然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军事斗争在思想领域中的反映。
公元前701年(楚武王四十年),楚莫敖屈瑕用武力逼迫贰、轸订盟。这时,郧国军队驻于蒲骚,联合随、绞、州、蓼,准备截击楚国。屈瑕很忧虑,楚大夫斗廉建议屈瑕驻军郊郢,抵御四国,自己率锐师夜袭郧国,如打败郧军,四国必不敢出兵。屈瑕要请求济师(增兵援助),斗廉不同意,说:“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屈瑕要占卜,看能否取胜。斗廉又反对,说:“卜以决疑。不疑,何卜?”(《左传·桓公十一年》。)不信天,不信鬼神,充分相信自己,对胜利满怀信心,表现出了一个朴素唯物者的胆识与气魄。
楚国历来被华夏视为蛮夷之邦,楚国君臣也正是在这一歧视下发愤图强、北上争霸的。他们敢作敢为,无视周天子的权威,显然也是在重人轻天的思潮冲击下表露出来的。如熊渠公然声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史记·楚世家》。)立三个儿子为王,率先否定了周天子君权神授的地位。其后,熊通自称楚武王,熊赀称楚文王,熊恽称楚成王,都和周初几位著名国君名号相对峙,彻底否定了周天子的权威地位,实际上也就是对传统的天命观的否定。楚庄王稳定了统治后,立即率军北上,观兵于周疆,问鼎之大小轻重。当王孙满答以在德不在鼎时,楚庄王嗤之以鼻:“子无阻九鼎!楚国折钓之喙,足以为九鼎。”(同上。)对周王室君权神授如此嘲弄,无疑是对神学统治思想的最深刻有力的冲击。
楚人崇巫重祀,但楚国有的君臣却力排众议,重实务实,并不相信鬼神。除上述斗廉反对占卜、以求实的态度指挥作战外,春秋末楚昭王在面临夭亡之际,不禳祭避祸,也是很有意义的事情。据《左传·哀公六年》载,公元前489年(楚昭王二十七年),楚昭王领兵却吴救陈,驻兵于城父时得病。占卜结果,说是黄河之神作祟。左右建议在郊野祭黄河之神,楚昭王不同意,说:“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汉、睢、漳,楚之望也。祸福之至,不是过也。不谷虽不德,河非所获罪也。”就不肯祭祀。这一年,天上出现了云彩如赤鸟一样,围绕太阳飞了三天。对这一灾异现象,楚昭王派人请教周太史。周太史说:“其当王身乎!若 (禳祭)之,可移于令尹、司马。”楚昭王又不同意,说:“除腹心之疾,而诸股肱,何益?不谷不有大过,天其夭诸?有罪受罚,又焉移之?”又不肯祭祀。楚昭王先是尊重楚国的地望,不肯祭黄河之神,尔后又不肯祭天,宁可自己死去,亦不肯嫁祸于令尹、司马。这种不祭鬼神避祸消灾的态度,是难能可贵的,证明终春秋一代,楚国信天命、重祭祀与轻天保民、不信鬼神的两种观点,是并行发展的,并存在激烈的斗争。
随着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发展,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也光彩熠熠。在这方面,楚国宛人范蠡的思想要算是一个典型。他从政经商,经历丰富,著《范蠡》二篇,已佚。他的思想言论见《国语·越语》和《史记·货殖列传》。他认为,“天道皇皇,日、月以为常”、“日困而还,月盈而匡”(《国语·越语下》),天时、气节是随着阴阳二气的变化而变化的,国势的盛衰也不断在变化。强盛时要戒骄,衰弱时要创造条件,转弱为强。物价贵贱,是由于供求关系的有余和不足,主张谷贱时由官方收购,谷贵时平价售出。对商业经营的“积著之理”,强调要“守时”,即善于掌握经济活动的规律和有利时机。如“天与不取”,终会“反之为灾”,造成重大损失。可见范蠡的经济思想和政治思想一样,都是饱含唯物辩证法的思想因素的。楚国人才济济,思想丰富,在其土壤中孕育出如范蠡等这样一些大思想家并非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