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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eptune

【一个政治家的进退之路:十一世纪的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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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4 03:4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嘉祐四年(公元1059年)夏,王安石经过深思熟虑,进献了洋洋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表达了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治国方略。他指出当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内治不清、外困夷狄、财力困穷、风俗衰坏,而造成这些问题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人才缺乏,其次是制禄太薄,不足以养,迫使官吏廉耻日毁、贪污盛行,再则是风俗大坏,以奢为荣,以俭为耻,又不得理财之道。这些见解应该是切中时弊的,但不知为什么却没有得到仁宗的回应。

  王安石为此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他知道,仁宗宽忍柔弱,非有为之君,因而他的建议得不到采纳,不过他自己也有责任,即他虽然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强调以培养人才为核心措施,但并未拿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其建议未免落入空疏,缺乏可操作性。举贤才毕竟是前人已经说烂的老话题,不能说有多少新意,尽管他说得比较具体,却也难以收到打动皇帝之心的效果。

  王安石认识到,以传统儒学作为经世济民的武器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他开始留意经学,试图从先王之道中寻求改革的理论基础。经过数年的努力,他的思想开始成熟,新经学的框架已然确立,而且一整套方案在他的头脑中渐渐成型。

  然而,历英宗之世,胸有成竹的王安石却屡召不出,一是因为他确实有病,这与他常年读书太苦、积劳成疾有关,以道德自任的王安石是不会有意装病的;二是他觉察到英宗皇帝体弱多病,又与太后关系不睦,在这种情势下,是不可能有大作为的,像韩琦那样上下和融、左右周旋、力保天下无事不是他之所长,更不是他的目标。

  王安石乐天知命,不慕富贵。他知道,时机未到,妄求进取必难有所成就,因此宁可守道以终,也决不折节求荣。他也知道人才缺乏是国家的一大弊端,于是讲学授徒,倾尽平生所学为国家培育英才。然而宋神宗的登基却使王安石的生活为之一变。

  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四月,宋神宗赵顼登基,从此北宋历史上新的一幕拉开了。

  宋神宗虽然只有二十岁,却是一位英气勃勃的有为之君,他的个性与王安石颇有契合之处,更为重要的是,他少年之时便是王安石的崇拜者。当宋神宗还是太子的时候他的侍臣韩维、孙永都是王安石的好友,经常向他谈及王安石如何志节清高、如何学识渊博、如何才气过人,因此王安石在宋神宗心中早就留下了一个高大美好的形象。因而神宗即位不久,便召王安石入京。王安石也默领圣心,自此不再推辞,慨然赴任。圣君贤相,龙虎风云,因缘聚合,一场天回地转的大变革就此拉开了序幕。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王安石被任命为参知政事,自此正式参与大政,成为熙宁变法的主持人。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下简称《长编拾补》)记载,神宗初遇王安石,便道:“朕知卿久,非适今日也。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可以经世务。”王安石对曰:“经术者所以经世务也,果不足以经世务,则经术何赖焉?”王安石明确地指出经术就是经世务,表明他的经术不再是那种儒家的空疏无用的经术,而是与世务打通的体用合一的实学,一种以先王之道为名的新经术。

  也是在《长编拾补》中,王安石与神宗论治国之道,神宗问治国当以何为先,王安石答曰以择术为始,神宗又问唐太宗何如,王安石则言当以尧舜为法,唐太宗不足为道。王安石劝神宗以尧舜为法,行先王之道,表明他要选择的经术不再是儒术,而是切实可行的先王之道,其实就是他所新创的新经学。

  王安石所讲的尧舜之法,并不是高不可攀的空中楼阁,而是最为可行的平实简易之法。他指出“尧舜所为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因为“圣人经世立法常以中人为制”,只是后世学士大夫不能通了圣人之道,不加钻研,误认为尧、舜高不可及而已。“圣人经世立法常以中人为制”,是一个非常深刻的思想,意思是说圣人立法是按照大多数人(中人)能够接受与理解的水平而制订的,绝不是依照少数觉悟最高的人的标准设立。“以中人为制”,就是考虑到大多数人的要求,这样的法令才是易于推行的。简明扼要,易知易守,这一立法原则不知是尧、舜确实有此思想,还是王安石自己悟出来的,估计后一种可能性更大,反正确实极有价值,直到今天仍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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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4 03: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与要求为准,是王安石变法的基本原则,也是设置新法的主要依据。据此,王安石与神宗共同主持大局,一项项新法相继出台,有力地扭转了多年以来的积弊,使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了保证与提高。

  当时朝廷面临的两大难题,一是贫,二是弱。贫则收支不抵,国库年年赤字;弱则十战九败,岁岁输钱帛于辽夏。这不仅造成了沉重的财政负担,更是给国家带来了洗不清的屈辱。而贫与弱又都是相对的。宋朝的经济较汉唐发达得多,岁入数倍于汉唐,收入的绝对值并不低,只是开支过大,故入不敷出。宋朝的军队数量庞大,多时过百万,从数量上讲,远远超过了辽与西夏,只是战斗力奇差,几乎每战必败。财富而贫,兵多而弱,成为宋朝的一个奇怪的现象。

  当时的人们都已经意识到了这两个问题的严重性,但如何解决问题却是见仁见智。王安石的变法措施就是紧紧围绕这两个问题展开的,并且卓有成效。

  王安石的理财思想颇有新意,他认为财用不足的主要原因是“理财未得其道”,而理财的主要途径是开源而非节流。早年,他就对理财之道有深刻的见解。他在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任鄞县县令时给时任江淮荆湖两浙制置发运判官的马遵写了一封信,即《与马运判书》,在这封信里王安石集中谈了他对理财之道的见解。

  他首先指出:“方今之所以穷空,不独费出之无节,又失所以生财之道故也。”费出无节,开支太大,这是所有人都能看到的,但不明生财之道是更重要的原因,这恰恰是大多数人没想到的。他又指出:“富其家者资之国,富其国者资之天下,欲富天下则资之天地。”这是王安石理财之道的核心思想,意思是只有依靠一个更大的环境,才能让一个单位或地区富裕起来,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只有开放、只有对外交流才能富足,才能发展经济。一个家庭要富起来就必须依赖国家,一个国家要富起来就必须依赖世界,整个世界要富起来就须依赖天地。这里,王安石触及到了财富的本质,他认为财富源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交流的范围越大,就越可能富足。他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又提出“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强调了依靠天下人的劳动来生财,正可与前说相互补充。劳动生财人人皆知,交流生财就属于商品经济意识,颇有超前性了。

  他还指出,如今关起家门与子女相互交易,即使是将子女的钱财全部赚过来,也不能富裕。近世所谓言利之道,只不过是门内相市而已,以此治国,怎么会有效呢?他对专门搜刮百姓的生财之道进行了辛辣的讽刺,认为那些凭借权势剥夺百姓的人,不过是拆东墙补西墙,永远也富不起来。他在这里也表达了一个非常深刻的理念,即是闭关锁国、地区封锁,不过是关门相市,这样永远也不可能真正把经济搞上去,“市场经济”必须是开放的、流通的。

  王安石还建议将京师驻军的一部分散于诸郡,避免京城粮食价格猛涨。他借古人之言,称天下之兵“犹人之血脉,不及则枯,聚则疽。分使就食,亦血脉流通之势也”。由于分兵是为了养兵,其中也包含着粮食与经济的运转问题,因而也可以说经济同样需要血脉流通。血脉流通,就是要合理流动,合乎中庸,无过不及,不及则枯,枯则必贵,过多则聚,聚不及散则滞,价必过贱。经济就像人体血脉一样,只能流通才能合理发展,流通就必须打破关税壁垒和地区封锁,这也是王安石经济思想的超前性的体现。

  《与马运判书》集中体现了王安石的理财思想,他后来对此有所补充,并将之付诸实践。出于促进经济流通和交流的考虑,他坚决反对垄断。在任鄞县县令时,他就对朝廷的盐茶专卖制度提出了批评。在《上运使孙司谏书》中,他对孙司谏令吏民出钱收捕贩私盐者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指出“海旁之盐,虽日杀人而禁之,势不止也”,诱人相互告发,不仅会使百姓“陷刑者众”,而且会败坏民风,使无赖乘机报复,骚扰渔民,渔民失业,则必为盗贼,导致社会动乱。他还作《收盐》一诗,控诉这种制度对渔民的扰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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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4 03: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州家飞符来比栉,海中收盐今复密。

  穷囚破屋正嗟欷,吏兵操舟去复出。

  海中诸岛古不毛,岛夷为生今独劳。

  不煎海水饿死耳,谁肯坐守无亡逃。

  尔来盗贼往往有,劫杀贾客沉其艘。

  一民之生重天下,君子忍与争秋毫?

  在诗中王安石指出正是因为官府严令禁制私盐,才导致民不聊生、坐为盗贼,他认为朝廷不应当与民争利、不应垄断盐业。

  在提点江东刑狱任上,王安石上《议茶法》并《茶商十二说》,力陈垄断之害。在《议茶法》中,他指出:“国家罢榷茶之法,而使民得自贩,于方今实为便,于古义实为宜。而有非之者,盖聚敛之臣将尽财利于毫末之间,而不知‘与之为取’之过也。”他反对桑弘羊的专卖制度,认为这是与民争利的不仁之事,也是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不智之举。在《茶商十二说》中,他指出国家依靠个别巨商进行垄断经营的十二大坏处,强调垄断不仅对百姓有害,而且对朝廷不利。

  他在《酬王詹叔奉使江东访茶法利害见寄》一诗中指出:“永惟东南害,茶法盖其首。私藏与窃贩,犴狱常纷纠。输将一不足,往往死鞭杻。败陈被杂恶,强卖曾非诱。已云困关市,且复搔林薮。”茶法陷民于罪,刑狱纷纷,私藏私贩,皆受其害,负责运输者一有亏欠损耗,往往受罚死于鞭刑。茶叶粗劣不堪食用,却强行推销,不仅使市场萧条,而且茶民常被骚扰,山林也不得清静。

  王安石反对垄断、主张自由经济的立场是一贯的,他不仅反对政府垄断,也反对巨商大贾和豪强地主的垄断,他饱受非议的抑制兼并的主张同样是基于反对垄断的立场。他有《兼并》一诗,对秦始皇鼓励兼并的政策表示不满,对“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阖开。有司与之争,民愈可怜哉”的现状深表愤恨,对那些认为“兼并可无摧”的俗儒不以为然。因此,王安石的抑制兼并一方面有主张自由经济、发展生产的意图;另一方面,也有主张平等、反对豪强过于盘剥下层百姓的用意。

  尽管王安石极力主张抑制兼并,但在具体措施的实行上却非常冷静,并不主张强行剥夺富户的田产分给贫民,因为这样做是不可行的,而且会加剧社会冲突。当时李觏、二程等人都主张恢复古代的井田制,以解决土地不均的问题,王安石对此表示反对,这说明他并不是一个迂阔好古的腐儒,而是一个清醒而现实的政治家。他指出,富室兼并之家也不是一无用处,“播种收获,补助不足,待兼并有力之人而后全具者甚众,如何可遽夺其田以赋贫民?此其势固不可行;纵可行,亦未为利”。苏辙等人代表豪强地主的利益攻击王安石为“小丈夫”,说他“不忍贫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民以惠贫民”,这完全是恶意诽谤。

  抑制兼并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使富户破产,而是要减少他们的不合理收入即垄断利益,使贫民不过于受害,从而达到天下皆利的目的。行青苗法是为了抑制富户的高利贷,以利息较低的国家贷款取而代之,减少剥削,方便贫民。设市易司是为了稳定物价,抑制富商大贾的垄断,防止他们欺行霸市,保证小商小贩和消费者的利益,其本意并不是为了与商贾争利,更不是以国家垄断取代富商垄断,至于实际执行中是否出现了问题,兹不备述。均输法的实施同样是为了保障供应,减少浪费,同时限制富商大贾的非分之利。

  上述法令实施后,基本上达到了抑制兼并的目的,由于这是通过经济手段和平地实现的,即便豪强富商及其代理人心中不满,也没有直接对抗和作乱的理由,这比采用政治和暴力手段强行平分土地的阻力小得多,对社会也是有利无害。而对于这一切,王安石早就已胸有成竹。他早年作过一首名为《寓言》的诗:

  婚丧孰不供,贷钱免尔萦。耕种孰不给,倾粟助之生。

  物赢我收之,物窘出使营。后世不务此,区区挫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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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4 03: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中已经具备了以贷款等经济手段挫抑兼并的思想。王安石当政后颁布的与经济有关的法令几乎都包含着抑制兼并的意图,募役法也包含了平均负担、不使中等户独受役法之害的意思,其中也让原来出力的下等民户减半出钱,并无单独对付豪强的用意。

  但是,新法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按照王安石早年的意图进行。譬如青苗法,除了借贷给穷人外,还强迫富人也借贷,这样就违背了自愿借贷的原则,显然是不太合理的。这样做不仅有违“赈贫乏”之意,也使守旧派找到了反对此法的理由,激化了社会矛盾,扩大了变法的反对势力,这显然是得不偿失的。这一做法究竟是出自神宗,还是王安石,难于知悉,依照上诗,王安石推行借贷的目的是为了“赈贫乏,挫兼并”,防止豪强大户的高利贷盘剥,这种借贷是面向需要借贷的贫民的,并非专门针对大户强行取息。虽然规定“召民情愿请领”,“不愿请者,不得抑配”,但又规定“结保请领青苗钱,每保须第三等以上有物力人充甲头”,这两项规定显然是自相矛盾的,既然必须结保领钱,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强迫三等以上大户做保头领钱的情况,因此“不得抑配”也就变成了一番空言。这些措施显然是需要改进的,只要略加调整,就可以减少矛盾,避免冲突。

  王安石主张以开源为主、节流为辅,强调通过发展经济来满足需求,并不主张一味减少开支或者要求人们节欲。正是这一观点使王安石远远超出了同时代的人,也使他蒙受了许多不白之冤。

  以司马光为代表的守旧派对经济一窍不通,却自以为是,不肯接受王安石的理财之道。司马光对王安石“善理财者,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的观点根本弄不明白,他以为“天地所生,货财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这完全是一种自然经济的观点,一是认为财物完全是天地所生,忽视了人的劳动能够创造新的财富;二是认为财物是一个常数,不会增加,不懂得世间还有扩大再生产。因此,他认为所谓理财就是聚敛,就是搜刮民财。

  王安石则主张“天下财富依天下之力而生”,是可以不断增加、不断发展的,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常数。理财就是发展经济,增加社会财富。为了强调开源、强调发展生产,王安石对盲目的节用表示反对,正是这一点使人们对他产生了误解。

  司马光之辈既然不懂还有开源一说,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就只有节俭一法了。节俭当然是美德,也是解决财政困难的办法之一,然而如果只会节俭,一味强调节俭,就势必会减少必不可少的开支,虽然能解一时之急,却会造成更大的隐患。而且,过于抑制需求对发展生产也是不利的,现代经济已经完全证明了这一点。宋朝的前几位皇帝除真宗外,都是比较节俭的,然而单纯讲节俭却不是解决财政困难的根本途径,而且只有皇帝节俭,大臣、贵族都奢费无度,也是毫无意义的,仁宗朝的事实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正是由于王安石反对单纯节俭,守旧派及后人多以为他反对节俭,甚至主张皇帝可以奢华,以天下之财自奉。此事不辩自明,王安石一生俭朴,怎么会反对节俭?神宗也一直比较俭朴,并未奢华。这不过是邵伯温辈有意诬蔑,后世不明真相者随声附和而已。

  熙宁变法在富国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大量荒田的开垦,水利设施的兴修,有效地增加了农业产出,政府财政收入随之大司马光像量增加,“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州州县县,各有蓄积”,财力的充足使得各项事业的开展有了可靠的经济基础,也使中下层百姓的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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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4 03: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安石在理财富国的同时并没有忘记强兵。保甲法、将兵法、保马法、设置军器监等法令和措施都是围绕强兵这一根本目的而设定的。

  宋朝军队战斗力差是非常出名的,十战九败是常事,以至于敌方一听说跟宋军交锋,就欢喜雀跃。而其祸根,可以说早在太祖时期就种下了。说来可笑,宋军战斗力差是朝廷有意造成的。由于晚唐五代时期藩镇割据,兵骄将横,导致兵变连连、天下大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宋太祖有意减弱军队的战斗力,使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相互牵制,不能为乱。宋军还是无赖流氓的大本营,为了避免动乱,防止兵将造反,朝廷有意将社会上游手好闲、好勇斗狠之辈纳入军中。可以说宋军本来就不是对外的,而是为了避免内部动乱而设置的。宋太祖的注意力完全放在了如何防止军队造反上,根本没想过如何抵御外敌,或者说他考虑的是赵家的传国万世,考虑的是一家一姓的利益,根本没将国家利益放在心上,因而这样的军队只会虚耗民财。

  治军与理财是相应的,不整治军队,就无法节约占财政开支大半的军费,富国自然也谈不上,因为这种军队实在是消耗财力的无底洞。但是,整顿军队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处理不好就会酿成大乱。早在知鄞县时,王安石就对此表示关注。当时由于军队数量太大,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宰相文彦博、枢密使提出省兵,建议裁减禁军,王安石为此有《省兵》一诗:

  有客语省兵,兵省非所先。方今将不择,独以兵乘边。

  前攻已破散,后距方完坚。以众亢彼寡,虽危犹幸全。

  将既非其才,议又不得专。兵少败孰继,胡来饮秦川。

  万一虽不尔,省兵当何缘?骄惰习已久,去归岂能田!

  不田亦不桑,衣食犹兵然。省兵岂无时,施置有后前。

  王功所由起,古有七月篇。百官勤俭慈,劳者已息肩。

  游民慕草野,岁熟不在天。择将付以职,省兵果有年。

  兵与农是相互依持的,以兵卫农,以农养兵。而农是根本,设兵的目的就是御外治内,保证农民和农业生产不受侵犯。过去一向是兵农合一,战则为兵,耕则为农。自有募兵(职业军人)以来,应征当兵的大多是游手好闲之辈或无以为生的贫民,总之都是无业可赖之人,而官府也有意将之召入军中,以防止生变。但是,这些人从军,既不能御外又不能安内,只是虚耗财物,如此一来则农民负担更加沉重。一有灾荒,贫民衣食无着,政府无力救济,只好又将之纳入军中。如此则兵愈多而农愈少,农民负担日重,养兵、养官、养僧道,甚至有一夫耕而十人食之局。宋朝的禁军就是如此恶性膨胀起来的。这样的禁军战斗力极差,战斗力越差就越需要数量,数量越多则战斗力越差,于是,出现了难以根治的恶性循环。

  王安石认为在不能提高军队战斗力的情况下是不能先言省兵的,因为质量不行,就只能依靠数量,不然难以御敌。而且这帮老爷兵骄惰成习,硬裁下来,一时间也不可能改变旧习,还是不耕不桑,让地方白养着,如果不养着,他们又会为贼为盗,为害更大,因此,这些人裁与不裁差别不大。那么怎样解决问题呢?王安石提出两个并行的方案:一是择将治军,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以质量代替数量;二是减轻农民负担,使人乐于为农,不愿当兵,这样一来游民数量就会大大减少,兵额自然也省下来了。

  王安石认为,要想提高军队的素质,就必须改变“将不识兵,兵不识将”的现状,使兵与将相互熟悉,兵有约束,将有职责,上下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有了凝聚力,就会有战斗力。将兵法的实施,就是为了这一目的。

  将兵法打破了原来的禁军编制,让富有战斗经验、爱兵亲民的将官统领一部,其辖区比较固定。将以下设副将,将与副将皆给虎符,以增加其权力与威信;又设训练官一职,次于将佐,专门负责军事训练。根据将兵多寡,又在将下设部将、队将、押队、使臣四级军官。将兵法使兵与将比较固定,加强了军事训练,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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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4 03: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安石认为宋军的痼疾是“将非其才,议不得专”,省兵的关键是择将。在择将方面,王安石认为必须选择文武全才,不可专赖武人。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他指出“先王之时士兼学文武,未有不学武事者”,因而各级官员都是文武全才,出则为将,入则为官,守边、戍卫,都是士大夫充任,而今文武分家,文士耻于言武,武官短于知文,军中兵将皆不解文言,不识礼义,战则无策,居则无行,将守边、戍卫的重任托付于此辈,如何得安!因此提高军队素质的关键是提高兵将的文化修养,培养一大批文武全才置于军中。为了培养军事人才,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恢复了仁宗时一度设置,但旋即废罢的武学,选文武官员知兵者充任教授,招收武生,官给膳费,学习兵法战策。

  王安石认为武将也应精通兵书战策,智略与勇力是同等重要的。因而他对武举设墨义一科极为不满,认为文官诵书多少还有点用处,武官只会背诵兵书,不识文义,则一无所用。与其招一些只会背兵书、不懂武艺的学究从军,不如多招几个精通武艺的武士。他还认为择将不一定非得是武士,文士知兵者也可以为将。他坚决支持本是文官的王韶为将,使王韶终于完成了收复河湟的绝大功业。

  王安石察知募兵制的危害后,主张逐步减少禁军数量,恢复古代兵农合一的制度,以经过训练的民兵辅助黥兵(脸上刺字的职业军人),因此他力主推行保甲制。

  保甲制于后世评价不一。古代多予赞扬,认为它有助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稳定;现代则多予批评,认为保甲制限制了百姓的人身自由,是维护封建专制的工具。其实对这一问题应当辩证看待。

  其一,王安石推行保甲制的本意,绝不是加强对内镇压,也不是为了限制百姓的自由,其目的不过是想恢复兵农合一的制度,使兵不害农、农不养兵,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减少军费开支,解决财政困难,最终达到富国强兵的根本目标。

  其二,从现代的观点来看,自由当然是最重要的,无论什么制度,只要妨害了百姓的自由,就必定是邪恶的、应当废除的。然而在民不聊生的古代,在生存权完全没有保证的情况下,百姓的第一需要是安定,是保证生命财产安全。保甲制不仅维护了官府和地主的利益,同样也维护了贫苦农民的利益。

  人们往往会认为盗贼的第一目标是富户,其实受侵犯最多的是倒是穷人,道理也很简单,富家大户固然钱多,但大多与官府有勾连,是动不得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成本和风险值过高,何况他们本身有可能就是盗贼的后台。只有无权无势的农民可以任意欺负,他们有冤无处申,有苦无处诉,被抢也就被抢了,官府也懒得理睬。盗贼未必都是梁山好汉,其实从古到今,绝大多数盗贼都是十恶不赦之徒,他们是不会因为农民贫穷就大发善心的。贪官、盗匪、劣绅,对农民来说都是老爷,都将农民作为搜刮与欺侮的对象,而且他们往往勾结在一起,有的甚至一身而兼三任。结果是农民只能忍气吞声、甘受酷毒。

  曾巩对新法不尽赞同,但他对保甲法却坚决支持并极力推行,甚至在朝廷未曾颁行之前他就已经在地方进行了试点,并且卓有成效。以曾巩的治绩为例,可以看出保甲法保护的是所有善良民众的利益,甚至主要保护的是贫苦农民的利益,因为组织起来的贫民们有了自我保护的能力。

  推行保甲制,以民兵取代募兵,可以大量节省军费,因为保甲费只是养兵费用的十之一二。实行保甲制后,禁军缺额不再填补,自熙宁十年(公元1077年)始,这笔节省下来的费用专门贮存于各路提点刑狱司的仓库中,以备边防急需,数量相当可观。宋军也并未由于禁军减少而减弱战斗力,可见保甲制的推行确实促进了国家财政状况的改善。

  王安石推行保甲制也是面临很大压力的。守旧派指责王安石让贫苦农民练习武艺是有意使之为盗,甚至大肆制造保甲多为盗贼的舆论,他们害怕农民武装起来之后会谋反作乱,危害社会治安,神宗本人对此也心存疑虑。从保守派的言论可以看出保甲制并不是对付贫苦农民的,表明在对待农民的问题上两者态度是完全不同的。王安石信赖并依靠农民,保守派则害怕并防范农民;王安石认为由忠厚老实的农民经过训练之后所组成的民兵足以承担起保家卫国的重任,其战斗力可能会超过由无赖游民组成的禁军,保守派则多认为民兵是乌合之众,遇敌必然“奔北溃败”,而且一有灾荒则必生内乱,为国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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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4 03: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将兵法整顿禁军,以保甲法训练民兵,是提高兵员素质的两大措施,而王安石推行的保马法,则保证了军马供应。过去都是由官府负责军马放养,不仅费用极高,而且效果不佳,马多瘦弱不堪用。实行保马法后,改由民间认养军马,奖罚分明,要求保证质量,效果就很好。开始是一户养一匹马,富户才许养两匹,后来政策放宽,培养了一批养马专业户,马匹的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成本也大大降低。保马法的实施再次证明:官办事业成本高、产出低,不如民办;而专业化养殖又胜过分散养殖。

  将兵法、保甲法使兵强,保马法使马壮,兵强马壮还不够,因为武器也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当时武器生产缺乏管理,又无制度可言,兵器粗劣,甚至有以纸为甲者,可见,军队战斗力差,武器不行也是重要原因。

  面对这一状况,王安石的儿子王雱上言,建议“敛数州之所作而聚以为一处”,规模化集中生产,提高效率;并“择知工事之臣,使专于其职”,就是说使懂行的官员专司其事,让内行做领导,并且让这些人保持相对稳定的职位,以便加强管理;同时“募天下之良工,散为匠师于诸监,而朝廷亦当内置工官以总制其事,然后查其精窳之实,而重为赏罚”,就是说要招募天下良匠,同时注意检查产品质量,重奖重罚,使人人争胜,这样就能使质量不断提高,制造出精品。

  神宗和王安石认为有理,就采纳了这一建议,设立军器监,专门负责兵器生产。军器监集中了全国的优秀工匠,注重质量,赏罚分明,而且鼓励创造发明,其下设八作司,还有东西两个广备攻城作,由火药、青窑、猛火油、金火、大小木、大小炉皮作、麻作、窑子作等十一个专门的作坊组成,实行专业生产,并依照各自流程严格制作。除军器监外,还专门设有由内府管理的御前军器所。御前军器所规模也很大,役兵、工匠近万人,神宗还曾坚持让军器监与御前军器所相互竞赛,比较优劣。神宗本人也热衷于军工产品制造技术的研究与改进,还著有一部一百一十卷的专著。

  军器监设置之后,尽管间或存在扰民的弊端,但确实促进了武器的专业制造,使兵器的质量和数量都有了保证,并且促进了创造发明。更为重要的是,军器监的设置不仅促进了军事装备的生产,还带动了采矿、冶炼、纺织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了科学技术的进步,对当时尚处于幼儿时期的工业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这一意义的重要性在后世也许要超过兵器生产本身,其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也是今天值得研究的重大问题。

  历史是不能假设的,然而我们可以假设。如果新法后来不被废弃,如果这种大规模的军事工业进一步扩展到民用工业,如果像神宗和王安石这样关心和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发明的人物再多一些,宋朝有没有可能生产出可以用于实战的精良火器?有了可以比类于近代枪炮的新式兵器,金与蒙古的骑兵还能长驱直入吗?如果宋朝的工业再发达一些,有没有可能发明出类似蒸汽机的新机器,让当时已经出现的石油成为新的能源?可惜一切都只能是假设,否则人类历史就会被改写。

  由于缺乏有效的后续工作,王安石与神宗的强兵政策不像富国政策那样成功,近百年的痼疾根治起来实在不易,而守旧派又一直以各种手段从中作梗,想方设法加以干扰破坏,最终在神宗死后对之全盘否定,使这一政策无法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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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4 04: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安石早就认识到,人才是最重要的因素,各项事业成败的关键都在人才,因此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他就提出了一整套培养人才、选拔人才与任用人才的方案。

  兵多却不能打仗,官多却不能理政,冗兵冗官,是宋朝的两大弊端。只有数量,没有质量,有人而无才,人口素质太差,是当时,也是后世存在的最大问题。王安石指出,不仅朝廷缺乏人才,民间同样未见人才,因而朝廷政令虽善,下面的官员却不能推行,使之造福于民,而胥吏们反而缘之为奸,扰害百姓。人才不足,使法令无法推行,结果是什么事也办不成。

  因此当务之急是尽一切可能培养人才。培养人才最有效的方式是教育,而搞好教育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办好学校,因此办好各级学校就成为重中之重,急中之急。王安石指出古时候从国家到地方都有学校,学校有经过严格选拔的教官,学习内容则是富有实用价值的礼、乐、刑、政,还有先王的法言德行、治国方略。

  王安石当政之后,便把这些设想付诸实践。他首先改革科举取士制度,废除“声病对偶”之文,罢诗赋,黜文学,专以经术取士。进士任选《诗经》、《尚书》、《易经》、《周礼》、《礼记》之一种作为“本经”,又须兼治《论语》、《孟子》,称为“兼经”。要求答卷时不必尽用前人注疏,而是要通晓义理,有自己的理解。这一改革是要求考试内容务必合乎实用,以先王之道,实际上就是王氏的新经学作为主要内容。由于进士主要是担任各类官员,因而考试的内容理应是与吏治有关的礼、乐、刑、政,诗赋文学则成了不急之务。

  对于王安石的这一改革,有两种相反的意见。作为文学家的代表,苏轼对罢诗赋十分不满,认为诗赋易于鉴别高下,经术则理解不同,人各异议,难以甄别,并且古来名臣多以辞赋得中。而二程、朱熹等道学家则对罢诗赋表示支持,只是埋怨不该以新学取士。

  王安石还力主兴办各级学校。他不仅扩充了太学的规模,提高太学的地位,还在地方设置州县学。学校都设有专门的学官负责教授,朝廷拨出专门经费作为开支,使家境贫寒的孩子也有了读书的机会。同时,王安石还按照早年培养专业人才的设想,设置武学、律学与医学,培养国家急需的专门人才。

  通过科举改革与大力办学,当时的教育取得了空前的成功,培养出了大量专业人才,有效地缓解了人才不足的问题,为各级官员准备了后备力量,也为文化事业的繁荣创造了条件。

  王安石认为,教育和培养人才固然重要,然而只是“教之”还不够,还要“养之”,即提高人才的待遇和地位,使之能够安居乐业,不致为衣食担忧。据此,王安石提出了“高薪养廉”的设想,认为对人才应当“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首先要饶之以财,即给人才以足够的俸禄,使低级官员之禄足以代苏轼像耕,保证衣食无缺,由此而上则逐级提高待遇,“使其足以养廉耻而离于贪鄙之行”,就是说使各级官员能够过上比较富足的生活从而远离贪污这样的行为,对于高级人才与高级官员,则使其能够给子孙留下一定的遗产,无身后之忧。既饶之以财,就必须严加约束,使其不敢非礼无法。禄既足以养廉耻而无廉耻,贪污犯法,就必须严加惩治。

  王安石的这一思想非常深刻,即使是在今天也有很大的价值。在他为相之后,就着手实施这一设想。当时各级官员的俸禄很低,除了高级官员大都无力养家,而且冗官太多,因此官大有权者,就设法贪污,或者置业求利;小官无权,只能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甚至以乞讨为生。而各级胥吏根本就没有俸禄,全靠贪污营私谋生。王安石所做的一项重大改革,即是给胥吏也发俸禄,同时制订法令,严禁贪污,还对各类低级官员增加工资,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这些措施都有助于鼓励人才,推进道德,防止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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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4 04: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安石主张对获得足够的报酬之后仍然贪心不足、违法越礼的官员严惩不贷,甚至加倍处置,以重法治微罪。他认为,法制宽松表面上是爱惜人才,其实却是害了人才。因为法越严,人越不敢违犯;法越宽,人不以违法为意,陷刑者就越多,而且轻罪易于积成重罪。

  如何鉴别和选拔人才也是一个重要问题。王安石认为对人才应“取之有道”,他以先王为例,指出选取人才应当自下而上,“必于乡党,必于庠序,使众人推其所谓贤能,书之以告于上而察之”,即先由乡里众人推荐,从乡间和学校中选取贤能,报告上级,由上级负责考察,这有点类似于现在的民主集中制。

  如何考察人才呢?王安石提出三个步骤:一是听其言以审知其才;二是观其行以审知其德;三是试之事以实际检验。他认为最重要的是试之事,即在实践中检验其真实的能力、水平和德行,耳之聪,目之明,往往是靠不住的,以孔子之圣,也会犯以言取人、以貌取人的错误,只有比较持久的实践才能真正体现出一个人的真实情况。

  王安石对科举考试的制度提出了异议,认为单靠一两个考官对考生进行一两天的考试是不大可靠的,未必能够真正检验出其才德。于是王安石当政之后,就着手逐步完善各级学校制度,不但将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教育单位,还将其作为选拔人才的地方,生员自州县学逐级考试进入太学,太学又分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舍生又分上、中、下三等,上等生可以不经过科举考试而直接担任官职。经过各级学校多年的系统培训,又经层层淘汰最终脱颖而出的上等生显然水平比较可靠,较之科举制的一考定终身,这种逐级考试选拔的制度显然更加合理。太学上等生可以直接授官,表明已与进士取得了同等的待遇。这些措施显示了王安石欲以学校取士最终代替科举取士的设想,只是在他当政期间条件还不成熟。直到徽宗崇宁三年(公元1104年),始诏“天下取士,悉由学校升贡,其州郡发解及试礼部法并罢”,学校取士最终取代了科举取士。

  王安石还提出了分级管理的原则。他指出天下之大,帝王不可能事必躬亲,也无法一一考察所有人才,但将此选才之事专属一人也不合适,怎么办呢?王安石认为帝王可以亲自考察才能德行最高者,使之成为大官,然后再让他们考察并推荐与己才德相类者,任命为官,这样逐级考察、分级管理,帝王就可以拱手而治天下。

  宋朝前期皇帝比较勤政,但大都有好举细务、事必躬亲的缺点,其实这里面包含着害怕大权旁落、欲加强君主专制的想法。神宗也不例外,大事小事都想管,结果是管了小事,却往往忽略了大事。王安石屡次进谏,提出君相只可管天下大政,细务自有有司处置,不必皇帝操心,可神宗就是不改。最后,王安石进言说:如果总是这样,那就是将我们两人累死也于事无补。神宗只是一笑置之。后来,王安石辞去相位,神宗更是大权独揽,故意任用庸人为相,结果身体累出了毛病,三十八岁就英年早逝。假如神宗能够采纳王安石的忠言,实行分级管理,也许就不会过早去世,新法也可能就不会草草被废,历史恐怕又要改写了,可惜这又是一个假设。

  选拔人才就是为了任用。任用之道,关键是任人唯贤、任人唯德,以人之才德为唯一标准。这一方面,王安石吸收了墨家尚贤的思想,突破了传统儒家任人唯亲的模式。他主张以才德的高下来决定职位的高低,高者为长官,低者为佐属,如此才能使上下各安其位,各司其职。

  王安石一再强调对官员要“久于其职”,使其在一个职位上保持相对稳定。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官员不久其任是宋朝吏治的一大弊端,也是政府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说来可笑,这一点同样是朝廷有意为之——为了防止官员专权谋变,宋朝皇帝有意让官员频繁调动,使之不久其任,甚至还有到任仅数日即改官的事情发生。由于调动过频,官员不敢有长期的谋划,只能重视短期效应,而且往往还没熟悉情况就被调离,换个职位又得重新再来,这么一来,自然不可能有什么效率,而且无法对官员的治绩进行有效考察,结果是贤者不能见其功,不贤者不能察其过,升降黜迁都缺乏依据,只能根据资历年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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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4 04:4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安石指出,官员久其任,一是可以有长期的规划,才得兼备者可以尽力毕其功。而滥竽充数者则会因为顾虑日久必见原形,糊弄一时没多大用处,也不得不勉力为之。至于那些真正全无才学者只好自己辞避而去,因为早晚会露马脚。因此采用“久其任而待之以考绩之法”,则贤者必会脱颖而出,取之必已详。

  对官员一方面要久其任,另一方面还须合其宜。人的才能不仅有高下,还有专攻。知农者当为后稷,知工者当为共工,使之在能够发挥其专业特长的岗位上任职,则必能成功。这一点往往为人所忽视,由于古代分工不明,使人注意不到人才的专业性,以为贤者处处皆贤,不肖者事事不肖,不明白人人皆有长处,同样又都有短处。舍其长而用其短,则所用皆愚;避其短而取其长,则天下皆才。王安石是较早认识到专业分工的有识之士之一,并且力主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后来朝廷设置武学、律学、医学等就体现了他的这一思想。

  在《上曾参政书》中,王安石指出,使用人才必须“因其材力之所宜,形势之所安”,如此“使之左则左,使其右则右,可也”,也就是必须考虑人才本身的特点、利益与要求,将之置于一个最合适于他的位置上,绝对不能盲目安排。他坚决反对那种以“使其左则左,使其右则右,害有至于死而不敢避,劳有至于病而不敢辞”为“人臣之义”的观点,或者说他事实上是主张个体本位的,反对以整体的名义侵害个体,以集体的名义损害个人。

  取之已详,使之已当,处之已久,尚且不足,还须任之以专,“不一一以法束缚之,而使之得行其意”。宋朝之时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强化,大臣的地位和权力更加萎缩,文官武将,上下臣僚,诸事都不敢自专,也不能自专——都得听命于皇帝,这也是皇帝事无巨细、一一过问的原因。尸位素餐、庸庸碌碌者得保高位;奋发有为、勤政亲民者每遭贬黜。无过便是功,有功便是过,这也是风俗日下,以苟且偷容为安、以进取图新为过的根本原因。这种状况持续已久,上下因循的积弊也到了积重难返的程度,成了凝固在人们头脑中的痼疾。

  任人不专在军事上的危害更大。所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是因为军队有军队的特殊性——保持将帅威信,是打胜仗的前提。而宋朝以兵变开国,唯恐他人效仿,因而将兵权收归中央,将领既不了解下属,又无任事之权,甚至怎么打仗还得依照皇帝交付的阵图,因而虽有猛将也无法克敌制胜。

  王安石在《省兵》一诗中便指出“将既非其才,议又不得专”是军事失利的重要原因。在收复河湟的过程中,他顶住各方的压力,甚至还有来自皇帝的压力,坚决支持王韶,予之专任之权,使之终获成功。可惜后来神宗不能吸取经验教训,一味信任宦官,不肯重用大将,结果导致军事上的严重失败。神宗本人也因悲愤过度,伤了身体,过早辞世。

  王安石在任用人才与教育方面颇富超越时代的真知灼见,在他当政时期也选拔了不少得力人才,如吕惠卿、曾布、王韶、薛向、李定、章惇等,这些人都成为了推行新法的中坚力量,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领域做出了突出的成绩。王安石留下的宝贵的教育思想则更加重要,在中国教育史上值得大书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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